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案」勢頭正夯不利韓國瑜

繼「罷韓」團體於前日宣布已經徵集到二十萬份「罷免案」連署書,距於法定「門檻」的二十二萬八千一百三十九人不遠之後,昨日TVBS發佈最新民調,未來若舉辦「高雄市長罷免案」投票,有百分之五十七的高雄市選民將會去投票,百分之三十七沒有投票意願;而不論是否有投票意願,對於「罷免案」的態度,有百分之五十三市民同意罷免,百分之三十二不同意罷免,百分之十不投票或投廢票,百分之六無意見;但光有投票意願的市民部分,就有高達百分之七十九同意罷免,僅百分之十二會投不同意罷免。

如果說,這個民調數據是由偏綠甚至是「黑韓」的民調機構發布,人們還可認為是公信力不強、可信性也不高的話,那麼,由於發布這個民調數據的TVBS是親藍媒體,而且更是「高級韓粉」媒體,在設計問卷題目時,或許會有「偏幫」韓國瑜的意味,但所得到的民調數據卻仍然是對韓國瑜如此的不利,因而其公信力及可信性也就是較高的。這就難怪,有台灣媒體以「韓國瑜難逃此劫」作標題。

其實,「罷韓」的意念並非是在今日始,早在去年四月一日,韓國瑜尚未正式參加國民黨「總統」初選時,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時,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就質詢「中選會」代理主委陳朝建,萬一韓國瑜被國民黨徵召擔任「總統」候選人,同時又被高雄市民提案成功成為可能的被罷免人,是否按照新制《選罷法》,「罷免案」投票日與「總統」、「立委」選舉日為同一天?劉世芳又舉例說,高雄市有二百二十八萬人口,罷免提議門檻為百分之一,亦即約二萬多人就可提議罷免案;罷免成功要四分之一以上(約五十七萬票),而去年高雄市長選舉韓國瑜獲八十九萬票當選,支持陳其邁的則有七十四萬票,間接暗示韓國瑜被罷免的可能性不小。

陳朝建答詢表示,「罷免韓國瑜案」的確符合《選罷法》規定,但他不回答任何假設性問題;任何候選人當選後,若任未滿一年,不能被罷免,但就法律層面而言「超過今年年底」就算就職一年。「內政部長」徐國勇則回應,只要依法合乎規定,要不要同一天投票由「中選會」決定,法律上就是看真的發生時,檢視有沒有符合構成要件,只要符合構成要件,最後如何投票,再由「中選會」決定。

台灣地區的兩個主要選舉法律:《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除了規範選舉之外,也規範罷免。因為罷免與選舉一樣,都是由「憲法」保障的人民罷免政務官的權力。公民既然可以透過直選產生政府首長和民意代表,也可透過罷免、彈劾、不信任案等機制令其強制退場。台灣地區曾數次發起公民罷免,但至今僅於罷免鄉鎮市民代表中成功數次。由於罷免的保護「門檻」設計過高,至今在「立委」、直選首長的罷免中,尚未出現成功案例。

而「罷免案」的其中一個失敗個案,就正是發生在韓國瑜的身上。一九九四年七月十四日,對民進黨發動針對台北縣選區的國民黨「立委」洪秀柱、韓國瑜的「罷免案」進行投票,結果都因「門檻」過高而告失敗。

年前民進黨與時代力量聯手修訂《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降低「罷免案」的「門檻」,隨即由所謂「割闌尾(藍委)」民間團體發動對國民黨「立委」的「罷免案」,而時代力量主席黃國昌也遭到報復,被發動對其「立委」職務的「罷免案」,但均告失敗。

高雄市「選委會」公告的二零一八年高雄市長選舉人數(選民人數),是二百二十八萬一千三百三十八人。依《選罷法》規定,「罷免」程序分提議、連署、投票等三個階段,提議階段要有百分之一公民數,也就是要有二萬二千八百多份提議書;第二階段要有百分之十以上選民簽署,也就是二十二萬八千多份;第三階段投票,同意罷免票數多於不同意罷免票數,且同意票數達原選舉區選舉人總數的四分之一以上。

「高雄市長罷免案」已經通過了第一階段的連署,現在進行的是第二階段連署,「罷韓」團體粗估,必須徵集到二十六萬以上的連署書,才能保證在經「中選會」審核,剔除因不具選民資格、重複連署及其他原因而不符條件的無效連署書之外,仍然可以跨過二十二萬八千多人的「門檻」。不過,為了提高保險係數,當然更是為了催谷「罷韓」的「氣勢」,「罷韓」團體決定再接再厲,「目前就是盡量把份數衝高」,爭取在二月底之前徵集到三十萬份的連署書。而且還打算一鼓作氣,爭取再把份數持續往三十萬、四十萬、五十萬份邁進。

「中選會」收到有效連署書後,四十天內必須完成審核連署人名冊,確認連署人數無誤,同意「罷免案」即成立,並將罷免理由送交韓國瑜,韓國瑜必須在十天內提出一萬字以內的答辯書,「中選會」收到答辯書屆滿五天,旋即公告投票在成案後的二十天至六十天內舉行。假設所有程序都在最後一天才完成(總共花一百一十五天),「罷韓」投票則會在五月二十三日舉行。

按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規定,「罷免案」要獲得通過,必須獲得五十七萬張以上的同意票,而且還應多於不同意票。而「罷韓」團體分析,韓國瑜雖然於二零一八年的高雄市長選舉中獲得八十九萬二千五百四十九票,但在二零二零年的「總統大選中,在高雄市的範圍內只拿到六十萬零八百九十六票;而其對手陳其邁在高雄市長選舉中拿下了七十四萬二千二百三十九票,蔡英文更是在高雄市的範圍內獲得一百零九萬七千六百二十一票,因而只要投票給蔡英文或陳其邁的選民大都出來投「罷韓」票,韓國瑜就將被罷免。對此,曾經在高雄市長選舉中堅定支持韓國瑜的李艷秋,呼籲韓國瑜在第二階段連署成立時,就自動辭職,以免受辱。

不過,選民們在「罷免案」投票與選舉投票的心理並不完全相同。選舉是成人之美,「罷免」卻是拉人落水,而且南部民眾比較傳統淳樸,不一定會樂意在罷免投票中投下同意票。而且也有人認為,韓國瑜的「貪心」,已經在「總統」大選中得到報應,所謂一報還一報,還是讓其做好市政。如果確實不行,在二零二二年的高雄市長選舉中,再用選票將他拉下台。

蔡英文在表面上似乎是不介入「罷韓案」,甚至還表示「尊重高雄市長,還是要看韓國瑜自己的表現」。一方面,她是避免激怒五百二十二萬的「韓粉」;另一方面,倘韓國瑜被罷免,她將面臨民進黨內對高雄市長補選的激烈爭鬥,倘為了照顧姊妹淘陳菊而支持劉世芳,就必然會得罪陳其邁背後的中生代。何況,倘進行高雄市長補選,不一定是藍綠一對一對決,還將會有民眾黨和時代力量參與,勢必會分薄民進黨的選票。民進黨可能討不到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