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說西式競爭性民主是資產階級民主

「一人一票」還是「一元一票」

西方民主制並非天然是「一人一票」的制度。在18、19世紀乃至20世紀初,美國大部分州都規定只有具有一定財產的美國男性公民才有選舉權,全部婦女、黑人、印第安人和貧窮的白人都被排斥在國家政治生活之外。就婦女而言,美國在1920年、英國在1928年、瑞士直到1971年才獲得選舉權;就種族而言,美國黑人到上個世紀60年代才獲得選舉權。當代西方發達國家的「一人一票」制度乃是人民長期鬥爭所取得的結果,這是西方民主制中值得肯定的歷史進步。但是這種進步並不意味著西方民主性質的根本改變,只是實現了被歧視的人們在法律形式上的自尊與權利,對選舉制度的實質並沒有影響。這是因為「一人一票」表面上看來「人人平等」,似乎國家領導人是全體人民共同推選的,但事實並非如此。

首先,在西方式民主制中,不是由人民,而是由壟斷資本力量決定候選人。對選舉結果具有決定作用的是誰有權決定候選人。因為一旦確定了候選人,你的選票就限定在已定的框框之內,不管你怎樣投票,其結果都在那些能夠決定候選人的社會力量的意志範圍之內。所以西方式民主制的本質不在於誰有投票權,而在於誰能確定候選人,通過怎樣的過程產生候選人。能夠確定有希望當選的候選人的社會力量才是這種政治的真正主宰,投票者只是為這些社會力量服務的工具。

在西方民主制度下,能夠確定有希望當選候選人的,是依靠具有巨大資本力量支持的政黨,這是由西方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基礎決定的。在西方資本主義社會,壟斷資本力量無孔不入地支配著全社會經濟與文化生活的命脈。西方壟斷金融資本控制著全社會的養老金、醫療保險金、住房貸款等事關老百姓經濟生活大事的資金,這些金融資本實質上通過金融網路綁架了全社會,因此只有那些能夠在事實上保護這些金融壟斷資本的政治人物才有可能成為候選人。許多發達國家的軍事工業在社會產業結構中居於特殊地位,國防開支通過向全社會招標為許多壟斷企業提供了數額龐大的訂單,從而直接提供大量就業崗位,直接控制著許多人的「飯碗」,因此那些事實上保護軍工利益的政治人物才能成為候選人。同時,全社會的傳媒系統都由壟斷資本所掌控,如擁有175種報紙、5家雜誌和23家電臺,電視網橫跨南北美洲、歐洲、大洋洲的默多克的「美國新聞集團」,控制全社會的輿論導向。只有得到這些輿論工具的支持,才能成為家喻戶曉的政治明星,才有可能成為候選人。因此,在現代資本主義國家,金融壟斷資本、產業壟斷資本、傳媒壟斷資本相互鬥爭與聯合決定著候選人。只有符合這些壟斷資本利益的人物才可能成為候選人。而且政治人物當選後的所作所為,必須符合這些壟斷資本的胃口,才有可能比較順利地執政,否則即使上了台,遲早也會被壟斷資本拉下馬。

上述這些通過政治系統尋求資本擴張的各類壟斷資本力量,必然尋求特定的政黨作為代表自身利益的政治工具。而能夠提供候選人的各個政黨必須依靠資本母乳的支持才能存活下去,才可能維持其組織及黨務人員的生存,進而才可能成為執政黨。所以資本與政黨二者一拍即合而聯姻,形成各種政治上的競爭力量——這正像市場上各個競爭的壟斷企業一樣。從美國來看,共和黨的背後,主要有軍工、石油、製造等「傳統工商業」的支持;民主黨的背後,則主要有金融、電信、傳媒等「新興商業」的支持,當然這二者之間也有錯綜複雜的交叉關係。需要說明的是,西方國家雖然實行多黨制,但1954年美國國會通過了《共產黨管制法》,後又通過了《麥卡錫法》和《蒙特法》,對共產黨的發展作出了嚴格限制的規定。後來之所以允許共產黨存在,是因為隨著資本壟斷力量日益增強,社會資源越來越集中在少數財閥手中,而共產黨缺乏能夠與這些壟斷資本相抗衡的力量支持,很難支撐下去,更談不上發展壯大,因此只能成為其「民主自由」的點綴。

由此可見,「一人一票」的選舉制度,表面看非常民主,好像選舉的結果是民意的真實表達,然而實質上無論誰被選上,都是代表某個資本集團的利益,而不是全社會人民的利益;其結果都是獲勝的資本集團統治人民,而不是真正的民主——人民統治。各個壟斷集團選擇自己看中的候選人來統治人民,人民只不過在其中進行選擇,從而使選民成為壟斷資本用來投票「選主」的工具。西方民主制的這一本質正被越來越多的西方民眾看穿,所以民眾的選舉熱情日益淡漠,投票率連年下降,選舉日益成為少數政客與政黨的遊戲。這種選舉的合法性正日益受到挑戰。

其次,資本力量不但決定代表其利益的候選人,資本力量之間的博弈還會決定誰能當選。有人會說,既然「一人一票」,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當然會選舉自己中意的候選人,怎麼會被資本力量所操弄呢?實際上,西方民主選舉是由「民主三角形」組成的:「選民——政黨和政客——金主」。在這三角形中,真正決定者是「金主」。作為政黨活動資金來源的壟斷資本力量,他們通過壟斷人們資訊來源的社會傳媒體系來實現對選民的精神統治,從而決定選舉結果。

歷史是人民創造的,但人民只能在一定的條件下創造歷史。作為人民的選民不是神,而只是普通老百姓。老百姓不可能直接瞭解候選人,必須通過公共傳媒和各種選舉造勢活動才有可能獲得關於候選人的資訊。而這些活動本身並非無目的的活動——活動的目的就是對民意的操弄。誰最具有強大的資本實力和技巧來使用這些媒介工具操弄民意,誰就最可能在選舉中勝出。因為實際上,只要抓住全體選民中占比例很小的中間選民,就能影響整個選舉大局:這是因為這些候選政黨和候選人之間在政治主張等方面差異很小,或者雖然有差別,但各自都有自己相對穩定的「基本盤」,所以候選人之間能夠得到的選票差別不大。因此在選舉的那段不到一個月的「黃金時間」中,只要能夠影響不到10%甚至5%的中間選民,就能夠決定選舉結果。因此,即使大多數選民不為這些宣傳鼓噪所動,只要有很少的選民受到操弄的影響就足夠影響最終選舉結果。因為在「二選一」的選舉中,影響每一位元選民都會產生對兩方候選人「減一增一」的拉開差距的作用。許多選舉實際上是通過影響極少數選民一時的情緒,而決定不同候選人的成敗和命運。這可以說是西式選舉制的訣竅,也是其最明顯的弊端之一。這就使選舉過程變成了玩弄社會話題、操弄民意的政治遊戲。在美國,每逢選舉都要競爭性地提出中國話題,將其國內的工人失業、企業倒閉等問題歸咎於「廉價的中國工人勞動力搶走了美國人的飯碗」,競爭性地挑動對中國的民族主義情緒以吸引選票,這已經成為民主共和兩黨的慣用手段。只要有少數不明真相的美國人受到影響(哪怕只有2%),就會影響選舉結果。諸如此類的手段不勝枚舉。由資本控制的輿論傳媒操弄中間選民,的確是在已經確定的候選人中決定選舉結果的決定性因素。

因此,現代西方國家實行「一人一票」的選舉制度,相對以前只有部分社會成員享有選舉權的制度,的確是一項歷史進步。但這只具有象徵性意義,滿足了先前被排除在社會政治生活之外的社會成員的平等要求,改變不了選舉實質,因為這種選舉的實質由資本主義社會的經濟基礎所決定。

經濟基礎決定上層建築。正因為沒有這種經濟上的民主,其政治民主必然被架空而成為「民主秀」,成為由私人壟斷資本爭奪對社會控制權的政治遊戲,它表現在:由資本力量的角逐決定誰擔任候選人,同時由資本力量的博弈狀況決定哪個候選人當選。

多黨競爭是遏制腐敗還是滋生腐敗

西式民主雖然也有各個政黨和權力機構之間相互監督、選民對候選人的監督等方面的功能,從而能夠在一定程度上使腐敗行為有所顧忌與收斂,這是許多反對腐敗的人們著迷于西方民主制的原因所在。他們看到一些實行西方民主的國家與地區,通過政黨之間互相揭短的鬥爭,查出了不少腐敗案件,的確使一些腐敗行為受到制約,從而認為必須通過實行西方式民主,多黨競爭,一人一票的選舉,才能從根本上消除腐敗。然而他們不明白,社會事實要比他們所設想的複雜得多。

如果社會由一個個獨立的個人所組成,他們不受任何社會力量所支配,那麼在這種情況下,一些立志為全社會服務的人員組成各種不同的政黨,各政黨提出各種有利社會發展的政策來供全社會選民挑選,人民選擇其中最能夠有效地為自己服務的政黨來執政。然而現實社會並非如此簡單。多黨之間的相互監督固然有通過相互揭短而扼制腐敗的一面,但各黨自身的貪欲及背後錯綜複雜的利益集團的支配,使多黨製成為一種催生腐敗和製造社會分裂,甚至導致社會解體的制度。因為這是一種各個政黨只追求自身利益,而只有社會利益符合其自身利益時才會作為其使用的手段。這正如資本主義市場經濟制度下每個企業只追求自身價值增值,而把生產使用價值僅當作其營利手段一樣。多黨制下的「競爭—票決型」民主的危害性有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多党制必然催生由政治獻金而引發的腐敗,這種腐敗為任何法律所無法禁止。以謀取政權、佔據議會席位為目的的各個政黨,不但必須依靠政治獻金來生存,而且必須依靠龐大的政治獻金作為競選費用,這就使各政黨必須尋求「金主」,否則在政治舞臺上沒有生存的可能。這些由政治獻金所產生的腐敗有兩條路徑:

第一條路徑是選舉過程中政治獻金腐敗。現在某些國家和地區,已經有人把選舉當作一項產業來經營。各個政黨利用選舉來吸納社會政治獻金,許多政治獻金被候選人與工作人員徇私舞弊據為己有。這方面的監管一直是法律的灰色地帶,是法律很難管理、有時根本管不著的地方,因而政治獻金成為貪腐現象叢生的沃土。日本民主黨主席小澤一郎和韓國前總統盧武鉉等都陷入到政治獻金醜聞。政治獻金本身就是一種在西式民主制下的合法的「行賄」,因為其本質與「行賄」一樣,不是為了社會公益,而是為了在今後的公共權力部門實現對自己的好處。因此正像行賄者不希望有人監管受賄者一樣,政治獻金捐款者也不願意對所捐政治獻金的監管。於是在各種貪污行為中,對政治獻金的貪污是最安全的。

第二條路徑是當選者對政治獻金捐獻者回報,這在西式民主制中乃是合法的腐敗。與慈善捐款不同,社會集團向有關政黨和候選人捐獻政治獻金的唯一目的,是希望獲得公共權力的回報。候選人一旦當選之後,用所獲得的公共權力按照捐款數額的大小給予回報,這在西式民主中已經被認為理所當然,甚至被認為是當選者「政治信用」的表現。美國一些大企業,如摩根士丹利、瑞銀華寶、高盛、花旗、微軟、安然公司等,雖然在政治上傾向於共和黨,但為了保險起見,同時給民主黨候選人送了「紅包」,其目的純粹是為了「旱澇保收」,不管哪個黨上臺,都對它有所回報。所以,美國實際上只有一個單獨的党,即財主党。那麼,當選的總統、議員等能夠向這些只占美國總人口4%以下的人提供哪些好處呢?當政者會按照給自己捐款的名單排序給予回報,如委任內閣官員、派駐大使,制訂有利於該財團的政治經濟政策,應招工程項目,簽訂政府購買合同等。在布希政府大選籌款中立下汗馬功勞的「先鋒」俱樂部中,43人被委以要職,其中部長2名,出任歐洲各國大使19名。而在這些回報中,最大的回報是當選者推行對捐款者有利的政策。小布希當選後,為了回報他的金主石油大亨,不顧世界輿論壓力,逆世界環保潮流而動,拒絕批准《京都協議書》。歐盟國家對《京都協議書》態度積極,一方面是因為對世界氣候變化的擔憂,但隨後單方面開徵所有入境歐洲的飛機的二氧化碳排放稅,此舉很難排除背後的壟斷資本的操控。美國槍殺案不斷,然而限槍案在國會一直未能通過,就是因為其背後有強大的相關產業的資本集團。奧巴馬上台後實施對華貿易制裁,同樣是為了回報選舉時支持他的相關產業部門(包括結構十分複雜的勞聯產聯,其資金來源已經不僅僅局限於工人階級)。因此,只要允許搞政治獻金,那就是公開的腐敗,就是堂而皇之地用金錢來控制政治,用資本來「統治人民」,而不是「人民統治」。選舉過程只不過是用人民的投票過程,使金錢和資本統治人民合法化。

「選民——政黨和政客——金主」,本質上就是一個必須依靠腐敗來運營的政治三角形,因為「金主」給這個「民主三角形」提供生存的機會,並且由此而主宰了選舉。有人說,小布希這樣的政治家就沒有腐敗。這就要看什麼是腐敗了。小布希接受了壟斷資本的錢從而用其政策制定權為這些壟斷資本服務,這本身就是腐敗,只是在資本主義制度下它被視為「合法的」腐敗罷了。

有人會說,由政治獻金產生的腐敗只是西方民主制的一個設計缺陷,只要通過法律對政治獻金嚴格限制與嚴格監管,就能夠消除這類腐敗。然而事實證明這只是空想。嚴格限制與監管一旦嚴格到能夠消除腐敗的程度,這種選舉制度本身就不能運行與生存,民主遊戲根本玩不起來。正因如此,美國最高法院於2010年1月20日作出終審裁決,認定禁止美國公司和工會的政治捐款是違憲行為,從而使政治獻金在數額上可以不受限制。即使對各種政治獻金的使用方式進行嚴格的法律規定,這些監管也根本不可能阻礙上述腐敗現象的發生,這是由西式選舉的本能需要所決定的。在美國,政治獻金有「硬錢」和「軟錢」之分,「硬錢」指符合聯邦選舉委員會限額規定並受其監管的政治獻金,規定個人捐款總額不能超過2000美元。「軟錢」指那些繞過聯邦選舉委員會的監管而用於影響競選的捐款。個人、團體和企業捐給政黨用於黨務的錢沒有數量限制,這些「軟錢」雖然規定只用于選民登記、党的建設、行政開支等黨務活動,然而實踐中各政黨都將收到的錢大量用於競選。所以,美國政治捐款者向來不超過美國人口總數的4%,所謂大選實際上是由這4%的人所支撐的大選,最後還是為這4%的人服務。而這4%的人分別向兩黨提供的政治獻金達3至4億美元。2008年成功當選美國眾議員所需資金是110萬美元,參議員需要650萬美元,總統選舉中所有候選人花費的資金高達130億美元。[1](P34)沒有一定的金錢支撐,參加競選只是空話,更談不上當選。

在2000年美國大選中,安然公司為布希政府提供了55萬美元的資金,包括71位現任參議員、188位現任眾議員,其中共和、民主兩党議員都有。這個公司提供政治獻金是為了獲取盡可能多的經濟利益回報。而對於沒有捐政治獻金的96%以上的普通老百姓來說,雖然擁有「一人一票」的「偉大民主權利」,然而即使你投票支持的人當選,當選者也不會執行你的意志,帶來什麼好處,而只會執行給他政治獻金的人的意志,因為此人早就被那些巨富們所收買,你的票只能是白投。所以,不論確立怎樣嚴格的法律,只要允許政治獻金存在,只要選舉需要靠金錢支撐,那麼「競爭—票決型」西式民主制度在本性上必然腐敗,產生的只能是用金錢收買的政權。

從以上分析可以看到,西式民主制固然有通過政黨間相互揭短以揭露和扼制腐敗的一面,但從本質上說是促成腐敗的制度,這種本質上促成的腐敗遠遠大於其現象上揭露和扼制腐敗的一面,最終造成非法的和合法的腐敗。總之,在資本支配社會的情況下,這種「競爭—票決型」選舉必然製造出「選民——政客——金主之間的鐵三角遊戲」,從而客觀上催生腐敗。菲律賓連續三屆總統馬科斯、阿基諾和埃斯特科達都陷入嚴重的腐敗。二戰前的德國曾經選出像希特勒那樣給德國和全世界帶來災難的獨裁者。這些事實已經足夠使那些以為西式民主能夠扼制腐敗的人們的幻想破滅。小布希等美國領導人,代表的並非是全體美國人民的利益,而是某些壟斷集團的利益。他發動了把美國拖入泥潭的伊拉克戰爭,這種以公共權力為壟斷集團服務的行為其實是地地道道的腐敗行為,只是在資本主義國家被視為合法而已。

第二,多黨制不但不能消除腐敗,而且有可能促成政黨與黑社會或明或暗的勾結,從而為一些能夠操控地方選票的黑社會勢力提供走上政治舞臺的管道。在一些傳統由地方勢力所控制的地區,往往存在一些既具有強大資金實力,同時也擁有票倉的黑社會組織。義大利有,連現代政治最發達的美國也有。這些黑社會組織與多黨制下的各個政黨之間相互需要:各政黨不僅需要黑社會的資金和票倉,同時還需要黑社會進行一些自己想幹而懾於法律與民意而不便幹的事情,諸如陷害乃至謀殺關鍵人物,製造各種烏龍事件等等;黑社會需要支援合法的政黨影響現實政治,創造有利於自己生存的環境。正因如此,許多國家和地區的多黨制與黑社會具有千絲萬縷的聯繫。這些黑社會並不一定持何種政治主張,因而並非堅定地支持哪個黨,而是與各政黨討價還價,以此獲得最大利益。而他們這種左右搖擺的態度,在兩派票數接近時,往往能夠成為決定勝負的關鍵選票。政治人物的衝突協調,常常由隱身幕後的黑道老大來「擺平」,選舉的結果往往在相當大的程度上決定於如何給這些黑道老大「拜票」。當選的政治領導人從來不敢輕易地動這些黑社會,因為這不但會使自己面臨生命危險,而且威脅到自己所在的政黨是否能夠繼續執政。因此,多黨制與黑社會成為難兄難弟,在多党制的滋養下,黑社會這一社會毒瘤越長越大。

第三,多黨制會使社會已有矛盾上升為組織化的衝突,從而擴大社會分歧甚至撕裂社會。社會矛盾和衝突應通過彌合分歧、消除誤會,協調矛盾、協商對策來解決。然而一旦實行多党制,代表各方利益的人們就會成立不同的黨,這些矛盾就會上升為組織化形態,成為不同黨派之間的黨爭。而為了強化本黨意識,凝聚本党成員,打擊對方黨派,各政黨就可能不斷有意挑起分歧,擴大矛盾,甚至故意製造事端,最後導致社會被多黨所撕裂。舊中國曾經陷入過四分五裂的割據與混亂狀態,這給中國人帶來巨大的災難。但在那個時代,生產力非常落後,各個地區之間經濟上關聯不大,人們在生活上相互依賴性不強,所以在這種割據與混亂狀態下人們仍然可以存活。如今是社會化生產力高度發達的時代,電網、通訊網、交通網乃至天然氣網等將全國千家萬戶聯繫在一起。所以一旦發生由多黨制的黨爭引起的社會分裂,其後果不堪設想。我們對此務必要保持清醒的頭腦。

第四,多黨制在引導各方相互揭短從而在扼制腐敗的同時相互抹黑,以及由黨派之爭引起的民眾分裂,會造成「腐敗麻痹症」,從而使腐敗常態化、正常化。反對腐敗的最根本力量來自社會民眾的正義感,它使政府當局必須通過反對腐敗來凝聚民心。一旦社會民眾反腐敗的正義感被腐蝕與麻痹,將會使腐敗到處蔓延而成為社會常態。而侵蝕民眾反腐敗的正義感的最強大的毒劑,來自多黨制對立雙方相互抹黑、栽贓。有人說應當用法律來制止這種行為,殊不知不論怎樣嚴苛的法律也擋不住當選的誘惑力。這是因為一旦放出抹黑的傳聞,不等你開始調查,選舉已經結束。然後是曠日持久的調查,查出結果後本屆當選政府任期已近尾期。而在這個過程中,選民百姓受到愚弄,真假難分,是非不明,久而久之,社會的正義感受到腐蝕,逐漸產生「腐敗麻痹症」,即對腐敗見怪不怪,視為常態。長此以往,社會反腐敗的根本動力將會喪失,腐敗頑症將日益猖獗。

此外,由於黨派之爭,各黨派常喜歡把民眾拉下水,從而造成不同黨派所代表的民眾之間的分裂,使得各方民眾將黨派利益奉為最高利益,為此甚至容忍腐敗,認為那只是內部的「家醜」,盡可能使之淡化。這是社會對腐敗「麻痹症」的又一原因。

由此可見,多黨制確實具有各黨之間相互揭短,從而在一定程度上能夠抑制腐敗的一面,然而以金錢為母乳,以爭取盡可能多的政治獻金作為其生存和獲取政權的必要條件的各個政黨及多黨制度,其本性決定了必然會導致腐敗,導致少數人通過政治獻金來選舉掌握公共權力者,從而實現對人民的統治。這是每一個尊重事實的人不得不承認的結論。

(魯品越/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