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辦:嚴禁超標準建設豪華學校 確保中小學教師收入不低於公務員

【中新網8月27日電】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結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要求,堅持厲行勤儉節約辦教育,嚴禁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嚴禁超標準建設豪華學校,每一筆教育經費都要用到關鍵處。

《意見》提出,各級教育部門和學校要牢固樹立“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理念,逐步將績效管理範圍覆蓋所有財政教育資金,並深度融入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全過程,完善細化可操作可檢查的績效管理措施辦法,建立健全體現教育行業特點的績效管理體系。

《意見》指出,要強化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緊密結合教育事業發展,優化績效目標設置,完善績效目標隨同預算批復下達機制。開展績效目標執行監控,及時糾正偏差。

《意見》表示,要堅持財政教育資金用到哪里、績效評價就跟蹤到哪里,加強動態績效評價,及時削減低效無效資金。要強化績效評價結果應用,加大績效資訊公開力度,將績效目標執行情況和績效評價結果作為完善政策、編制預算、優化結構、改進管理的重要依據,作為領導幹部考核的重要內容。

《意見》強調,要堅持厲行勤儉節約辦教育,嚴禁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嚴禁超標準建設豪華學校,每一筆教育經費都要用到關鍵處。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結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意見》

新華社北京8月27日電:近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結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要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落實新發展理念,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堅定不移把教育放在優先位置,改革完善教育經費投入使用管理體制機制,以調整優化結構為主線,突出抓重點、補短板、強弱項,著力解決教育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促進公平而有質量的教育發展。

《意見》強調堅持「優先保障、加大投入,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統籌兼顧、突出重點,深化改革、提高績效」的原則,對教育經費投入、使用、管理提出以下明確要求。

一是完善教育經費投入機制。要持續保障財政投入,全面建立生均撥款制度,保證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佔國內生產總值比例一般不低於4%,確保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減,確保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一般公共預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減。要鼓勵擴大社會投入,完善政府補貼等政策制度,完善非義務教育培養成本分擔機制,逐步提高教育經費總投入中社會投入所佔比重。

二是優化教育經費支出結構。要科學規劃教育經費支出,合理確定階段性目標和任務,嚴禁隨意擴大免費教育政策實施範圍。要重點保障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始終堅持把義務教育作為教育投入的重中之重,落實政府責任。要不斷提高教師隊伍建設保障水準,健全中小學教師工資長效聯動機制,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準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準,力爭用三年時間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待遇問題。要著力補齊教育發展短板,積極支持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普及高中階段教育、發展現代職業教育,財政教育經費著力向深度貧困地區和建檔立卡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傾斜。要聚焦服務國家重大戰略,統籌推進一流大學和一流學科建設,持續支持部分地方高校轉型發展,落實中西部高等教育振興計劃。要持續加大課程改革、教學改革、教材建設等投入力度。

三是科學管理使用教育經費。要全面落實管理責任,建立健全「誰使用、誰負責」的教育經費使用管理責任體系。要全面改進管理方式,以監審、監控、監督為著力點,建立全覆蓋、全過程、全方位的教育經費監管體系。要全面提高使用績效,建立健全體現教育行業特點的績效管理體系。要全面增強管理能力,落實完善資金分配、使用和預算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科研經費管理等制度體系。

國辦: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準不低於公務員

中新網8月27日電: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佈《關於進一步調整優化結構提高教育經費使用效益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明確,健全中小學教師工資長效聯動機制,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工資收入水準,實現與當地公務員工資收入同步調整,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準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準。

《意見》指出,不斷提高教師隊伍建設保障水準。各級人民政府要將教師隊伍建設作為教育投入重點予以優先保障,鼓勵吸引優秀人才從事教育事業,努力讓教師成為全社會尊重的職業。

《意見》明確,財政教育經費要優先保障中小學教職工工資發放,推動落實城鄉統一的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各地要嚴格規範教師編制管理,對符合條件的非在編教師要加快入編,並實行同工同酬。各地要完善中小學教師培訓經費保障機制,不斷提升教師專業素質能力。健全中小學教師工資長效聯動機制,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統籌考慮當地公務員工資收入水準,實現與當地公務員工資收入同步調整,確保中小學教師平均工資收入水準不低於或高於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收入水準,使教師能夠安心在崗從教。各地要加強省級統籌,強化政府責任,調整優化支出結構,優先落實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收入政策。力爭用三年時間解決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工資待遇問題,凡未達到要求的地區要限期整改達標,財力較強的省份要加快進度。

《意見》還要求,嚴格按照現行政策規定落實鄉村教師生活補助政策,及時足額發放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加強教師周轉房建設,提高鄉村教師工作生活保障水準,引導優秀教師到農村任教。各地要根據幼稚園規模,創新方式方法,合理配備保教保育人員,按照崗位確定工資標準,逐步解決同工不同酬問題。支持職業院校“雙師型”教師和特殊教育學校教師隊伍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