貿促局“送服務上門” 劉關華:與居留權無關

【本報訊】初級法院21日續審貿促局前主席張祖榮涉貪案,同樣曾任貿促局主席的劉關華作供時指出,“送服務上門”只限於投資個案,如涉及居留權則是兩碼子事,完全扯不上關係。職員會著對方上網看所需文件,沒有為申請者預審文件。

貿促局行政管委會前執行委員吳愛華(被告)於應訊時曾辯稱,預先為特定申請來澳人士分析資格,是配合當時施政方針的“送服務上門”。劉關華今於庭上供稱,其於貿促局任職39年,於涉案時貿促局的行政管委會有三名執行委員,分別是張祖榮、吳愛華和自己。當中各有分工,吳愛華負責葡語市場和公關工作。“送服務上門”主要是投資者服務廳的一站式服務,絕對不包括投資和技術移民,居留權則由投資居留及法律廳負責。

下午審訊由辯方律師問劉關華,主要圍繞審批移民標準是否機密。劉關華稱如何計分的資料屬內部文件,上級沒說過公開。不向申請者透露,是為免出現根據標準而去申報的情況,局方冀按真實情況審批。如果有人問個案進度,劉關華稱只會覆“跟進中、處理中”。

有份處理臨時居留個案的貿促局趙姓職員供稱,審批標準是部門內部指引,屬機密內容,非負責部門同事不會知道,自己亦不會主動向申請者透露甚麼文件對移民有利。於二○○一年入職貿促局時,主管及同事已告知不可回答非利害關係人就個案的查詢,須遵守職業操守。 趙姓職員稱,嫌犯、前執委吳愛華不是相關範疇主管委員,但收到內部指示執委詢問要回答個案進度。張祖榮和吳愛華都曾要求其分析未入申請的資料是否達標,劉關華則無印象有沒有。

律師詢問下,趙姓職員表示張祖榮未曾指示特別優待某個申請者,亦沒有施壓。內部審批移民的程序,一直不成文,到後期才逐步改善,一二年執委會批示相關內部指引,知道哪些該做、哪些不該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