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星光環」下的陰影

前不久,趙薇夫婦因違規收購萬家文化,被證監會處以60萬元罰款、市場禁入5年。

雖然每人30萬的罰款對坐擁數十億資產的趙薇夫婦算是九牛一毛,坊間也認為對兩人直接的市場准入處罰也有可能並不能直接斬斷他們與資本市場的聯繫,股民雖然集體訴訟,更未見得就可以爭回損失……但這則處罰的確較常規的證監會處罰更受人注目——這不僅因為這是證監會的「頂格」處罰,更是因為趙薇的明星光環無形中放大了這件事的影響力。這就像炒股的時候加的融資杠杆,當你好的時候,明星的光環會為你贏得更多的榮耀和利益;而當你不好的時候,也會有更多人注意你,把你的瑕疵翻出來放到臺面上用放大鏡審視。這幾天小燕子可謂身處資本市場的風口浪尖,這也許就是明星的代價吧。

明星是高收入階層,演藝事業為他們積累了巨額的財富;明星又是黃金職業生涯相對短暫的職業,很多人就紅那麼幾年,因此合理投資理財,將自己短時間積累的巨額財富保值增值、確保自己整個生命的財務自由,就成了一種很自然的選擇。以往,明星們在演藝、廣告中獲得收入以後,會轉身投入到餐飲、娛樂等現金流豐富的產業中去,生活中就經常流傳某某火鍋店,某某酒吧是哪位明星開的,一則短期收益穩定,現金充沛;二來,這種面對個人消費者生活的產業還可以被明星光環帶動,自己站站臺,粉絲就捧場,朋友再幫幫忙,畢竟賺粉絲的錢是比較容易的,是為粉絲經濟吧。而當資本市場發展越來越好以後,炒股甚至並購,參與資本遊戲,成為了很多人財富積累到一定程度的新選擇。

明星該不該「玩資本」

那麼,明星投身資本市場到底好不好呢?好與不好,要分幾個層面說。

一方面,我們說好不好,應該站在明星自身來說。如果資本運作真的幫助明星們在合法合規的前提下賺得盆滿缽滿,那是無可厚非的好。但你在網上隨便輸入「明星炒股」「明星投資」,會發現基本上是喜憂參半——有趙薇高位套現阿里影業這樣的股神級故事,也有劉濤5000萬投資樂視體育血本無歸的血淚故事。按概率來說,明星們如果直接炒股投資,並不見得比一般人高明。明星們自己也承認,他們在資本市場畢竟不專業,所謂術業有專攻,並不是所有人都如趙薇一樣嫁了個金融玩家。所以從明星自身而言,過多玩轉資本等於投入一項並不是自己擅長的遊戲,謹慎些,將主要的精力放在演藝事業,多賺自己熟悉領域的錢,可能比較好一些。

另一方面,我們說好與不好,在於對這個市場是不是好。明星有自帶光環的明星效應,如果投資於某些企業或出來為企業站臺,必然會引導粉絲更加青睞於這些企業。而一旦這些企業出現問題,其他投資者受損,也就不能怨別人都怪這些亂站臺的明星了。要知道金融市場並不光是股市,像之前跑路的泛亞和很多P2P企業,剛開始的時候也不乏名人明星出來站臺,最後跑路後受損的那些散戶投資者們,有不少就是因為看到了靠譜的名人明星站臺,才相信了公司也是靠潛的。

當然,說對市場好不好還有一層意思。趙薇夫婦收購萬家文化的時候,證監會曾明確出文詢問所用資金與某大型集團公司有無關係,網上頻頻傳出的趙薇與很多資本大佬的合影,也足見她與這個圈子的關係絕非一般。還有一些明星,比如同樣被稱為「薇姐」的甘薇,更是直接嫁給了上市公司老闆賈躍亭……演藝明星與商界領袖,都各居各自領域的金字塔上部,而同屬金字塔上部的人,往往也容易走得更近,有人說這是同在高處惺惺相惜,也有人說這是各懷動機相互利用;還有更煽情的說法——人際關係圈就像一個圓錐體,越到高處,處在同一個層面上的人相互間距就越近……不管哪一種說法,明星們與上市公司高層之間肯定較普通股民們有更緊密的聯繫,而這種聯繫除了吃吃喝喝,一起上上商學院……是否會為明星提供一些不為市場所共知的、有可能影響股價的信息?我們不得而知——假設有的話——那這無疑是有損於這個市場的,甚至是涉嫌違規操作的。從這個角度看,明星們似乎又給股價波動增添了不少不確定性,這很難被定義為一件好事。

明星理財「進階版」危機

我們不禁要問,出現這樣現象、甚至亂象的原因是什麼呢?

不願說什麼人性貪婪,不用說我們的市場是不是功利短視,明星是不是缺乏專注於藝術的「工匠精神」……究其根本原因有兩方面:一方面是市場的原因,一方面是傳播的原因。

我們不去比較國外有的明星裸捐巨額財產給慈善事業、中國明星高杠杆炒股割韭菜的行為在道德評判上有沒有高低之別。單從市場客觀的原因上看,國內投資產品的種類和渠道都還不夠豐富,相應的財富管理機構也欠發達,再加上人民幣出境受到限制。你可能會熟知國外很多身價更高的明星,卻鮮有新聞報道他們炒股巨虧或者直接參與非演藝行業的上市公司資本運作。一個主要的原因是國外家族辦公室、私人銀行、資產管理、信託等財富管理和資產配置機構部非常專業和成熟,明星們自然可以將自己的財富交由專業機構打理,既可以由專業的金融人士來進行最專業的運作,同時又可以兼顧家族財富傳承、合理稅務規劃、明星隱私保護等目的,何樂而不為。另外,由於沒有資金出入境的管制,同外明星可以在全球範圍內根據匯率、稅收等不同的因素合理配置自己的財富,犯不著在一個市場上死磕。

而反觀國內,由於上述機構、機制的缺失,現有的財富管理機構和各大銀行的私人銀行多數還停留在簡單的人民幣理財產品銷售這個水平,如果有進一步的資產配置要求,明星不得不親力親為。而大額的資本在國內投資產品、渠道相對饋乏的情況下,投資股市,參與資本市場搏殺,成為很多成功明星進階版的理財行為。

傳播又是另一方面原因。互聯網的傳播使公眾獲取信息——無論是演藝八卦還是財經信息,都可以迅速準確,這使得明星們的資本市場行為很快就能被公之於眾,而由於是明星,其光環總是有眼球效應的。據說趙薇收購萬家文化被査處的問題,最初就是由媒體爆出趙薇的錢全是借來的,繼而才有了證監會17道金牌的問詢。可以想見,如果不是在互聯網如此發達的今天,這是很難實現的。而明星一旦被「扒皮」,明星光環反而幫了倒忙,也許你並不是虧得最多的,或者做莊最狠的,但留給人的印象卻是最深的。沒辦法,誰讓你是明星呢。就像土方車撞了人就是交通事故,寶馬車撞了人就是「囂張寶馬司機撞人還耍橫」的社會新聞,無數人罵你。而你真要査一査,每年—定是土方車撞人多得多。這就是傳播上的眼球效應。誰讓你當明星呢,出來混就得還。

明星投資也應「不熟不做」

到底怎麼做才是國內明星參與資本遊戲的正確打開方式呢?

我想,有幾種方式是值得肯定的:第一,做自己最專業的事情。

明星最專業的自鉍是演藝,而演藝、影視行業本身就是現在資本圈的寵兒。以前的明星拍影視劇多是拿片酬,旱澇保收,無關票房。現在,「帶資參演」的明星越來越多,既是演員,也是投資人,自己利益綁定,自然用心演出,用心宣傳。以這樣的方式參與資本運作無可厚非,對明星也是風險最小的。記得徐崢還曾經在《港冏》上映之前,將預期票房收入分成權利打包賣給投資公司,提前套現自己的收益,鎖定風險。

隨著華誼兄弟、唐德影視等一批影視公司的上市,也造就了一批明星富豪股東。比如趙薇就曾經投資阿里裏影業,又在2015年股價接近最高點的時候成功套現約8億人民幣,一度被傳為佳話,趙薇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被稱為「女版巴菲特」;范冰冰也曾在2011年以增資方式入股唐德佩影視,入股成本僅2.3元一股,到2016年,唐德股價高達127元……盈利50餘倍;2009年華誼兄弟登陸創業板,導演馮小剛、張紀中,演員黃曉明、李冰冰、羅海瓊、陳思成、張涵予、胡可等明星股東也因此一躍邁入億萬富豪行列……

明星投資影視公司,尤其是自己所在的公司,就好比普通公司做了管理層激勵或者員工持股計劃,一方面明星們可以更有動力幹活。另一方面,也容易做市值管理。就像普通PE投資人在投資了某公司以後,都會千方百計幫助這家公司進行業務對接,或者繼續對外並購,以確保自己的投資不斷增值一樣,演員投資了影視公司,對於股價的推動那是不言而喻的。有的時候,一個有票房號召力的演員或者導演,其存在本身就是股價最大的利好消息。

記得有位投資前輩說,投資永遠是做自己最熟悉的事。看來放之四海皆准,對於明星來講,還有什麼比投資於自己熟悉的演藝、影視、音樂事業更為熟悉的呢?

有錢的出錢,有人的出人

2014年時,任泉、黃曉明和李冰冰就組建了自己的Star VC,作為三名最主要的LP(有限合夥人),三人所占股比各30%,另外10%給了基金管理團隊。也就是說,三位明星成為了基金的主要出資人,而日常的基金投資決策,則交由出資相對較少但做投資相對更為專業的基金管理團隊負責。首期的8000萬人民幣很快募集完成並投資結束;後來發起第二期基金的時候,章子怡和黃渤也加入了。掃視一眼Star VC投過的企業:融360、明星衣櫥、財加、韓都衣舍、人人快遞網、秒拍、火辣健身、昂生醫藥集團……類型相當豐富。

與此同時,李亞鵬也加入了黑馬基金,與徐小平、王石、俞敏洪成為基金合夥人;羽泉組合中的胡海泉離開華誼後自己創業,除了做音樂事業,也成為了一名天使投資人,用了5年時間,投資重點鎖定在新技術、手遊、社交、可穿戴設備等……可見,除了與明星生活相關的健身、美容、美妝、衣服飾品等一些我們能比較直接聯想的產業以外,明星們通過專業投資團隊的協助,也開始投資醫藥、新技術、新興服務等不一定是明星生活所直接觸及的產業類型。參與一級市場投資,相較炒股需要更加專業的判斷、更強的盡職調査能力和更豐富的產業經驗,這些也不是明星個人可以迅速學習的。因此,借助專業團隊的輔助,明星們可以參與到原本自己能力範圍以外的項目。而在基金的組合當中/明星可以更多充當LP(有限合夥人),即主要的出資方,而將投資決策權交給更為專業的GP(普通合夥人)團隊。明星有財富,並不意味著有更強的投資能力,那就「有錢的出錢,有人的出人」,各自貢獻最符合自己資源稟賦的東西進行合作吧。

當然,無論通過專業團隊還是自己親力親為.最核心的一點仍然是遵守市場相關的法律和法規。無論是否明星,違背市場的規律都會付出相應的代價;違反法律法規都會受到監管的處罰。而不同于普通人,明星的行為是被大家用放大鏡檢視的,享受萬人愛戴的代價就是公眾會更難容忍明星們所有行為的瑕疵,當然也包括投資行為。明星們也應該「取法乎上」地以更高的要求作為準則,否則投資行為的瑕疵很可能會禍及自己的演藝工作,就得不償失了。

我很想略矯情地將話題拉回到藝術領域。雖然追求更多的財富和更好的生活方式無可厚非,我個人仍然覺得——大家關注明星是因為喜歡你的演藝作品,而不是因為你是股神。一個企業家如果業餘時間唱歌演戲,我們會哈哈一笑,因為他在演戲的時候,企業自然有職業經理人去打理,而只要企業的業績不被影響,我們不會在意他演技的好壞或歌技的高低,他仍然會以一個「多才多藝」的成功企業家被大家記住。而當一個明星天天出現在財經新聞中,必然意味著他犧牲了用於演藝、用於回饋觀眾的時間和精力,因為職業經理人無法替他去演戲。作為觀眾,我並不希望看到這種情景,而是更希望明星將更多的精力放在舞臺,理財投資還是讓更專業的人去做吧。

(惡少惡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