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歡呼澄清文,只緣黑店又重來

澳門特區政府高教辦日前發出澄清文稿指出,高教辦近日接獲市民有關一所名為「澳門商學院」的查詢。為此,該辦鄭重聲明,「澳門商學院」不是特區政府認可的本澳高等院校,不具有在本澳開辦任何高等教育課程的資格。同時,特區政府也從未批准「澳門商學院」與任何外地高等院校在本澳合辦高等教育課程。任何機構在未獲許可下於本澳從事高等教育活動,均屬違法行為,將依法受到處罰,且不妨礙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

該澄清文顯示:一、該所謂「澳門商學院」已經進行招生,因而才有市民向高教辦查詢;二、但在社會上,卻沒有任何「澳門商學院」及其正在招生的信息,如果不是有市民向高教辦查詢,可能還未被「踢爆」,這與當年的「澳門中文大學」又是發廣告,又是以其名義「抗議」行政長官參選人崔世安的張揚表現,大異其趣。

實際上,在二零零九年第三任行政長官選舉時,有一位自稱為「澳門中文大學籌備委員會」副主任的周某,以該「校」「教授」的名義發表批判指責行政長官參選人崔世安,並污衊他「貪賄」的文章。這些文章正好迎合了何超明團隊的口味及需要,因而大肆宣揚,嚴重干擾澳門特首選舉。

由此,澳門特區政府高等教育辦公室發出「新聞稿」,宣佈所謂「澳門中文大學」及「澳門文化研究學院」並未經政府核准,澳門高教辦已將相關資料送交檢察院。這個澄清聲明在內地引發轟動,新華網、人民網、高教網等權威網站都轉發了澳門高教辦的這一澄清宣佈,並指「澳門中文大學」網站所刊的招生廣告是一場「騙局」。《南方都市報》還刊發了該報記者蔣樂進的報導,指出內地高考還在進行,「澳門中文大學」招生等事項就在網上出現了。又是與內地合辦課程,又是沾「香港中大」的光,還有「教授」見報發表文章……。通過百度等搜索引擎,很容易在一些論壇上找到介紹「澳門中文大學」的資料。「該校」的網站更是煞有其事,鏈結裏面就有「香港中文大學」。以香港中大的名氣,以及港澳齊名的聲譽標榜。在「最新消息」裏面,滾動著該校在京設立辦事處、北京科技學院進駐該校等消息。網站的大學「概況」裏更是介紹說,該校是一所經澳門特區政府批准成立,致力於港、澳、台和內地交流的社會教學培訓機構。「大學位於風景秀麗的澳門半島,設孔子學院、環保學院、生命科學院、社會學院、藝術學院、博彩經濟學院等機構」。學校標榜的「高級職稱的研究人員三十余名。」然而,可笑的是,在澳門半島記者幾番詢問,竟然找不到該校的校園。地圖上也完全沒有這樣一所「大學」的存在。網站上宣揚的國際化,在記者詢問澳門高等教育界的時候,無人聽聞過校名。

實際上,直到崔世安先後兩次當選行政長官並順利履任,還即將卸任的十年之後,仍然未見有什麼「澳門中文大學」及「澳門文化研究學院」。顯然,這位「周副校長」是覷準當時內地有不少應屆高中畢業生希望能到境外升大「浸鹹水」,而香港中文大學是熱門大學之一,就有意創辦「澳門中文大學」的「學店」,大賺內地學子的「留學錢」。但正如《南方都市報》所指,這只是「一場騙局」。

既然「澳門中文大學」是「一場騙局」,那麼,一手炮製這場「騙局」的「澳門中文大學籌備委員會」副主任周某,又是何許人也?據說,這位周某在內地具有一定的「背景」,因而才能那麼「把炮」,在自己尚未具有澳門特區的政治權利之時,就敢於竄到正在參選第三任行政長官崔世安的競選總部「踢館」,「討檄」崔世安的「貪腐罪行」,還聲稱要前往廉政公署進行「檢舉」。但後來可能只是「拋浪頭」,根本「無料到」,擔心或構成誣告而被入罪,而未見行事,可見這本身就是一個「騙局」。

攪笑的是,周某這種帶有誹謗性質的「無中生有」行為,是非法行為,卻在當時以「《澳門法治報》社長」自稱。己身不正,如何去推廣法制和法治?當然,卻頗為吻合何超明及其團隊推出的「反對商人治澳,反對公務員治澳,應當由法律人治澳」的讕言,為「法律人」何超明「挪火煮食」。說不準,這位「周某」就是何超明團隊的成員。幸而澳門特區政府和行政長官崔世安寬容大度,沒有追究他的涉嫌「詐騙」及「誹謗」行為,否則,他就有可能會跟隨何超明,「洗淨羅柚」去「踎監」。

說起來,「黑學店」這還不是首次。早在上世紀八十年代,就有一位姓溫的大學教授,因為經常月旦澳門的政治事務,卻因根本不了解澳門地實際情況而不接地氣,而且還以只適用於西方獨立主權國家的理論套在澳門地區的身上,而遭到澳門居民唾棄,也不獲其所任教的大學續約。在此情況下,就在澳門開辦無證學校,專門以高價招收無證少年兒童,聲稱在該校畢業後可獲前澳葡政府發給澳門居民身份證。結果,遭到前澳葡政府取締。而該校學生的「證件」問題,後來還引發嚴重的後遺症。

更早之前,在內地改革開放之初,也是這位「溫教授」,與珠海市成人教育辦公室簽約,開辦成人進修課程。據「溫教授」聲稱,按招生計劃,他可賺到二千萬元。在當時,二千萬元可是一個天文數字。因此,該成人教育課程被視為「學店」,遭到珠海市政府取締,而上級部門也在相關的範圍內予以通報。

利用教育議題搞歪門邪道的,並不止是辦「學店」。據說,十多年前中央之所以叫停澳門的「置業移民」政策,除了是違反內地的出入境法律規定之外(當然也有扯高樓價,令到澳門居民購樓難的本地因素),還因為這項「置業移民」政策,助長了「高考移民」的不正之風。原來,當透過「置業移民」政策移居澳門的原內地學生在報考內地的大專院校時,因具「港澳生」資格而獲得加分優惠,而其之前同班那些成績較好的同學,卻給比了下去,因而意見很大,告狀告到了中央教育部門。

本來,所謂「高考移民」,是指內地一些高中學生,因為學習成績欠佳,擔心考不上大學,而由其父母作主,將其戶口移到海南省或其他邊遠省份,投國家照顧邊遠地區考生給予加分之機。後來,因為澳門特區政府推出「置業移民」政策,而致使那些較為富裕的家長,在走「高考移民」路線中改為「向澳門進軍」。

而月前廉政公署的調查報告再次揭發貿促局的「重大投資移民」及「技術移民」,存在著許多不規則的情況,可說是「屢錯屢犯」。其實,單是優化「重大投資移民」及「技術移民」的制式是並不足夠的,還應當按照《澳門基本法》第二十二條第四項的規定,請求澳門中聯辦進行協調,由澳門特區政府向中央政府請示報告,共同研疑一套既有利於澳門特區輸入各種優秀專業人才,又能符合基本法和國家相關法規規定,並不佔用日常「單程證」名額的實施方案。而且,擬輸入人才由內地權威機構與澳門特區相關機構,對「重大投資移民」和「技術移民」申請者的資格進行聯合審核,不但注重其專業技能,也要對其個人品德進行嚴格考核,嚴防觸犯內地法律者籍此逃避法律的懲罰,及嚴格防止使用購買虛假文件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