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戰中國臺灣戰區受降紀實

1945年8月26日,中國戰區受降主官、陸軍總司令何應欽宣佈,臺灣、澎湖列島為中國戰區第十五受降區,受降地點設在臺灣臺北。與中國戰區其他14個受降區的軍事接收形勢相比,中國軍隊在臺灣受降區的軍事接收,形勢更為複雜,任務也更為艱巨。

清朝康熙年間的1684年至1727年,臺灣隸屬於福建省台(灣)廈(門)道。1727年之後,台廈道始分出臺灣道,臺灣與廈門地區分治管轄,臺灣道署衙門從廈門移至台南。1887年臺灣道升格為臺灣省,福建與臺灣同受閩浙總督管轄。1895年4月17日,清政府與日本簽訂喪權辱國的《馬關條約》,將臺灣全島及其所有附屬島嶼和澎湖列島割讓給日本,臺灣由此淪為日本殖民地。

抗戰期間,日寇以臺灣為侵華軍事基地,封鎖大陸海岸線,從臺灣機場起降飛機,對中國大陸施行狂轟濫炸。1945年8月15日,日本天皇裕仁以廣播《停戰詔書》的形式,正式宣佈日本無條件投降。8月26日,中國戰區受降主官、陸軍總司令何應欽宣佈,臺灣、澎湖列島為中國戰區第十五受降區(以下簡稱「臺灣受降區」)。9月2日,在東京灣的美國軍艦密蘇里號上,日本外相重光葵和陸軍參謀總長梅津美治郎分別代表日本天皇、日本政府和日本帝國大本營在投降書上簽字,128萬日軍向中國投降。

國民政府籌畫臺灣光復事宜

早在1943年3月,國民政府就開始籌畫臺灣光復事宜。1944年4月,蔣介石下令在國民黨中央設計局之下成立臺灣調查委員會,作為具體負責準備光復臺灣的職能機構,並任命行政院秘書長兼全國總動員會議主任陳儀為臺灣調查委員會的主任委員。該委員會的任務是:(一)擬定《臺灣接管計畫草案》;(二)分類編輯臺灣概況;(三)分類翻譯臺灣法令;(四)繪製臺灣地圖;(五)與中央設計局秘書處及主管組暨留渝臺胞座談計議臺灣光復後各項建設事宜等。

為了解決工作人員短缺問題,臺灣調查委員會制定並實施了三項培訓人員的辦法:(一)通過中央訓練團建立臺灣行政幹部訓練班以培訓行政幹部;(二)通過中央教育部建置國立海疆學校培訓赴台各級學校的教師;(三)會同中央警官學校訓練臺灣員警人員。行政幹部訓練班注重臺灣當時制度與設施的研究,並使學員熟悉瞭解將在臺灣主管的事務。臺灣員警幹部訓練班主要選送台籍和閩南各縣籍的人員進行培訓。1944年10月,開始選訓高級班。隨後於1945年3月15日,在設於福建長汀的中央警官學校東南分校,培訓中、下級骨幹。主要課程有臺灣的歷史、地理、行政組織、教育制度、員警制度等。其職能訓練科目有:組織民眾、掃除障礙、安定秩序、鎮壓反動、清除間諜、清理環境、預防疫病、整編戶口、清查武器、保管公物、保護公共機關、登記台籍員警、調查臺胞忠烈事蹟、調查敵人罪行等。

在臺北公會堂舉行受降典禮

臺灣受降區的形勢比較複雜:其一,自1895年起,臺灣遭受了日本長達50年的殖民統治,其社會性質不同於其他受降區。其二,整個二戰期間,日寇在臺灣實施戰時體制,使臺灣成為日寇侵略東南亞國家及中國大陸的重要軍事戰略基地,日寇派遣大批軍隊進駐臺灣,到日本投降時駐台日軍仍有20萬之多,包括陸軍、海軍、空軍等各軍種部隊。其三,臺灣受降區內的日本駐軍仍有一定作戰實力。其四,臺灣受降區內居住生活著數十萬日本僑民。日本宣佈把臺灣歸還中國後,數十萬日本僑民要求返回日本國內居住。遣返駐台日軍戰俘及數十萬日本僑民,成為中國軍隊在臺灣受降區執行軍事接收中的另一項繁重任務。

1945年8月24日,國民黨召開中常會、國防最高委員會聯席會議,要求有關部門和人員全力以赴,完成臺灣的光復工作。8月27日,蔣介石任命時任國民政府駐墨西哥大使陳儀為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長官。陳儀曾兩度留學日本,諳熟日本法律政事,1934年至1941年任福建省政府主席,對閩台軍政社情有深入瞭解,是理想的主台人選。不久,蔣介石又任命他為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總司令,具體負責臺灣接收工作。

鑒於臺灣情形特殊,國民政府遂在臺灣設立與大陸各省迥然不同的行政長官公署制度,並於9月28日正式公佈《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組織大綱》。同日,行政長官公署與警備總司令部派公署秘書長葛敬恩和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副參謀長范誦堯2人籌組前進指揮所,並兼該所正、副主任。10月1日,空軍第一路軍司令張延孟奉命攜帶國民政府國旗單機飛往臺北,並在臺北升起旗幟。10月3日,陸軍先頭部隊乘木帆船抵台。10月5日,前進指揮所官兵71人與美軍聯絡組人員共115人,分乘5架美軍運輸機,由重慶經上海飛抵臺北。次日在臺灣總督官邸前舉行升旗典禮。前進指揮所辦公室設於圓山町的南方資料館,其主要任務有:派遣參謀偕美軍聯絡官赴港口調查狀況,在基隆成立辦事處,調查營房容量與臺北金融經濟、監視日軍調動。

10月16日,臺灣民眾聽聞中國軍隊將抵達基隆,紛紛聚集碼頭準備迎接。自早到晚,卻未見軍隊來到,許多人露宿碼頭久等。10月17日,由陳孔達所率的國民黨陸軍第七十軍,以及部分公署官員,分乘40餘艘美國運輸艦抵達基隆。這是第一批登陸臺灣的中國軍隊。軍隊登陸後,受到民眾的熱烈歡迎。14時40分,陳孔達率部進入臺北,數萬市民夾道歡呼。

10月24日,陳儀率其公署官員於午後由上海飛抵臺北。當「陳長官座機著陸後,人民瘋狂一樣,數萬雙手,數萬張口,鼓掌,歡呼,響徹雲霄,數十分鐘不絕,老人家們都歡喜得流下淚來。陳長官的汽車開動後,人民爭先恐後的想與汽車競走。這一股沸騰的熱流,集結數萬人民為一條長蛇,自機場直到長官公署,數裏長的柏油馬路上,人們談笑,歌唱,充溢著欣慰與狂歡」。「尤其是國軍初到臺灣,基隆的人民看見國軍登岸,放鞭炮歡呼,似乎是歡迎凱旋的親兄弟們一樣,高興到無法形容」。「十月二十五日陳儀長官正式在臺北接受臺灣日本總督安藤吉利的投降,全市三十萬人民無分男女老幼一律歡呼歌舞,三天三夜都不斷的舉行火炬大遊行,人民真正的高興得要瘋了」。

10月25日上午,中國戰區臺灣省受降典禮在臺北市中山堂(原公會堂)舉行。9時起,參加人員陸續入場。中方受降代表有: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長官陳儀、秘書長葛敬恩、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第七十軍軍長陳孔達、海軍第二艦隊司令李世甲、空軍司令張延孟、警備總司令部副參謀長范誦堯、省党部主任委員李翼中、中央各部特派員、長官公署暨本部各處處長、盟軍代表顧德里上校、柏克上校等19人;臺灣人民代表林獻堂、陳、杜聰明、羅萬體、林茂生等30餘人;新聞記者李萬居、葉明勳等10餘人。日本投降代表為臺灣總督兼第十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等5人。

10時,受降典禮正式開始。陳儀宣佈:「臺灣日軍業於中華民國三十四年九月九日在南京投降,本官奉中國陸軍總司令何轉奉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之命令為臺灣受降主官,茲以第一號命令交與日本臺灣總督兼第十方面軍司令官安藤利吉將軍受領,希即遵照辦理。」語畢,即將此命令下達,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參謀長柯遠芬轉交安藤利吉,簽字蓋章後,由日軍參謀長諫山春樹向陳儀呈上降書。陳儀審閱無誤後,命令日方代表退席。

受降儀式結束後,陳儀即席廣播,正式宣佈在臺灣的日軍投降:「本人奉中國陸軍總司令何轉奉中國戰區最高統帥蔣之命令為臺灣受降主官。此次受降典禮,經於中華民國三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時在臺北中山堂舉行,均已順利完成。從今天起,臺灣及澎湖列島已正式重入中國版圖,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於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權之下,這種具有歷史意義的事實,本人特報給中國全體同胞及全世界周知。」受降儀式雖然簡短,但它標誌著淪為日本殖民地達半個世紀之久的臺灣正式回歸祖國。

臺灣接收工作如期完成

在受降典禮上,陳儀向日本末任臺灣總督兼日軍第十方面軍(駐台日軍部隊)司令、日軍投降代表安藤利吉,發出第一號命令:「本人及本人所指定的部隊及行政人員,奉命執行臺灣、澎湖地區的日本軍隊及其輔助部隊的投降手續,並接收臺灣、澎湖列島的領土、人民、統治權、軍政設施以及資產等。」安藤利吉雙手接過陳儀發出的第一號命令受領證後,隨即表示:「對於本命令以後之一切命令、規定或指示,本官及所屬與所代表之各機關部隊之全體官兵,均負有完全執行之責任。」

1945年11月1日,臺灣受降區受降典禮結束6天后,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與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聯合組成臺灣省軍事接收委員會,陳儀兼任臺灣省軍事接收委員會主任委員,柯遠芬兼任副主任。「警備總司令部將所屬部隊劃分成7組,分別在各區完成軍事接收,即陸軍第一組、陸軍第二組、陸軍第三組、軍政組、海軍組、空軍組、憲兵組等接收小組」。

對日軍的繳械和接收工作從11月1日開始,投降部隊的繳械工作分別在各駐地舉行。(一)臺北市日軍第一方面軍司令部由中國軍隊七十軍接收;(二)新竹日軍第九師由中國軍隊十軍一○七師接收;(三)蘇澳日軍獨立第一一二旅,由中國軍隊七十五師接收;(四)花蓮港日軍獨立第一○二旅,由中國軍隊七十軍七十五師接收;(五)豐源日軍獨立第七十五旅,由中國軍隊六十二軍一五七師接收;(六)嘉義日軍獨立第一○三旅,由中國軍隊七十五師接收;(七)善化日軍獨立第七十六旅,由中國軍隊七十軍一○七師接收;(八)台南日軍第十二師,由中國軍隊六十二軍九十五師接收;(九)高雄日軍獨立第一○○旅,由中國軍隊六十二軍九十五師接收;(十)台東日軍六十六師,由中國軍隊七十軍七十五師接收;(十一)台中、嘉義間日軍七十一師由中國軍隊六十二軍二五七師接收;(十二)日本高雄警備府司令長官所屬臺灣澎湖海軍部隊(欠海軍航空部隊及臺灣要塞部隊)及潑剌部隊之武裝艦艇、裝備、軍港、設備、器材、物資並臺灣澎湖所有軍警公用船舶等,向中國海軍第二艦隊司令李世甲所指定人員移交;(十三)日本陸軍第八飛行師團及現在臺灣澎湖之日本海軍航空部隊並民用航空之飛機、武器、裝備、基地、營建、設備、器材、物資等,在大港口至南濁水溪之線以北者,向中國空軍第二十三地區司令林文奎所指定或委託之人員移交;(十四)其在上述之線以南及澎湖區域者,準備移交與中國空軍二十二地區司令張柏壽指定或委託人員接收。

至1946年1月中旬,軍事接收組的工作基本完成。為儘量保證軍事接收工作扎實、全面、不遺漏大的問題,臺灣省軍事接收委員會又新成立兩個點驗組,直屬臺灣省軍事接收委員會指揮。兩個點驗組在軍事接收組分頭完成軍事接收任務後,再對軍事接收工作進行重新核查、驗收。兩個點驗組對軍事接收工作的重新核查、驗收工作,從1946年2月開始進行。第一點驗組主要對臺北、基隆、淡水、宜蘭、花蓮、新竹等地區的軍事接收情況進行點驗。該組的點驗從1946年2月開始,到3月18日結束。第二點驗組主要對台中、嘉義、台南、高雄、屏東、澎湖列島上的馬公港以及憲兵組的軍事接收情況進行點驗。該組的點驗從1946年2月5日開始,到3月10日結束。這樣一來,到1946年3月下旬,中國軍隊對駐台日軍的軍事接收工作,經過軍事接收和點驗兩個階段後基本完成。

對日軍的繳械和接收工作隨後進行。日本在台各文武機關造冊並向中方各相關單位辦理移交,同時安排17萬日軍及30萬日僑撤離臺灣。

1946年1月12日,國民政府行政院發佈《恢復臺灣同胞國籍令》,宣佈「臺灣人民(包括漢民族及土著高山族)原系我國國民,因受敵人侵略,致喪失國籍;茲國土重光,其原有我國國籍之人民,自卅四年(1945年)十二月二十五日起,應即一律恢復我國國籍。」從此,臺灣650萬同胞恢復了中國國籍,回到了祖國的懷抱。這是包括臺灣同胞在內的全體中華民族長期浴血奮戰取得的偉大勝利。

(鄭復龍/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