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簽署主席令 給予四十二人授勛

【香港中通社9月17日電】據新華社消息,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17日簽署主席令,根據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17日下午表決通過的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予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決定,授予42人國家勛章、國家榮譽稱號。

根據主席令,授予于敏、申紀蘭(女)、孫家棟、李延年、張富清、袁隆平、黃旭華、屠呦呦(女)“共和國勛章”。

授予勞爾•卡斯特羅•魯斯(古巴)、瑪哈扎克里•詩琳通(女,泰國)、薩利姆•艾哈邁德•薩利姆(坦桑尼亞)、加林娜•維尼阿米諾夫娜•庫利科娃(女,俄羅斯)、讓-皮埃爾•拉法蘭(法國)、伊莎白•柯魯克(女,加拿大)“友誼勛章”。

授予葉培建、吳文俊、南仁東(滿族)、顧方舟、程開甲“人民科學家”國家榮譽稱號;授予于漪(女)、衛興華、高銘暄“人民教育家”國家榮譽稱號;授予王蒙、秦怡(女)、郭蘭英(女)“人民藝術家”國家榮譽稱號;授予艾熱提•馬木提(維吾爾族)、申亮亮、麥賢得、張超“人民英雄”國家榮譽稱號;授予王文教、王有德(回族)、王啟民、王繼才、布茹瑪汗•毛勒朵(女,柯爾克孜族)、朱彥夫、李保國、都貴瑪(女,蒙古族)、高德榮(獨龍族)“人民楷模”國家榮譽稱號;授予熱地(藏族)“民族團結傑出貢獻者”國家榮譽稱號;授予董建華“‘一國兩制’傑出貢獻者”國家榮譽稱號;授予李道豫“外交工作傑出貢獻者”國家榮譽稱號;授予樊錦詩(女)“文物保護傑出貢獻者”國家榮譽稱號。

中新社北京9月17日電 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17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會議經表決,通過了關於授予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決定。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34號主席令予以公佈。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栗戰書主持會議。

中國憲法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規定和決定授予國家的勛章和榮譽稱號”,國家主席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授予國家的勛章和榮譽稱號”。在慶祝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70周年之際,中共中央根據憲法、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決定開展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評選頒授,隆重表彰一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和發展作出傑出貢獻的功勛模範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