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社諮委冀加強 電子消費券監管

【本報訊】離島社諮會昨日舉行平常會議,有委員關注電子消費券監管問題。

委員廖冠芝在議程前發言時表示,電子消費券於本月1日開始使用,但有市民反映部分商戶將消費商品價格提高,期望趁著這個機會多賺一些錢,完全將澳門政府設置電子消費券計劃目的背道而馳。她認為,電子消費券主要目的是齊消費,促經濟、促内需、穩就業,既可幫助商戶度過疫情,為商人解困,同時讓全澳市民解決生活困境,是一個雙贏的計劃,商戶與消費者應該互相合作配合政府抗疫計劃。

廖冠芝指出,由於今次設立消費券計劃時間緊迫,在監管上仍有不足,建議可採用消費券的商戶,將自己商店内的商品價格清單交給政府有關部門,以使查閱,減少商戶將商品提高售價的機會;同時,有關部門多派人員到各商戶查察消費券的使用情況,使消費券計劃按正規進行;另外,如發現有商戶用不當方法使用消費券,必須將登記人列為黑名單,並懲罰該商戶永久以後不能採用消費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