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團財務制度各異 澳基會冀完善準則

【本報訊】議員蘇嘉豪口頭質詢澳門基金會監管存在不足的問題。行政委員會主席吳志良回應時稱,本澳缺乏專門針對非牟利組織的會計準則,社團財務制度各異亦不完善,大多社團沒有專職會計人員,賬目編寫不一致,但絕大多數受助者都認真做報告,基金會未來在加強監管同時,希望相關法律未來能完善,令社團有統一表格和財務報表。

吳志良稱,確定《結社權規範》第19條規定的金額屬行政機關的專屬權限,基金會作為一個公共機構,所有的行政行為必須具法律依據,若行政機關確定了金額,基金會將配合有關規定。目前,基金會一直按照第54/GM/97號批示的相關規定,要求受資助者提交活動報告及帳目報告,並按照上述批示第2款之規定,於1月、4月、7月及10月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內公佈過去一季的資助名單,並指出受資助者及資助金額。

吳志良表示,本澳社團具有積極角色,但近年社團愈來愈多,所舉辦的活動是否市民真正需要就值得思考,基金會近年發放資助亦加強了成本效益考慮,資助申請被否決的例子愈來愈多。吳志良稱又稱,過往有部分社團習以為常遲交報告,去年開始採取催收處分,至今有 47個社團被要求出席聽證, 3個社團的資助資格被凍結,他又呼籲社團配合基金會的規定。

有議員關注澳基會歷年收到的博彩撥款金額及尚餘的資產凈值。吳志良表示,澳基會由成立至去年底,共收到博彩撥款528.62億元,加上初設基金15.37億元,合共約544億元。而至去年底,凈資產金額為398億元。過去近 20年共資助約 55億元給多間學校建校舍,資助社服機構約 51億元,資助科技與醫療範疇約 31億元等,強調獲批的資助項目主要配合社會發展及政府施政。

至於基金會向境外批出資助的問題,吳志良重申,基金會的資助款項主要用於澳門,2001年至2019年,對外地的資助佔資助總額6.7%,而相關款項主要配合政府的對外交流合作,用於救災、援助欠發達地區的基建、澳門人才培訓等方面。強調基金會本身亦有嚴格的財務制度和財務監管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