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旅館刑事化否應全面衡量各方面因素 鄒玖勝

日前有媒體報道,一名入住澳大研究生宿舍的住宿生兼當「房東」,由去年10月至今年1月,在民宿網站Airbnb上放租,以每晚314元至350元不等的租金出租宿舍床位。事件甫現便引起社會嘩然,原本處於風口浪尖上的非法旅館問題再次成為眾矢之的,招來一片罵聲及指責。可為何澳門特區政府屢屢嚴禁及打擊非法旅館,非法旅館問題卻越演越烈,以致在有象牙塔之稱的大學校園破天荒出現個案。所謂有需求就有市場,面對全球共用經濟趨勢的衝擊,特區政府應全面衡量各方面因素解決非法旅館問題。

近年,澳門的經濟以發展旅遊會展業為定位,旅客的人數持續增加。旅客人數增加,住宿的需求自然有所增長。無論經濟好景或深度調整,本澳星級酒店、賓館的房價卻低極有限。澳門的廉價住宿主要集中於非法旅館,一般由民宅自行改造,在小圈子內供人短期住宿。這種最早的民宿後來演變成賭業灰色地帶人群集聚的場所,但往往由於魚龍混雜,時有案件發生。尤其是澳門新口岸一帶多幢大廈以往為非法旅館重災區,龍蛇混雜,治安不靖。自當局加強打擊非法旅館後,非法旅館表面上似偃旗息鼓,但暗地裡仍有不少以更隱蔽方式經營。另有以往用作經營非法旅館的單位則改為租予活躍賭場人士和流鶯,部分更成為「債仔集中營」,又或「應召女郎」藏身之處,故治安環境始終未有太大改善。及至後來,更有不少非法旅館是內地人來澳租賃單位後改成,大模斯樣扮民宿,在內地「民宿網」招租,並大搞網上訂房,吸引不少貪平旅客,但租客品流複雜,也根本不知單位是非法旅館。

根據媒體近幾個月報道案例,或可見非法旅館的猖獗程度。如:去年10月12日,治安警根據舉報,在新口岸區北京街某大廈搗破首個引入 「太空艙」床位的非法旅館,當場拘捕兩名負責招攬客人的內地女子以及一名逾期逗留的男子;11月29日,治安警揭發一宗黑工及逾期逗留案件,警方接報到友誼馬路某單位進行調查,期間發現五男三女,拘捕一名涉嫌經營非法旅館的內地女子;12月17日,治安警員於一個三房一廳單位內發現共有廿六個床位,十七男五女,年齡二十至四十九歲,均內地居民,分別持通行證及中國護照,懷疑有人經營非法旅館,遂通知旅遊局人員跟進。經查後,分別有租客表示,他們經娛樂場人士及同鄉介紹到單位租住,租金為每日一百至五百元不等;12月19日,治安警日前接獲居民舉報,稱於氹仔東北馬路某大廈單位內懷疑有人吸毒及經營非法旅館。警員到場調查後,發現有二十二名內地男女在內租住床位,但未有發現毒品或吸食工具,已通知旅遊局人員跟進,單位現已被查封;今年1月2日,治安警情報廳於長崎街揭發一個非法旅館單位,當時單位有七名租客,他們稱以日租200 元租住上址一格床位,警員當場拘捕一名女性經營者。上址單位經旅遊局人員調查證實為非法旅館,隨即查封;1月6日,事緣一名68歲內地女子住宿在非法旅館廚房改成的房間內,石油氣熱水爐安裝在廚房,由於廚房門窗關閉,其他旅客在浴室洗澡時,廚房的石油氣熱水爐燃燒時釋放大量一氧化碳,內地婦熟睡中「照單全收」中毒死亡;1月15日,氹仔埃武拉街豪宅「萬國華庭」一單位的非法旅館發生奪命案。

相關數據及命案可謂觸目驚心,而日前旅遊局召開記招總結去年工作也可側面證實:在打擊非法提供住宿方面,旅遊局全年巡查單位達一千三百七十九次,封印了二百四十五個單位,跨部門工作小組執行了四百六十三次聯合行動。以全年240個工作日計算,基本上每天就得封印一個非法旅館,可見澳門非法旅館之嚴重,如果確實如此,那麼,對於一個人力有限的「文職部門」旅遊局來說,負擔是否太重了一點呢?儘管現在旅遊局已經和治安警察局聯手打擊及處理非法旅館,但相信仍存在人手不足的情況。

事實上,儘管政府嚴禁及加大打擊力度,非法旅館卻屢禁不止而存在十多年。有社會人士分析指出,雖然現行法例訂出違法行為須處科款20萬至80萬元澳門幣,惟經營的租客縱使被捕,一是另覓單位繼續經營,一是乾脆離澳逃避罰款,到頭來是單位業主遭殃。到底如何解決這爛攤子,只能寄望當局修例堵絕漏洞。而在修法上,有不少人支持將非法旅館刑事化,因為不少非法旅館個案涉及毒品、禁錮等刑事罪行,情況複雜,對居民安居影響很大。非法旅館至今未見改善,反而有惡化趨勢,證明相關法律起不到阻嚇作用。而且當中存在“租上租”、代簽租約等情況,導致難以捉到真正經營者。故罰款金額多高都無濟於事,單位被查封亦可在市場上補充其他房源。只有在非旅刑事化後,才能交由警方調查,更大機會捉到違法經營者。

但社會亦有意見不認同將非法旅館刑事化,因為即使刑事化,但低於三年徒刑可判緩刑,影響打擊力度。或者有非法旅館的出租者及租客合謀謊稱為親朋好友,入住沒有收費,亦會造成旅遊局調查出現困難。事實上,旅客選擇入住非法旅館的原因與酒店房價過高有關,如酒店房價溫和,相信旅客首選不會是非法旅館。現時澳門並沒有合法民宿或廉價酒店供應給不同經濟能力階層的旅客,而政府其實有條件開放讓市民申請單位用作民宿,只要經過現場勘察並符合條件便可。因為澳門現時有很多空置樓宇,如管理適宜,可有助解決非旅問題;亦有意見認為,政府應在兩星級酒店作出更多審批,讓不同經濟能力階層的旅客有更多選擇。至於在分層建築物提供民宿,社會上仍有不同意見,認為大廈為居民住宿的地方,日日有旅客出現,會對居民生活有影響。

儘管非法旅館為市民詬病多年,對於非法旅館是否應刑事化,政府卻一直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縱容非法旅館經營者經營完一間又一間,影響居民安居。究其原因也是政府內部對非法旅館刑事化否存在不同意見。

保安司司長黃少澤曾表示,關於非法旅館問題,應該看清其癥結所在,並非將之刑事化就可解決。若果將非法旅館刑事化,肯定屬於輕微罪行,「但司法過程三、四年不在話下,又要上訴,且證據要求嚴格,訴訟期間長等問題,不是話刑事化就可解決問題。」

至於如何解決非法旅館問題,黃少澤稱,「我十幾年前已提出過,關鍵是出租屋登記,方便追究背後的出租人,因出租人都有義務睇好間屋,我2002年已提出,但當時有人講好敏感,提出來會死人㗎,但我唔知點解會死人,可能有好多人唔想畀人知佢有咁多間屋。甚至記者要採訪我,我最後都推了,因為不可以提。」他表示,出租屋登記後資料存放在財政局,若有需要,獲法官審批後方可取得,既保護了私隱,亦可追究背後屋主,問題迎刃而解,他相信這是解決非法旅館的最好方法。

而社會文化司司長譚俊榮則建議將經營非法旅館刑事化。他稱,旅遊局自2010年至今共查封了1,239個單位,直言該類違法行為存在不少問題,亦對旅遊局文職人員十分危險,應與佩槍警員共同巡查,但做法效率低且浪費人力資源。譚俊榮認為,現時非法旅館犯罪均以罰款了事,成本代價低,令犯罪數字直線上升,若修法將非法旅館刑事化,相信能對有關違法、犯罪行為,特別是外來人士產生阻嚇作用。

旅遊局也曾指出,在執法過程中發現,非法旅館的經營狀況已出現轉變,違法活動日趨隱蔽,和立法時的客觀環境有所不同。這已不單是「量」的改變,更涉及「質」的改變。現時非法旅館並非單純為藉著經營以獲得不法利潤,部分是為利用非法提供住宿點隱藏其他非法行為的情況。

從以上看,非法旅館已不單單是經濟問題,它已涉及到澳門的社會治安問題。而澳門的穩定向來是中央政府非常重視的一個問題,所以特區政府亟待解決引起社區不穩定的因素,無論是從經濟手段,還是應該從立法手段,解決非法旅館的問題勢在必行。

因此,特區政府高度重視這一問題,為綜合分析非法旅館的違法行爲是否刑事化的問題,以及加強打擊非法旅館的力度和成效,特區政府成立了研究非法旅館刑事化問題跨部門工作小組,工作小組在日前舉行了首次會議,與會的各部門代表深入討論現時非法旅館的現狀,以及檢視現時法律的規定及存在的問題。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特區政府十分關注非法旅館問題,期望透過剛成立的跨部門工作小組,就法律方面進行研究,深入分析所有問題的癥結,並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法,同時,工作小組近期會約見關注團體聽取意見。而不論最終分析結論是非法旅館刑事化與否,小組的目標都是透過分析檢討,查找問題癥結並尋找解決辦法,冀最終處理現時非法旅館的情況。其中,檢視現行行政措施是小組重點研究的一部分,包括如何加強行政措施和執法力度;小組也會就業主是否需承擔連帶責任聽取意見。對於執法部門面對的困難,如通過各種法律途徑也無法接觸有關單位的業主、承租人或經營者,部門已盡了最大的能力執法,相信執法部門在現階段會互相配合採取行動打擊非法活動。

事實上,制訂法律是為了規範人們的行為。執法不只是為了處罰違法行為,更應當宣導和鼓勵合法行為。但是必須看到,非法旅館之所以屢禁不止,除了經營者謀求更大的利潤以外,消費者的需求也是滋長此類現象的因素之一。

隨著澳門建設世界旅遊休閒中心的進程加快,來澳的旅遊者將不斷增多。根據日前旅遊局公佈的資料顯示,澳門去年入境旅客再創新高,達三千五百八十多萬人次,按年升百分之九點八;留宿旅客連續三年超越不過夜旅客,錄得百分之七點二升幅,佔總訪澳旅客百分之五十一點七。自去年十月二十四日港珠澳大橋開通後,經大橋入境旅客錄得一百○五萬人次,成為該段期間澳門的第二大旅客入境口岸。在這三千五百多萬遊客中,必定有一些經濟條件欠佳,出於節省支出的考慮,他們有可能選擇價格較低的非法旅館入住。因此,為了從根本上剷除滋生非法旅館的土壤,除了以上所述的檢視行政手段或刑事手段遏制非法旅館外,澳門必須通過開源手段增加更多經濟型住宿場所。

然而事實上,澳門的經濟型酒店由2010年的43間合共提供1377間住房,增長到去年底(2018年)的50間合共提供1776個房間。9年時間當中僅僅增加了7間經濟型酒店合共299個房間,在當時本來是計劃三五年間增設的酒店場所及房數,卻硬生生地拖長了兩至三倍的時間,可見澳門經濟型酒店發展之緩慢。而趁如今在決斷非法旅館是否應刑事化的重要時刻,特區政府是否會將經濟型酒店作為一種特別的調和方式,積極引入或鼓勵業界創設連鎖經濟型酒店,以作為大型服務業的補充,有待跨部門工作小組的研究。無論如何的是,特區政府應該妥善分析各方面的利弊及可行性,盡快找出解決非法旅館的最佳方案,讓居民盡早擺脫非旅之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