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病歷默認參與 不參與者需提意願

【本報訊】“全民病歷電子檔案系統”初步構思是默認居民參與,否則居民需提出不參與的意願。

衛生局副局長郭昌宇受訪表示,病歷互通由鏡湖及山頂醫院兩院互通,先導計劃正在進行。目前進一步分析“全民病歷電子檔案系統”是否可行,由於先導計劃登記居民有限,“全民病歷電子檔案系統”將採取另一種方式,但先要立法才能實行,正進行前期數據分析工作,互通平台按部就班。

他稱,若市民不提出不參與全民電子病歷檔案系統,當局會將居民納為可使用者,對於採用這種方式,是否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原則,他認為須先通過有關立法工作去解決為首要,當局目前已開展系統的前期、數據分析工作,並在法例上研究可行性,他相信成功實行機會高。與先導計劃的自願參加登記不同。“全民病歷電子檔案系統”需出示居民證件等,醫療系統才能獲取居民電子病歷,正研究涉及個人資料等方面問題。

“全民病歷電子檔案系統”可看作“全人健康記錄系統”,即由居民出生至逝世,期間所有醫療記錄收錄其個人檔案。郭昌宇表示,主動登記電子健康紀錄互通系統先導計劃的居民不多,當局正進一步研究分析全民電子病歷檔案系統能否按計劃推行。郭昌宇又稱,系統是需要透過居民的個人身份資料認證後,醫療機構及人員才能參考其檔案,而有關平台亦不單限於本澳,其他國家及地區也可使用資料,安全性是符合國際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