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監局將建資料庫 以便執行“禁足令”

【本報訊】一常會昨日細則性完成審議《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法案,委員會主席何潤生表示,政府將建立賭場禁足人士資料庫,以便執行“禁足令”,並強調相關條文已諮詢個資辦並獲認同。

何潤生表示,法案建議博監局可按個資法的規定透過包括互聯在內的任何方式,向其他公共或私人實體,包括承批公司及獲批轉給人提供個人資料,以便第一時間執行“禁足令”。具體方面,博監局會建立一個電子平臺,將被禁入賭場人士的資料輸入資料庫,讓承批公司負責監控入場的授權員工,獲得帳戶及密碼進入系統,收取最新資料,以便執行禁止入場的規定。並強調相關條文已諮詢個資辦並獲認同,博彩員工的資料亦不會放入系統內。

何潤生稱,法案建議禁止被驅逐者在被驅逐之日後第五個工作日結束前進入相關娛樂場,而博監局須在此期間決定是否提起處罰程式以及是否採取防範性措施。政府解釋指,現時澳門共有41個娛樂場,其中去年共有409宗涉及驅逐的個案,而今年至今共有177宗相關個案,博監局的工作量有所加大,而人數亦較為不足,為確保完成筆錄與開立卷宗的相關工作,故建議修改禁止時間由原來的3日增加到5日。

另外,按現行規定,禁止進入賭場的人士若在場內博彩,投注金額和彩金均收歸特區所有。法案建議設立扣押籌碼的保全措施,填補原法律沒有扣押規定的空白。委員會同意修法取向,認為更具阻嚇作用。

何潤生並提到,由於過往曾出現電話投注、微信投注等不法行為,政府已於2016年時禁止賭檯範圍使用電子設備進行錄影及通訊,當局於是次修訂法案中明確新增禁止攝影、錄音、錄像及使用通訊設備的條文,不單能有效維持娛樂場秩序,亦可打擊因電話投注、微信投注令政府博彩稅收減少旳行為,更重要可打擊洗黑錢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