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署護理流於形式 只檢查平面忽視斜坡

【本報訊】審計署發佈《民政總署綠化工作》的跟進審計報告,發現市政署在改善樹木護理工作問題上仍流於形式,並非以目的為本制定改善措施。促請市政署須正視並檢視存在多年的問題,摒除捨難取易的作風,從根本出發改善問題,以提高樹木保護工作的效益,保護珍貴的環境資源,及保障居民生命安全。

市政署於2003年開始研發相關樹木管理系統,目標將全澳樹木資料輸入系統,做到一樹一記錄,以幫助制定樹木護理的日常方案及未來策略。然而,在2010年審計時,全澳約488,364株樹木當中,只有21,000多株記錄於系統;在2019年的跟進審計中,全澳約647,319株樹木當中,只有24,098株記錄於系統,即十年間只增加記錄了3千多株。反映市政署至今仍未達致當初的設定初衷。

市政署設有樹木巡查機制,避免樹木因健康問題而塌樹,危及行人。審計報告表示,市政署對於約79,451株與人密切相關的路旁斜坡樹木,採用樹群方式巡查,即從一定距離對某範圍樹木作目測觀察,但對於24,098株主要屬與人密切相關的平面地形樹木,則採用較詳細的單株方式巡查,即近距離對每株樹木逐一檢查。而且對平面地形樹木亦無法達到每年至少巡查一次的目標。審計署指出,與人密切相關的路旁斜坡樹木對比平面地形樹木而言,更容易出現水土流失而導致塌樹的風險,但卻沒有採用較詳細的單株方式巡查,可見其護理模式較平面地形樹木更為粗疏,將難以管控相關樹木對公眾安全構成的風險,無法有效避免塌樹情況。

市政署雖已立法加強對古樹名木的規管,但仍有不足。審計署表示,在四百九十株法定古樹名木中,有五十株未能做到每年至少巡查一次,反映反映市政署仍未能有效對古樹名木作出妥善護理,既難以有效避免古樹名木出現塌樹事故,更無法確保相關文化遺產得到妥善保護,難以弘揚及傳承古樹名木所特有的文化及生態價值,因此有關審計發現的改善情況並不理想。審計署在綜合評論指出,市政署雖對樹木護理工作推行了一些改善措施,但仍存在不足。以樹木資料的記錄為例,市政署由於樹木管理系統難以記錄位於斜坡地形的樹木資料,因此大幅降低需記錄資料的樹木數量,只記錄位於平面地形的樹木資料,並視為已完成相關工作。從有關情況反映,市政署在改善問題上只流於形式,並非以目的為本來制定改善措施。

市政署只著重護理平面地形容易檢查的樹木,忽視數量多或難以前往檢查的斜坡樹木,無論其樹木資料的掌握或巡查機制的設定均相對薄弱,對行人構成潛在風險,也因為這種捨難取易的工作方式,令其無法貫徹既定的工作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