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溝通 免誤執罰

這天,「精明師奶」嫦姨如常到街市買菜,準備晚上的「四餸一湯」。然而,今天她慣常光顧的菜檔卻與平日截然不同,燈光昏暗,貨架亦空空如也。

「權哥,怎麼了?不經營菜檔,退休享福啦?」嫦姨惋惜地問道。

「沒法經營下去了,我『被退休』了!」權哥沒精打采,一邊收拾菜檔的物品,一邊嘆氣道:「哎!民政總署指我出售未經檢驗檢疫的蔬菜,要收回我菜檔的承租權,只能說官字兩個口,我有冤無路訴呀!」

「難道是部門未查清楚就作出處罰?這似乎不太合理吧!」嫦姨靈光一閃說:「你何不到廉政公署投訴,討回公道?」

權哥聽取了嫦姨的建議,到廉署申訴。廉署隨即作出跟進並立案調查,調查顯示,食安中心於2018年1月發現權哥的攤檔涉嫌購入未經檢驗檢疫的蔬菜以便出售,於是開立卷宗,並通知民署街市事務處。收到食安中心的通知後,街市事務處以在該攤檔檢獲未經檢驗檢疫的蔬菜為由展開行政處罰程序,並決定自2018年3月起收回攤檔承租權。

但食安中心經調查後,因搜集到的證據無法證實菜檔出售未經檢驗檢疫的蔬菜,故將有關程序歸檔,但並未通知街市事務處。而街市事務處在廉署介入調查後才得知食安中心的調查結果,最後廢止了收回攤檔承租權的決定。

廉署認為,雖然民署的食安中心和街市事務處展開的行政處罰程序相互獨立,但兩者均建基於涉嫌出售未經檢驗檢疫蔬菜這一違法事實,部門間不能因為欠缺溝通而就相同的事實作出自相矛盾的處理結果,民署回覆表示將完善內部運作流程,避免同類情況再次發生。

那天早上,權哥從遠處看到嫦姨便急忙上前,高興地分享道:「我收到民署的通知,我可以繼續經營攤檔了,不用提早退休了!」

(註:根據第9/2018號法律《設立市政署》,民政總署已被撤銷,相關職責自2019年1月1日起由市政署負責。)

(廉署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