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防疫特別安排 法律部門調整運作

【本報訊】因應特區政府為減少人群聚集和傳染病傳播的風險而就“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所實施的豁免公務人員上班的防控措施,法院、檢察院、廉署、法務局等部門暫停辦公僅維持必要運作。

終審法院院長辦公室消息,因應特區政府為減少人群聚集和傳染病傳播的風險而就“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所實施的豁免公務人員上班的防控措施,各級法院辦事處將於1月30日和31日暫停辦公。

然而,為處理依據法律規定屬具有緊急性質的案件,初級法院民事法庭和刑事法庭辦事處將於2020年1月30日上午九時至中午一時維持必要的運作。

另外,初級法院原定於1月31日(星期五)進行的庭審將予以取消,司法文員將儘快通知各訴訟參與人新的庭審日期。

為配合澳門特區政府的防疫工作並依法維持司法機關的適度運作,檢察院位於新口岸皇朝廣場二樓的刑事訴訟辦事處將於2020年1月30日及2月1日上午九時至中午一時對外辦公,1月31日全日暫停辦公。

為此,原預定於1月31日進行的訴訟措施(包括錄取口供聲明)將予以取消,本院司法文員將與相關人士另行約定有關措施的進行時間。

檢察院其他辦事處於本年1月30日和31日的兩天辦公日暫停辦公,敬請市民知悉。

此外,檢察院將與法院及警方保持緊密聯絡,維持處理各類緊急案件。

廉政公署配合特區政府為減少人群聚集和病毒傳播風險的防疫工作,各辦事處在1月30日(星期四)及1月31日(星期五)暫停對外開放。市民如欲舉報、投訴或提出行政申訴,可致電廉政公署舉報投訴熱線28361212。

因應新型冠狀病毒疫情,特區政府豁免公務人員於1月30日(周四)及31日(周五)上班,為此,除死亡登記服務之外,法務局將於1月30日及31日暫停登記公證服務。

死亡登記服務在公共行政大樓二樓進行,時間為上午10時30分至12時30分。

原預定於1月30日(周四)及31日(周五)在民事登記局及三間公共公證署(第一公證署、第二公證署及海島公證署)辦理服務的人士,登記局及公證署將儘快與有關人士聯絡,安排時間提供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