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條措施」為兩岸融合發展增添新動能

兩岸融合發展是習近平總書記對台工作重要論述的核心組成部分,也是對「一國兩制、和平統一」理論的創新發展。自黨的十八大以來,對台工作始終秉持「兩岸一家親」理念,積極推動兩岸各領域交流合作,持續深化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11月4日,在南京舉行的2019兩岸企業家紫金山峰會上,全國政協主席汪洋宣佈由國台辦、國家發改委經商中組部等20個部門推出的《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26條措施」),這是繼2018年2月28日,國台辦、國家發改委會同29個部委發佈《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簡稱「31條措施」)後的又一惠台措施。引發兩岸和海外的積極回應。

當前,隨著祖國大陸社會經濟等各項事業的持續發展以及兩岸交流合作的持續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已呈現不可逆轉的態勢,和平統一進程在既有基礎上不斷推進。在新形勢下,「26條措施」的出臺,為兩岸融合發展增添新動能,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提供了更有力的支撐。

「26條措施」蕋本依循「31條措施」的政策脈絡,在「31條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具體化,進一步落實保障臺胞權益的內容和方式。

在具體內容上,「26條措施」包括為臺灣企業和臺胞提供同等待遇的相關內容各13條。其中,在為臺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的13條措施方面,主要分為兩方面的內容:一是支持和推進臺灣企業的轉型升級、深化兩岸高科技產業合作,包括台資企業同等參與重大技術裝備、5G、循環經濟、民航、主題公園、新型金融組織等投資建設;二是進一步落實臺灣企業在大陸發展的同等待遇,包括與內地企業同等享受融資、貿易救濟、出口信用保險、進出口便利、標準制訂等政策,支持兩岸青年就業創業基地示範點建設等。而在涉及為臺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的13條措施中,也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更切實有效的保障臺灣同胞在海外的權益,進一步細化相關的領事保護;二是為臺灣同胞在大陸的生活學習就業創業提供更多的便利和支持,包括農業合作、交通出行、通信資費、購房資格、文化體育、職稱評審、分類招考等方面均注重進一步落實同等待遇措施。

總體而言,「26條措施」將進一步支持台資企業在降成本、促創新的基礎上加快轉型升級科技創新,並持續為臺灣同胞在學習、工作、生活等方面打造更好環境,全面落實同等待遇,有效促進融合發展,切實保障臺灣同胞各方而的合法權益。

「26條措施」深入貫徹落實習總書記在《告臺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重要講話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是在「31條措施」基礎上對相關政策的延伸、擴展與細化,是「31條措施」的升級版,是大陸努力為臺胞辦實事、做好事、解難事善意的充分體現。

首先,政策內涵更加具體和細化。在為臺灣企業提供同等待遇的13條措施中,將「31條措施」中的「投資和經濟合作領域」,具體化為同等參與重大技術裝備、5G建設、循環經濟、民航、主題公園、新型金融組織等投資建設,以及同等享受融資、貿易救濟、出口信用保險、進出口便利、行業標準制訂等政策,實現了全方位的覆蓋和政策推進的細化。為臺灣同胞提供同等待遇的13條措施中,其中第13條措施是面向臺灣靑年、第14條措施面向海外臺胞、第19條措施面向臺灣文藝工作者、第21條措施面向臺灣專業技術人員、第22條措施面向台商子女、第23條措施和24條措施面向臺灣學生,第25條措施和26條措施面向臺灣運動員、教練員,為各行各業的臺灣同胞提供便利條件涵蓋了臺胞在大陸生活學習就業創業的方方面面以及海外權益,為臺胞發展創造更加便利的條件。

其次,完善兩岸融合發展的環境。「26條措施」聚焦於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和切實保障臺胞權益。如:第1條措施明確台資企業可參與重大技術裝備研發;第8條措施明確台資企業可向地方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申請擔保融資,可通過股權託管交易機構以增發、股權質押等方式進行股權融資,還可以利用各種融資券、融資票據等債務融資工具進行融資,融資方式更加多樣化,切實解決台資企業融資難、融資貴的問題;第18條措施明確臺胞與大陸居民享有同等的購房資格;第20條措施明確臺胞可以申請中國文化藝術政府獎動漫獎;第24條措施明確臺灣學生可以向所在大陸高校同等申請各類資助政策。這些都為台資、臺胞提供了實實在在的支持。

第三、對台企臺胞的支持與時倶進。「26條措施」針對臺灣企業的的支持性政策不斷與時倶進,適應了當前國際、國內及兩岸的新情勢,包括第2條措施明確歡迎台資企業參與5G建設,共享大陸5G發展機遇;第9條措施明確台資企業可與大陸企業同等享有貿易救濟和貿易保障措施,在當前中美貿易摩擦的大背景下,以實際行動保護台資企業的利益。第25條措施歡迎臺灣運動員來大陸參加集訓和比賽,為臺灣備戰2022年北京冬奧會和杭州亞運會提供直接的支持。

「26條措施」是深人貫徹落實習總書記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周年紀念會上的重要講話和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進一步完善「31條措施」、促進兩岸交流合作、深化兩岸融合發展、保障臺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可以說,「26條措施」與「31條措施」是一脈相承的,是「融合發展」「以民為本」「與時俱進」對台工作重要論述的具體體現,是落實同等待遇和關注臺灣民眾福祉的新起點和新發展。

(盛九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