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犬瘋疫苗企業造假,「降低生產成本」或是主要目的。呈現一支狂犬病疫苗從生產到接種之間的定價之路,或許可以了解疫苗背後利益與安全的聯繫。
1885年7月6日,是一個被生物界銘記的日子。 這一天,由法國人巴斯德創制的世界上第一支狂犬病疫苗首次應用於人體,並取得了成功的效果,該結果轟動了世界——人類終於擁有了與致死率接近100%的狂犬病抗衡的武器。
一百多年後,狂犬病疫苗不斷被改進和完善,相關產業越來越成熟。但是與此同時,狂犬病致死率極高而發病率很低的特點,給狂犬病疫苗造假提供了空間。
近些年,國內出現多起狂犬病疫苗造假事件,近日發生在長春長生生物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長春長生」)的這一次,所引起的「疫苗風暴」尤為猛烈。業內人士分析,狂犬病疫苗企業造假,「降低生產成本」或是主要目的。
呈現一支狂犬病疫苗從生產到接種之間的定價之路,或許可以瞭解疫苗背後利益與安全的聯繫。
狂苗定價
長春長生此次涉事的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 細胞),目前是世衛組織(WHO)推薦使用的疫苗,它純度高、穩定性和安全性好,更適合工業化大規模生產。
這樣一支狂犬病疫苗的生產,需要經歷以Vero 細胞為培養基質接種狂犬病毒毒株,病毒滅活、濃縮、純化、精製這幾道工藝。在美國從事疫苗研發工作的崔翔介紹說,「越往上游,生產的成本越高。」
《中國新聞週刊》曾在2010年調查當時的狂苗價格時瞭解到,原材料成本約占總生產成本的41.49%,幾乎近半。當時,原國家衛生部對於疫苗企業的規定是,加價不能超過20%,因此控制原材料成本,是疫苗生產企業搶佔市場和利潤的重要方式。
在崔翔看來,生產商通過擴大企業規模而努力降低成本的方向是對的,但國內最近發生的疫苗事件,最大的問題出現在品質管制上。
2008年,河北福爾和江蘇延申兩家疫苗生產企業生產的7個批次的問題狂犬病疫苗,集中表現為效價測定低於國家標準,其原因為偷工減料。同年,大連金港安迪公司非法添加核酸物質作為佐劑,也是為了降低成本。
值得一提的是,曾出現狂犬病疫苗品質問題的江蘇延申,與如今處在風口浪尖上的長春長生也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公開資料顯示,江蘇延申出事前的董事長韓剛君曾為長春長生的第二大股東。根據《黃海機械:長春長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和2016年度盈利預測審核報告》,2001年9月,長春長生與韓剛君簽署《股權轉讓協定》,將長生實業30%的股權以1932萬元對價轉讓給韓剛君,助後者成為僅次於長春高新(59.68%)的第二大股東。
多年後,這筆股權又輾轉轉到高俊芳及其子張洺豪名下。2007年2月,韓剛君經股東大會同意將其持有的30%股權轉讓給深圳市豪言生物技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深圳豪言」),2010年7月,深圳豪言又分別與高俊芳、張洺豪簽訂《股權轉讓合同》,將其持有的長春長生5%股權無償轉讓給高俊芳,另外25%股權無償轉讓給張洺豪。
這次股權轉讓,客觀上增加了高俊芳對長春長生的控制。早在2004年,高俊芳得到了母公司長春高新(全稱「高新技術產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轉讓的其所持子公司長春長生的25%股權,加之深圳豪言的股權轉讓,高俊芳成為長春長生的最大股東。
長春長生披露的2017年年報中顯示,2017年,企業在二類疫苗營業成本同比上一年降低2.87%,營業收入同比增加近60%,毛利率達90.86%。崔翔也注意到這個數字,以他在美國的工作經驗看,對這個比率之高,他感到有點不敢想像。
另一方面,狂犬病疫苗被生產出來後,還不能直接投入使用。作為注射在人體的生物製品,它必須得到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以下簡稱食品藥品監管總局)的把關,拿到生物製品批簽發。
按照《生物製品批簽發管理辦法》的規定,國內的批簽發檢驗機構有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以下簡稱中檢院)和七個省級藥品檢驗機構,對申請的公司進行資料審核,現場審核、樣品檢驗,最終完成對狂犬病疫苗的批簽發工作。
申請的公司為此要提供8項證明檔、資料和樣品的申請資料。除此之外,還要繳納送檢標準物質、試劑等材料的檢驗費用。根據財政部和發改委統一制定《藥品檢驗收費標準》,申請公司根據自身要檢驗的生物製劑,選擇相應的項目。送檢的費用低至20元,高至上萬元。 據瞭解,狂犬病疫苗如果送檢,需要進行效力試驗和熱穩定性試驗,價格分別是6800元和7200元。這些錢最終會被算到狂犬病疫苗的成本上。
《藥品檢驗收費標準》還提到了最近被熱議的百白破疫苗,百白破需要檢測的專案更多,收費標準中提到,百日咳需要進行效力、毒性和鑒別測定,價格合計15300元,白喉和破傷風則都需要進行毒性逆轉試驗和鑒別試驗,共需繳納2750元。
近日陷入巨大疫苗事件漩渦的長春長生,不僅狂犬病疫苗涉嫌造假,該公司去年生產的百白破聯合疫苗也被中檢所檢出效價指標不符合標準規定。
「狂苗(西林瓶包裝)出廠價125元/人份、開票價175~220元/人份;狂苗(預充式注射器包裝)出廠價145元/人份、開票價195~240元/人份。」這些資料出自中國裁判文書網上一份2017年的一審民事判決書,原告方正是長春長生。以上數字是長春長生和地方企業山東兆信公司在2015年合作時,協議上的疫苗價格。
出廠價到開票價上漲50~95元,這從某個方面揭示了行業潛規則的一角,狂犬病疫苗拿到批簽發可以進入市場後,從生產公司轉手到地方商業經營合作機構,價格又有所提升,這是2015年的情況。
疫苗定價
我國的疫苗分為一類疫苗和二類疫苗。一類疫苗是政府使用財政專款免費向公眾提供的疫苗,強制接種。國家免疫規劃疫苗常規免疫為: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減毒活疫苗、百白破聯合疫苗、麻腮風聯合疫苗、甲肝疫苗、腦膜炎球菌多糖疫苗、乙腦疫苗等。這類疫苗由發改委制定價格,較難尋到灰色牟利空間。
二類疫苗是公眾自願和自費接種的疫苗,由市場定價。常見的水痘疫苗、流感疫苗、B型流感嗜血桿菌結合疫苗、肺炎球菌疫苗、輪狀病毒疫苗等都屬於二類疫苗。此類疫苗進入市場,其採購方式經歷了由集中到分散再到集中的過程,其價格也隨之變化。
2005年5月,《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下文簡稱「《條例》」)實施,國家放開了原先由省級疾控中心壟斷的疫苗供應體制,允許除設區的縣外,各級疾控機構可以直接向經銷商採購二類疫苗。
當時國內二類疫苗的採購出現兩種模式,一些省市延續2005年以前的做法:統一採購、統一配發;其他不少省份的地方疾控部門和接種單位則自行採購二類疫苗。
這個政策出臺以後,二類疫苗一度陷入巨大爭議。曾在某省級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工作近20年的業內人士對《中國新聞週刊》解釋,其中一個問題是,商家供給省疾控中心的疫苗一般都是出廠價,但根據當時不成文的規定,最多可加價15%售給下一級疾控單位。一般省一級加價5%,級別越往下,加價比例越高,所以中間環節越多,疫苗最終的費用越高。
河南省發改委曾發佈《關於河南省第二類疫苗價格問題的通知》(豫發改價管[2008]756號),該省通過省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統一組織供應的第二類疫苗,以實際購進價為基礎,省疾控中心按不超過6%的加價率供應下級;市疾控中心按不超過10%的加價率供應下級;縣(區)疾控中心按不超過15%的加價率供應接種單位;接種單位按不超過20%的加價率向適宜接種人群接種。有人算了一筆賬,2010年河南普新生物製品公司狂犬疫苗中標價為120元/人份,接種點加價後已經是193.08元/份。
而另一種自行採購模式帶來的問題在於,沒有疾控系統的把控,問題疫苗容易出現在市場中。
2016年3月,山東警方破獲案值5.7億元非法疫苗案,龐紅衛母女從10多個省市70多名醫藥公司業務人員或者疫苗販子手中,通過低價購入流感、乙肝、狂犬病等25種人用疫苗,並加價售往24個省、市、自治區。
此事在當時引發社會對二類疫苗管理的討論。2016年4月13日,國務院對《條例》進行修改。對於二類疫苗,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組織在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集中採購,由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向疫苗生產企業採購後,供應給本行政區域的接種單位。
以狂犬病疫苗生產公司為例,據中國藥品生物製品檢定所(以下簡稱中檢所)批簽發資料,目前中國人用狂苗市場國內生產企業共12家,另外有2家跨國疫苗生產企業面對中國出口。
我國上市的狂犬病疫苗主要廠家是遼寧成大、長春長生、廣州諾誠和寧波榮安。其中,遼寧成大在總批簽發市占率中一直領先,據《2018-2024年中國狂犬病疫苗行業深度調研及投資前景分析報告》,遼寧成大2010年占比甚至達到了超過60%的絕對優勢,除了長春長生,緊隨其後的生產廠商還有十幾家。
然而,遼寧成大作為國內唯一被批准使用狂犬病疫苗「2-1-1免疫程式」(4針接種、工作量少等特點,患者體驗更好、成本更低)的公司,其市場占用量卻越來越少,與之對比的是,長春長生市場版圖的逐步擴張。
根據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的疫苗批簽發上市數據,長春長生的狂苗供應量在2014~2018年占全國的10%~25%,最多占到1/4的市場份額。
隨著此次事件的持續發酵,長春長生快速發展背後的陰暗面也被逐漸發掘。根據中國裁判文書網可查詢到的公開判決,自2003年起,長春長生的狂犬、流感、水痘、甲肝、乙肝等多個疫苗產品捲入行賄案件,向4省21名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涉案地區有廣東湛江、河南寧陵、福建邵武、安徽蒙城、安徽利辛、河南南陽、福建長樂、福建南平等地。
7月20日晚,深交所發文表示,發現長生生物公司未及時披露被有關機關調查的資訊、內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涉嫌違反《股票上市規則》《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相關規定,已啟動對公司及相關當事人公開譴責的紀律處分程式。
事件爆發以來,長生生物已經連續5個一字跌停,累計下跌了41%,市值蒸發近100億元。
22日下午,長春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公告回復深圳證券交易所關注函。公告中,長春長生稱對於此次事件的發生感到十分的自責和愧疚。
公告還稱,因狂犬病疫苗是否能夠複產以及準確的複產時間無法準確預計,此次凍幹人用狂犬病疫苗(vero細胞)停產除對本年度財務產生較大負面影響外,對長春長生未來經營的影響程度存在重大不確定性。同時,由於受到狂犬病疫苗事件影響,預計對其他產品銷售也將帶來負面影響,但目前尚無法準確預計。
然而,從狂苗市場整體來看,長春長生事件並不至於引起行業震盪。
「其他廠家的狂苗產能其實彈性很大,如果長春長生的狂苗GMP證書被吊銷,那麼市場空缺很容易被其他廠家填補,不至於導致我國狂苗供應緊張。」 中國醫療自媒體聯盟成員、疫苗專家陶黎納表示。「長春長生在國內疫苗市場佔據一席之地,但並不是說不可取代。」
從我國對狂苗的管控上,也能說明這一問題。鼎臣醫藥諮詢創始人史立臣曾公開表示,「疫苗生產數量是國家的批簽發決定的,不是產能決定的。目前來看,我國狂犬病疫苗產能過剩,比如生產線生產一百萬支,批簽發可能只滿足一半的數量,不會大規模批給企業,一般情況下是批給你多少生產多少,並不是你想生產多少生產多少。」
據《2018年中國狂犬病疫苗行業批簽發量情況分析》顯示,2017年第一季度總批簽量為342.2萬人份,而2018年第一季度批簽發量為350.9萬人份,同比去年上升2.54%,產能保持平穩。
另外,據遼寧成大公告,國內狂犬病疫苗市場大多供大於求,疫苗從出廠到消費者需要經過三級逐級加價後賣給接種門診,接種門診按零售價加價後賣給消費者。生產廠家十幾家,競爭激烈,管道混亂,競爭者之間也會互相殺價。
但2016年國務院修改《條例》後,價格混亂的情況在省得得到了統一。《條例》指出省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組織在省級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集中採購二類疫苗,縣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向接種單位供應第二類疫苗可以收取疫苗費用以及儲存、運輸費用。疫苗費用按照採購價格收取,儲存、運輸費用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的規定收取,收費情況應當向社會公開。
《條例》的修改對狂犬病疫苗等二類疫苗的規範起到推進作用。2016年至今,廣東、福建、江蘇、北京等地二類疫苗實行零差率銷售,所謂零差率,也就是取消原來的加價率,按實際購進價格零差率銷售二類疫苗。但同時,接種此類疫苗時,會收取每劑次最高25元的服務費。
根據各省自行統計,二類疫苗進行統一調價(即疫苗價格=疫苗採購價+接種服務費)之後,與此前相比「總體有升有降」,以2018年浙江省第二類疫苗中標目錄中的產品為例,約1/3總費用會上升,主要疫苗包括流感疫苗和狂犬病疫苗;另外2/3接種總費用會下降,主要疫苗包括水痘疫苗、肺炎疫苗、EV71手足口病疫苗、五聯疫苗、宮頸癌疫苗、乙肝疫苗等。例如,原本在金華市區打一劑四價宮頸癌疫苗,原價為889.5元,統一服務費之後,每劑價格約826元,降了63.5元,三劑總共降了190.5元。
「是不是真的降價很難說,除非拿到此前廠家直接提供給各省級疾控中心的出廠價,而不是現在看到的價格。」該業內人士說。
(楊智杰、李明子/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