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指支持違法行為 否決下周一集會申請

【本報訊】有網民發起8月19日於議事亭前地舉行默站行動,聲稱抗議香港警方濫用暴力。治安警就活動審批作出回覆,發言人黃偉俊指基於香港近期衝突事件,部分示威者違反香港法律,嚴重影響社會秩序和法治。擔心活動令到部分參與人士仿傚或做出以違法方式表達訴求的行為,故警方決定拒絕相關集會申請。

按照集會示威法,當局可以不容許目的在違反法律的集會及示威。治安警表示,鑑於近期香港發生的衝突事件,當中部分激進示威者行為已觸犯香港法律,對社會秩序和法治造成嚴重影響,治安警察局審視評估遊行集會活動預告,發起人號召公眾參與集會,表達對違法行為的支持,有機會令部分人士傚法,甚至作出以違反澳門法律方式表達訴求的行為,這是集會示威法律所不容許。

黃偉俊指出,治安警審視和評估,認為發起人號召公眾參與集會,表達對違法行為的支持,有機會令部分人士仿傚或做出以違反澳門法律方式表達訴求的行為,警方根據《集會權及示威權》法律第二條(不容許的集會及示威)的規定,作出不容許舉行是次集會的決定。呼籲公眾遵守法律及警方決定,否則可被根據該法第十四條,科處最高兩年徒刑或240日罰金。

被問到是否開了拒絕集會申請的先例,黃偉俊指出,警方會根據不同集會的情況作出審視,由於是次集會可能帶出支持違法行為及不尊重法治的訊息,故警方拒絕集會申請,強調並非以基本法廿三條否決集會,而是根據《集會權及示威權》法律作出相關決定,目前警方已通知集會發起人,拒絕集會申請的決定。

而議事亭前地近日豎起工程圍板,經了解後證實相關工程為市政署進行的「殷皇子噴泉及議事亭噴泉系統設備改善工程」,工期由8月14日至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