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變「反送台」,政治凌駕於司法

涉嫌在台灣殺害懷孕女友潘曉穎的陳同佳,在獨自逃回香港後,香港司法機關因司法管轄權關係,未能起訴及審判其涉嫌殺人的罪行,只能起訴及審判其盜用潘曉穎的提款卡提取金錢及盜取潘曉穎的財物的犯行,高等法院以俗稱「洗黑錢罪」的四項處理犯罪得益罪,判處其入獄合共二十九個月。陳同佳在服刑後,將於本月二十三日刑滿出獄。他日前致信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已決定刑滿後赴台自首,促請特區政府協助安排相關手續。曾經三度向香港律政司提出司法互助,並正式通緝陳同佳時效長達三十七年六個月的台灣當局,卻以各種「理由」拒絕讓陳同佳前往台灣歸案。「移民署」更是將陳同佳及勸說其前往台灣投案的牧師管浩鳴註記管制「不核發登機證」,他們並無法入境台灣。並聲稱只有港府在願與台灣進行司法合作、彰顯司法正義的基礎下,把完整罪證交給台灣方面,才會讓陳同佳等人入境,「不可能讓港府為所欲為」。這顯示,台灣方面已經將政治凌架於司法之上,而且還意圖利用這一事件,攉取更多的政治利益,尤其是蔡英文在「總統」大選中爭取連任,及在港台關係上凸顯「特殊兩國論」的政治利益。

由於香港是實行海洋法系亦即英美法系,以不成文法及普通法為主,在司法實踐中受到較多的限制,對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人的犯行未能實施司法管治權;也因為兩地尚未簽署區際刑事司法協助協議,也無法將陳同佳移交給台灣的司法機關審理。因而只能對其在香港對香港居民潘曉穎實施盜竊的犯行,進行審判。在本月二十三日就刑滿。一方面,未能追究其涉嫌殺人的犯行,對被害人及其家屬都極不公平,也不符合法治的原則;另一方面,陳同佳在刑滿釋放後,就獲得人身自由權,可以隨意出境,流竄及藏匿各地,逍遙法外,甚至繼續作案,危害公共安全。

在獄中引導陳同佳洗禮信教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牧師,向陳同佳曉以大義,勸說他出獄後赴台自首,並透過自己在台灣的人脈,向陳同佳介紹了一位著名律師,向他解釋台灣的司法,終於讓陳同佳決定獲釋後前赴回台灣自首,陳同佳希望隨自己去台灣自首後,能令香港的「反修例」風波平伏一點。

對此,台灣的司法機關最初是持歡迎態度的,只不過是澄清,由於已經向陳同佳發出高級通緝令,因而他即使是自行返台歸案,也只能算是「投案」,而不能算是「自首」,自首是指對於未發覺之罪而自行投案接受制裁的行為。甚至還聲稱,由於陳同佳已遭通緝,故在入境時就將遭到拘捕。按照這套完全是基於司法程序的說辭,證明司法機關是歡迎陳同佳赴台歸案的。

實際上,台灣司法機關既然已經發出有效期頗長的通緝令,陳同佳即使是跑到天涯海角,都要通過各種關係將之追緝歸案。現在陳同佳卻「自動送上門」,又豈會有不接收之理?而且,由台灣地區的司法機關對發生在當地的刑事案件進行審理,也可彰顯其司法管轄權,這正是台灣司法機關向來孜孜以求的事情。

但台灣地區的陸委會、「法務部」、移民署以至「總統府」,卻是以各種「理由」,予以拒絕,並聲明禁止陳同佳和管浩鳴入境台灣。對此,香港特區政府昨晚發表聲明,逐一予以反駁。

從種種跡象看,台灣方面的各種「理由」,都是「攞來講」,站不住腳。否則,如何解釋當初那麼熱衷於要求香港警方將陳同佳「引渡」回台灣受審?這除了針對當初香港冷淡以對其要在背棄「一個中國」原則下進行談判的要求,「小氣」地進行報復之外,可能更是出於以下的幾個意圖:

其一、發洩對被拒絕以「觀察員」名義出席第八十八屆國際刑警組織大會的不滿。台灣當局「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在今年初就致函國際刑警組織秘書處,表達參與十月十五日至十八日在智利聖地牙哥舉行的國際刑警組織第八十八屆大會的訴求,但卻第三度「叩門」失敗。台灣當局自一九八四年退出國際刑警組織後,拒絕透過國際刑警組織中國國家中心局的途徑,與國際刑警組織的會員國進行犯罪情資的交換,並曾經由「警政署」刑事警察局以「台北中心局」的名義,透過東京中心局對外交換犯罪情資,直到十年前,國際刑警組織里昂總部行文台灣當局,警告不能使用該名稱,並指出「台北中心局不存在」。台灣當局認為,其與國際間進行犯罪情資交換的渠道不暢,主要是受制於「一個中國」原則及中國大陸的「阻撓」。因此,拒絕陳同佳赴台投案,就當是對此不滿情緒的發洩。當然,這只是「最低訴求」,而且還只是屬於技術性的,還有以下兩個政治上的「最高訴求」:

其二、蔡英文要阻止其「撿到的槍」「生銹」。自民進黨於去年十一月「九合一」選舉大敗後,蔡英文的民意支持度就跌至谷底,當時人們都認為蔡英文必定會輸掉二零二零年的「總統」大選。這也正是剛當選並就任高雄市長不久的韓國瑜,敢於違背自己對高雄市選民作出的承諾,在高雄市長位置內尚未作出成績就急於參選「總統」的主要原因,因為以為一定會「贏」。實際上,(如果他早知選情是現在的狀況,就不會「被動參選」了。但香港事態卻讓蔡英文「撿到槍」,而且還符合她的「芒果乾」及將「一國兩制」與「九二共識」掛聯起來進行攻擊的戰術,從而讓她的民調飆高,再加上韓國瑜本人在言行上頻頻「出包」,導致蔡英文的民調高於韓國瑜並拉大距離。

但是,蔡英文並非沒有隱懮,因為在藍綠各家民調中,不表態者高達三成多。而且還出現了民進黨的民調低於國民黨的強烈反差,證明「討厭民進黨」的氛圍仍然存在。如果在未來八十天內,韓國瑜能夠成功翻轉選情,蔡英文將會「陰溝裡翻船」。因此,必須繼續保持「撿到槍」的態勢,並防止「槍生鏽」。如果接收陳同佳,蔡英文就將在一定程度上「武功被廢」,當然要極力阻止。

其三、是要籍此迫使香港特區政府與其進行司法互助談判,進而恢復兩地常態化的聯絡機制。實際上,蔡英文上台後,由於拒絕承認「九二共識」,兩岸的制度化聯絡機制「停擺」,兩岸兩會的事務性協商也中斷。港台關係也因此而受到影響,台灣駐香港的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新任處長盧長水一直未能獲得工作證件,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和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的聯席會議也未能按期召開。

顯然,台灣當局是要將之當作為「突破口」,迫使香港方面與其進行「一籃子」的談判,但又拒絕在「九二共識」的前提下。這些談判項目,既有技術性的移交陳同佳的事項,也有簽署港台間的刑事司法協助協議(但要提到國際刑事司法互助協議的「高度」),進而迫使恢復兩岸制度化聯絡機制及兩會事務性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