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在權籲發揮行政主導 修土地法落實良法善治

【本報訊】日前,行政長官崔世安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就政府施政及社會問題回答議員提問。就多位議員關注修訂土地法問題,行政長官表示沒有修法時間表。前立法會議員吳在權對此表示遺憾,他再次促請當局應發揮行政主導及承擔,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完成修訂土地法之歸責及不歸責的核心問題,使土地法真正公平正義,實現良法善治。

吳在權指出,當局表示目前聽取各方意見研究,是可以理解的,而且從此側面亦反映出土地法的確有需要完善的地方,或者說是存有問題。但當局強調沒有修法時間表,則只會更進一步做成不公,問題曠日持久,久拖不決,是否真要等25年才有結果呢!政府能等,但已進入法律程序那些政府承認其不歸責的土地承批人卻不能等,終審法院一旦“依法判決”,不問情由、不問是非黑白而不斷的把無辜者送上斷頭台,就會出現“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的不公局面,悔之已晚,正所謂“遲來的公義,並不是公義”!

吳在權強調,當局表示“近期收到多方關於《土地法》的不同意見,正進行分析及研究”,顯示土地法確存在漏洞和不足,社會上包括現屆議員、上屆議員、專家學者,以至不同界別專業人士乃至市民大眾均呼籲修法,且國家主席習近平更在十九大報告提出“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但當局明知土地法存有漏洞和不足,卻仍不儘早修訂,如此又怎能實現善治呢?

吳在權對於“若認為政府做得不對,可在司法程序上歸責政府”的說法更感無奈。事實上,澳門律師公會理事會主席華年達大律師早已指出:“法院無權限討論法律的好壞,而僅有權限適用法律”,法院引用有漏洞和不足的法律,得出的判決便不合理不公義,亦因此才會有中級法院馮文莊法官在編號499/2016行政司法上訴卷宗中做出《落敗票聲明》。吳在權認為把問題推給司法,無疑造成了如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所言的“政治司法化”,除加重司法壓力,更凸顯當局不負責任的態度,更加無法實現習近平主席在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努力讓人民群衆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吳在權表示充分尊重議員在議會中表達的不同意見,但對於有個別議員的誇張、譁眾取寵式的言論則不表恭維,且奉勸亦不宜如此!

吳在權希望行政當局勿再蹉跎歲月,勿再增加司法壓力,勿把修法責任推給下一屆政府。故此,他再次促請當局兼聽則明,全面準確理解基本法,堅持及發揮行政主導的優勢,提升行政效率,更應如中央的寄望,奮發有為,提高治理能力和水準,以實事求是在本屆政府任期內完成修訂土地法,有效平衡社會各方利益,切實促進社會公平正義,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及經濟發展,確保“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