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政府在德國盲動或將自砸腳

蔡英文為了爭取連任,效仿陳水扁煽動「恐中抗中」極端情緒的「經驗」,但卻又避免像陳水扁變成「麻煩製造者」那樣得罪支持她的美國,因而走了迂迴路線。於是,就在外圍製造「騷擾效應」,以美國並不方便反對的方式,在一些國家發動「與台灣建交」及「支持台灣加入聯合國」的活動,以圖獲得連陳水扁、馬英九也沒有得到的「政績」,作為其爭取連任的「籌碼」。

最近的是一項活動,就是在歐盟的主心骨德國,唆擺某些德國人發起「請求德國與中華民國(臺灣)建立外交關係」的連署活動。早在去年十月,蔡政府駐德「代表」謝志偉在呼應「外交部長」吳釗燮接受德國《南德日報》專訪的言論時,就「嗆聲」說,中國若要求德國以兩德統一模式支持中台統一,不得支持「台獨」,德國就會説:好啊,那就先讓台灣也成為聯合國的會員國。

可能是連謝志偉自己也感到,要讓台灣當局加入聯合國,極為困難;而且在德國急切成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希望能得到中國支持的背景下,謝志偉在德國奢談台灣當局「加入聯合國」,可能會惹怒德國政要,而適得其反,因而就轉了個彎兒,推動德國民眾進行「德國與台灣建交」的請願案,透過某些「友台」團體發起和推動連署。這項編號95643的請願案標題為「要求德國與中華民國(台灣)建立全面外交關係」,內容直指中華人民共和國雖是聯合國會員國,卻是漠視人權的國家,並稱聯合國當年承認兩德,現在兩韓也獲得平等對待,一九八七年開始民主化的台灣符合德國定義的民主「國家」,因此要求德國與台灣當局「建交」。

請願書中還提到,自從一九四九年以來,由於內戰的原因,世界上就有兩個中國。這兩個國家曾經都是聯合國成員,直到一九七二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功地讓聯合國將台灣排擠出去。這種做法缺乏國際法基礎:一九四三年的《開羅宣言》中,同盟國盡管許諾在戰後將台灣歸還中國,但此宣言並不具備國際法效力。聯合國曾經同時承認兩個德國的存在,也至今平等對待朝鮮和韓國。

然而,就連西方媒體也發覺,這份請願書中出現了兩處事實硬傷:其一是聯合國從來沒有同時接納過兩個中國政權;其二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台灣當局在聯合國的席位的第二七五八號決議,並非是在一九七二年通過,而是一九七一年。由此可見,其炮製者是如此的淺薄無知。

該請願案五月三十一日通過審核,九月十一日開放連署,且不限德國公民,連署人國籍欄位有「台灣」選項,截止日剛好刻意選定為十月十日台灣當局的「國慶」當天。據說,該案開放連署三日就跨越五萬人門檻,這讓謝志偉沾沾自喜,上週四在臉書表示,德國國會請願委員會正式確認該提案達到法定人數門檻,並連忙告訴中央社說,對於請願案連署達標感到欣慰,且這反映德國社會氛圍,因德國認為台灣證明民主與華人社會相容。

根據德國聯邦議會情願程序的規定,向議會提交的請願書,如果在四周的公開聯署期內獲得了五萬以上的簽名,由二十八名議員組成的請願委員會原則上必須就此舉行公開聽證會,並且邀請請願发起人參加。通過決議後會交由政府參考。但該案即使是獲得國會通過,也並無法律效力,且目前尚無請願委員會審議該案的時程表。謝志偉則聲稱,德國外長馬斯一月已表明,德國不接受中國武力脅迫台灣,倘若該案能在德國國會進行討論,將讓台灣議題在歐洲受到更多關注。

台灣地區政媒兩界都認為,該情願案可能是台灣駐德機構推動,而不是由德國民眾推動。這讓蔡政府「外交部」擔心「露餡」,於上週五連忙辯稱,此案是德國民衆的自發行爲,且涉德國國內法制程序,所以台灣當局並未涉入,但歡迎任何有助增進台、德關係的公開討論,並聲稱德國是台灣當局在歐盟的重要夥伴,雙邊交流日益深化,會在既有基礎上持續強化實質友好關係。其實就是「此地無銀三百兩」式的辯解。實際上,在德國,請願是落實在《基本法》中的憲法權利。《基本法》第十七條規定,每個人都有向有關部門或者向民意代表提交個人或集體請願書的權利。「每個人」並不限定是否為德國籍,也不限定是否居住在德國境內,更不限定是否成年。在具體實踐中,請願者只需在請願書上提供自己的姓名和通信地址這些信息,還可以要求自己的名字不在請願書上公開。因此,不能排除這份請願書,是由台灣人提交,甚至不排除是在台灣地區透過網絡推動。

其實,該請願案不要說是在法律上沒有約束力,就是在政治現實上,也絕對不可行,只不過是一場鬧劇而已,旨在製造輿論,進行情緒騷擾而已。尤其是在中美貿易戰,及香港騷亂的背景下,某些反華勢力意圖趁機火中取栗,利用個別議題給中國添堵。但終究是一個小個案,無礙大局。實際上,即使是獲得國會通過,也沒有法律約束力。

不過,可能會弄巧反拙。德國雖然與中國存在著某些矛盾,但主題仍然是友好。尤其是歐盟也面對美國加稅壓力,中國的市場就顯得很重要。中國在美國發起貿易戰後,敢於應戰,在堅持原則的同時靈活應對,這給德國提供了可供參考的現實案例。而德國總理默克爾是到中國訪問最多次最頻繁的西方領袖之一。

更重要的是,戰後德國政府從未有過承認台灣的歷史背景。實際上,二戰之後的德國政府—-不論是當時的西德政權、東德政權,還是統一之後的德國聯邦政府,都沒有與台灣當局建立過正式的「外交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當月,東德就與中國相互承認,並在一九五零年正式建交。西德政府一九四九年成立後,台灣當局雖然曾經在漢堡和斯圖加特設立有領事館,但雙方卻沒有予以互相「外交」承認。連在西方國家基本上與台灣當局保持「邦交」關係的當時,西德都不與台灣當局「建交」,在現時主要西方國家都與台灣當局斷絕「外交」關係,聯合國也已驅逐台灣當局的大環境之下,要德國與台灣當局「建交」,那就真正是「蚍蜉撼樹談何易」!

何況,德國目前正在爭取成為安理會常任理事國,而美國則予以拒絕,為了爭取中國支持,德國更不會在對自己無甚利益可圖的台灣問題上,得罪中國。

謝志偉曾經在陳水扁末期,與杜正勝、莊國榮等人在選前的露骨言行,被認為是民進黨敗選的原因之一;而他在第二度駐德之後的輕狂表現,也勢將是搬起石頭打自己的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