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岸人民是「兩制」臺灣方案的定義者

2019年末,香港《中國評論》刊發臺灣《中國時報》總主筆戎撫天、《旺報》特約主筆王欽的文章《循序漸進探討「兩制臺灣方案」》,作者提出若干精闢的論點,在島內具有代表性,具有探討價值。

作者指出,在「兩制」臺灣方案正式進入協商階段之前,要先探索「動態統一模式」,即「確認兩岸現狀就是一國兩制」,之所以要先行確立這一方案,主要目的在於破除臺灣社會針對「一國兩制」的盲點和偏見。

這個提法有其合理一面,也有一些需要釐清的問題。一方面,這個觀點著眼於島內對「一國兩制」的汙名化行為,只有首先破除了盲點、偏見,達到廣泛傳播、為「一國兩制」正名的效果,才便於討論如何協商臺灣方案。另一方面又將「一國兩制」等同於「兩岸現狀」,未免有所粗暴,或者說是搞錯了「時態」。

應該明確的是,「一國兩制」是統一後的制度安排,並非「兩岸現狀就是『一國兩制』」,更因此種論述被民進黨濫用以達成其目的,因而日漸有二者混淆的情況。鑒於此,推動兩岸和平發展達成制度性框架的人們更應將二者區分開,明確兩岸現狀乃是「九二共識」,兩岸未來方為「一國兩制」,儘管二者均有一中內涵,但決不可混用。可以忖度的是,該文並不同於民進黨妄圖將「一國兩制」等同於「九二共識」、等同於兩岸現狀的邪惡用心,而是希望從兩岸現狀中找到合理部分,納入到未來的「一國兩制」行動方案中。

「動態統一模式」有其合理的一面,即利於兩岸統一的部分要擴充發揮,但也因此有一些需要再度探討的部分,就是如「中華民國」一類既有利於維護「一中框架」、反對「台獨」的一面,又有可能被民進黨利用的一面,要如何處理?這恐怕是一個非常複雜的問題。

正如文中指出的,總書記提出探索「兩制」臺灣方案後,「一國兩制」成為「臺灣最重要的兩岸話題」,島內社會也「不得不開始直面這一議題」。文中還提出臺灣方面與「兩制」臺灣方案定義權的關係問題。應當說,臺灣方案的定義權屬於兩岸人民,沒有哪一方獨佔,也缺不了任何一方。

對於兩岸關係中的若干分歧,大陸和臺灣應該繼續商量著來,在一個中國框架內作出合情合理的安排;對於兩岸關係中的共識,則應加速推進,在夯實和平統一基礎的前提下探索適宜祖國和平統一、臺灣更好融入國家發展戰略的制度安排。這樣的制度安排,也必然會被未來的「兩制」臺灣方案所肯認。

該文指出,「兩岸問題絕非選舉票房毒藥,端看政治人物如何精准把握民情趨勢。」從2018年的「九合一」選舉來看,韓國瑜明確表態支持「九二共識」,並提出的「貨出去、人進來」,這獲得了高雄市民在內的廣大臺灣民眾的力挺,用選票檢驗了兩岸政策在島內的重要程度和接受程度,也昭示了如今臺灣政治人物必須要提出所在領域的兩岸政策——即如何在探索「兩制臺灣方案的大前提下明確自己的兩岸主張。

十九屆四中全會將「『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列為「我國國家制度和國家治理體系具有多方面的顯著優勢」之一,著力於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促進祖國和平統一。

「兩制」臺灣方案是「一國兩制」制度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新時代兩岸關係繼續向前發展的制度安排和核心要義之一。探索「兩制」臺灣方案既是兩岸同胞共同的義務,也是共同的權利,尤其需要臺灣方面充分表達意見和訴求,臺灣政治人物及有代表性的個人和組織更應發揮新的更大作用。從這個角度看,《循序漸進探討「兩制臺灣方案」》邁出了重要一步,值得繼續探討。

(李東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