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港國安立法不是人權問題

【香港中通社7月1】針對少數西方國家日前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妄議香港國家安全立法問題,中國外交部發言人趙立堅7月1日在例行記者會上回應指,香港國安立法問題根本不是人權問題,更不應被政治化。

趙立堅介紹,日前,古巴代表53個國家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作共同發言,歡迎中國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認為這一舉措有利於「一國兩制」行穩致遠,有利於香港長期繁榮穩定,香港廣大居民的合法權利和自由也可在安全環境下得到更好行使。這些國家重申,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香港事務是中國內政,外界不應干涉。

趙立堅說,國家安全立法屬於一國主權。中國全國人大根據中國憲法和香港基本法規定,從國家層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堵塞香港國家安全法律漏洞、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的必要之舉,也是確保「一國兩制」行穩致遠的治本之策。

「有關立法打擊的是極少數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和活動,保障的是香港絕大多數居民的安全和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國際社會絕大多數國家充分理解和尊重中方維護國家安全的正當合法努力。這些正義呼聲再次表明,公道自在人心。」趙立堅說。

趙立堅指出,香港國安立法問題根本不是人權問題,更不應被政治化。少數外部勢力出於不可告人的目的,以人權之名行干涉之實,掩蓋不了其傲慢偏見和肆意幹預別國內政的本質。

「一些人號稱尊重法治,卻違背國際社會要求遵守國際法原則和國際社會基本準則的正義聲音。」趙立堅說,「我們奉勸有關方面認清形勢,客觀公正看待中方制定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法,停止歪曲抹黑,停止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香港國安法6月30日晚11時生效,眾多法學、法律專家7月1日接受香港中通社記者訪問時表示,其對人權的保障符合國際標準,甚至高於部分國家,釋出港人疑慮,體現「兩制」差異,同時具備阻嚇性,幷已初見成效。

香港國安法在總則中明文規定,尊重保障人權,遵循法治原則。香港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國安法中幾乎所有條文均未超越國際間相近法律的標準。相反,在保障港人權益方面比一些國家更加符合國際要求。

他指出,國安法清楚寫明基本法規定的兩個國際人權公約,適用於香港的部分繼續適用於香港,這幷非是所有國家都做到的,例如新加坡即未簽署這兩條國際人權公約,所以其國安法沒有這方面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