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災水浸車換新車 稅務優惠案獲通過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細則性表決通過《取得機動車輛特別稅務優惠》法案。法案建議買新車的水浸車主,可獲退還或扣減舊車一定百分比的已繳車稅,每增一年車齡,扣減率遞減一成。

立法會全體大會細則性表決《取得機動車輛特別稅務優惠》法案,議員蘇嘉豪反對法案標的及定義,認為法案標的應該是賠償,而不是援助。他指出,政府在“黑格比”後仍一直批准在低窪地區興建停車場,亦未能推出有效措施解決水浸問題,在“天鴿”風災時,未有提早通知車主駛走車輛,故政府應該對停在公共停車場的水浸車負責,無論市民買不買新車,政府都應按10年折舊率退回相關車稅。他又認為政府當時規定須在去年 9月 18日註銷才獲特別稅務優惠,6,500輛車輛是被“呃呃氹氹”才會註銷。

列席會議的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強調,稅務優惠主要目的是希望幫助在是次風災中損毀車輛的車主,出於家庭、工作或生活等需要而取得新機動車輛時的稅務負擔,從性質而言,法案訂定的並非為一項補償或賠償制度。他又表示,相關政策已多次經各部門通過新聞發佈,並沒有存在欺騙的行為。

交通事務局副局長賈靖龍表示,局方當時規定車主須於9月18日前註銷車輛是希望在短時間內掌握水浸車的數量,並希望一輛註銷車換一輛新車,不會出現換多輛車的情況,保障本澳車輛數量平衡。

林玉鳳問及拍賣水浸車受益?財政局局長容光亮稱,正陸續展開拍賣工作,但由於當中還有其他註銷車輛,暫時未有相關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