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促採有效措施鼓勵生育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細則性通過調整公務員子女出生津貼法案,津貼金額由現時 45薪俸點加至 60點,相當於 5,100元。

《調整出生津貼金額》法案獲得立法會細則性表決通過。議員李靜儀表決聲明時表示支持調法案,金額調整,提高社會保障基金出生津貼至五千元,實際遠不能鼓勵生育,不能緩減人口老齡化。

李靜儀稱,鼓勵優生,政府除了提升津貼外,尚包括入託和支援育兒照顧、醫療服務、社會保障、教育等多個方面措施,但不應忽視其他重要的因素,例如居住空間和生活環境。不少家庭,除了家庭經濟條件差、照顧孩子能力不足外,同時面對住屋難得問題。隨著本澳的經濟發展,雙職工家庭和輪班工作增加,不少人陪伴子女時間不足,甚至休息權不能確保,直接影響家庭和諧以及小朋友健康成長,希望當局鼓勵生育不僅著墨於提升津貼,並須同時改善在房屋政策、育兒支援、勞動法律,使僱員有合理時間休息及陪伴孩子,促進家庭友善,讓下一代有好的成長環境。

李靜儀表示,出生津貼是社會保障基金制度的其中一種給付,申請人在子女出生前需要符合一定的供款條件才可獲發放津貼,若不屬社會保障基金受益人或未符合供款規定的父母,無法獲得津貼。她建議全面考慮優生多育政策,檢討出生津貼發放的目標和要件,以鼓勵、支持人們生育。

李振宇與林倫偉議員發表聯合表決聲明。他們指出,在社會保障制度給付中除了出生津貼之外,亦包括結婚津貼,目前金額為1957元,與公務人員津貼金額相比差距大。根據《調整年資獎金、津貼及補助的金額》法律,公務人員結婚津貼相當於薪俸點100點的45%,若以現時每一薪俸點85元計算,為3825元,很有可能隨著每年每一薪俸點的調升,這津貼金額也會自動增加。

他們指出,不同制度,同樣津貼,金額卻不同,「不患寡而患不均」,政府關注此一現象會引起社會質疑,必須妥善解決。他們認為,應付社會老齡化,政府施除了推出經濟激勵政策之外,更須切實實施《家庭政策綱要法》,推家庭友善政策,例如研究全面推出餵奶鐘措施和育兒政策,逐步延長產假至98天,加上托兒、教育、醫療、住屋、經濟激勵及社會福利等等配套,令「優生多育政策」得以實施。

列席會議的行政法務司長陳海帆表示,在母乳餵哺方面,公職局已敦促各公共部門儘快設立母乳餵哺室,但由於部分部門空間局限,只能配備簡單設施。至於公務員陪伴子女看病所需假期,在檢討相關制度時再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