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局解析註冊法案 現醫療人員全過渡

【本報訊】衛生局局長李展潤昨日表示,未來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生效後,不單止法律規範的 15類醫療人員,在法律生效前的所有醫療人員也可百分百過渡,沒有任何影響;即使已退休的醫療人員,政府也會提供專業資格名銜。

新制度不影響現人員

衛生局舉行《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法律草案記者說明會,李展潤表示,居民對健康意識及醫療服務要求提高,《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屬於法律制度,由立法會審議;《修改衛生局組織法》實習醫生培訓委員會的醫學專科學會屬行政法規,由行政會審議,草案已到最後階段,很快推出,將來的醫科畢業生經考試實習和註冊後可成為普通科執業醫生,經醫學專科學院培訓畢業成為院士,再申請註冊才能成為專科醫生。

李展潤稱,註冊制度統一全澳公私營醫療人員,建立資格認可登記和註冊制度,會規範執業範圍。專科醫院統一公私營專科醫生培訓制度進行培訓教學,不涉及規範就業範圍。未來醫療人員專業資格及執業註冊法律制度生效後,不單止法律規範的 15類醫療人員,在法律生效前的所有醫療人員也可百分百過渡,沒有任何影響;即使已退休的醫療人員,政府也會提供專業資格名銜,但專業資格不等於可以執業,除需要合適的場所外,若停醫時間過長,或須就讀進修課程後方可執業,即制度改革不排除會影響部分人士。

醫學院或設五培訓基地

衛生局副局長、山頂醫院院長郭昌宇表示,政府將設立醫學專科學院,由現時的實習醫生培訓委員會改組,專科學院具有 3大功能,包括院士的收納、制定專科標準、提供持續醫學教育或持續專業發展。郭昌宇表示,專科學院收納首批院士的收生標準包括在本地醫院現職的專科醫生、曾具備本地醫院專科醫生資格的私人執業者、以及私人執業醫生,專科學院主要負責監督和協調醫生的培訓工作,而專科學院的培訓基地分別為山頂醫院、各區衛生中心、離島醫療綜合體、鏡湖醫院和科大醫院,相關培訓基地將來亦可能會擴展到其他國家或地區。

郭昌宇強調,未來所有專科醫生和專科學院院士,都必需接受統一的持續醫學教育和持續專業發展培訓,才能繼續持有專科醫生資格。

李展潤補充,專科學院成立後便會開始招收首批院士,沒有名額限制,只要符合資格即可申請,但首批招生準則只屬臨時措施。李展潤續稱,現時平均每年有 100至 120名醫科畢業生回澳、180名護理學院畢業生和少數其他醫療範疇的畢業生,本澳現有 4間醫療機構有足夠醫療人員實習名額可容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