王滬寧:大力學習弘揚「紅船精神」

【新華社杭州12月4日電】弘揚「紅船精神」座談會12月4日在浙江嘉興召開,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書記處書記王滬寧出席會議並講話。他表示,習近平總書記提出並闡釋了「紅船精神」的深刻內涵和時代價值,並在瞻仰南湖紅船時強調要結合時代特點大力弘揚「紅船精神」,讓「紅船精神」永放光芒。我們要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弘揚「紅船精神」等革命精神的重要指示,推動把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和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引向深入,激勵和鼓舞廣大幹部群眾用偉大精神推動偉大實踐,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永遠奮鬥,為實現黨的十九大提出的任務不懈努力。

王滬寧表示,「紅船精神」集中體現了中國共產黨的建黨精神,是中國革命精神之源,昭示著中國共產黨人的初心。它所承載的首創精神、奮鬥精神、奉獻精神,是激勵我們黨頑強奮鬥、不斷發展壯大的精神動力,是我們黨立黨興黨、執政興國的寶貴精神財富,也是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堅強精神支撐,要在走好新時代的長征路上,不斷賦予其新的時代內涵、綻放新的時代光芒。要把弘揚「紅船精神」同深化黨的十九大精神學習宣傳貫徹結合起來,牢牢把握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這個主線,在學懂弄通做實上下功夫。要深化對「紅船精神」等革命精神的學習宣傳,加強理論研究闡釋,加大宣傳力度,開展形式多樣的教育實踐,引導人們積極投身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實踐。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宣部部長黃坤明主持會議。

浙江省委、上海市委、中央黨史研究室、中央文獻研究室、浙江嘉興市委負責同志和黨史專家作了發言。部分省區市黨委宣傳部部長,中央有關部門負責同志,部分全國愛國主義教育示範基地主要負責人,社科研究機構和智庫有關黨史專家等參加會議。座談會前,與會人員共同瞻仰了南湖紅船,參觀了南湖革命紀念館。

中國最高法院要求全面加強長江流域生態司法保障

12月4日中國國家憲法日當天,最高人民法院發佈了關於全面加強長江流域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司法保障的意見,突出強調水環境與水資源的司法保護,依法審理水環境與水資源案件。

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江必新介紹,意見明確提出長江流域生態文明建設與綠色發展司法保障應遵循的四個基本理念:遵循自然規律,堅持保護優先,促進綠色發展,注重區域協同。

意見要求,依法審理水污染防治案件,推動水污染防控和治理;依法審理水資源開發利用案件,促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和節約保護;依法審理涉河道和河湖岸線保護案件,保障長江水域安全及水域岸線生態功能;依法審理涉水環境和水生態保護案件,促進長江岸線、溼地的水土保持和水源涵養。

最高人民法院同時發佈了長江流域環境資源審判十大典型案例,涉及水污染防治、水資源開發利用、生物多樣性保護等領域。在一案例中,貴州省金沙縣人民檢察院以畢節市七星關區大銀鎮人民政府不履行行政職權為由,向仁懷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訴訟。人民檢察院跨行政區劃提起環境行政公益訴訟,人民法院跨行政區劃審理,對於督促行政機關積極開展農村人居環境整治,加強固體廢棄物和垃圾處置具有指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