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心人會注意到,最近以來,主流媒體紛紛以不同方式傳達同一個政策:要為有擔當的幹部撐腰。這個資訊有組織部門檔為依據,是權威的。
組織部門之所以提出這個政策,透露了一個動向,在我們的幹部隊伍中,存在著不敢擔當的不良傾向,這種傾向對黨的事業有不可忽視的負面影響,必須糾正。按理說,這個政策一出臺,幹部隊伍中有事業心、有工作熱情的人,必然會聞風而動,奔相走告,迅速掀起敢作敢為的熱潮。意外的是,在不少地方,這種熱潮並沒有出現,在一些幹部中間「多做多錯,少做少錯,不做不錯」的觀念仍然占著上風。
回憶改革開放初期,幹部們每次聽到上級號召「思想解放」、「敢於擔當」,精神都會為之一振,並且很快落實到行動上,而現在卻如此慢熱,什麼原因呢?粗想一下,可能有兩種。一是幹部隊伍的構成不同于當年了;二是幹部們學「精」了。
先講隊伍構成。「敢擔當」要以堅定的信仰、強烈的事業心、勇於犧牲的精神為基礎。改革開放之初,幹部中的多數人來自革命戰爭年代和上世紀五十年代,受過較長時間的革命精神薰陶,考慮個人得失較少,習慣積極回應黨和國家的號召,總是義無反顧地聽從黨和人民的呼喚。如今,幹部隊伍中雖然仍舊不乏事業心強,以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為重的人,但也有數量不少「一事當前先替自己打算,然後再為組織打算」的人。因為他們的成長過程,是在商品經濟和多元化環境裏面度過的,公與私的天平很難完全擺正。他們比老一輩「成熟」,往往認為,敢於擔當對組織是好的,對自己未必就好,做對了不一定有回報,一旦有什麼不妥,說不定就會大禍臨頭。
再講幹部們學「精」了。所謂「學精了」,是指一部分幹部儘管知道組織上希望大家敢想、敢幹、敢擔當,但在行動上卻不願這樣做。因為他們從自己和身邊人的經歷中,吸取了一個「教訓」。他們覺得,就算組織部門保護「敢擔當」幹部是真心的,甚至還會重用那些「敢擔當」的幹部。但是,有權管理和獎懲幹部的機構不僅僅是組織部門,還有其他機構,例如紀委、巡視組、司法機關。在改革和創新中,敢於擔當的幹部們所做的事情很多是前人沒有做過的,屬於「吃螃蟹」一類探索,究竟是對還是錯,本來就沒有什麼定論,一旦被認為犯錯,指責的人可以義正辭嚴,有根有據地扣上帽子,被指責的人則往往百口莫辯,無處申訴,輕者批評處分,重者鋃鐺入獄。相反地,做事敷衍,不願擔當的”聰明人」,可能一時不受重視,但當那些敢作敢為的幹部陸續落馬之後,他們就有機會填補到空出來的位置上了,真正是「誰笑到最後誰就勝利」。
有了這種經驗,很多幹部現在變得不太相信組織上提出的為敢於擔當的幹部撐腰的說法。他們會在心裏想,傻瓜才會當出頭椽子,還是「不求有功,但求無過」的好,幾千年的官場規律不是說改就改得了的。故此,組織上如果真要呼喚和鼓勵那些敢作敢為敢擔當的幹部勇敢地站出來,要做的事情還多得很,絕對不是發幾個文件,寫幾篇文章就可以大功告成的。
(黎雄文/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