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持修計劃監管深化改革 鄒玖勝

随着教育理念的发展、教育系统的逐步完善和教育功能的多元化,持续教育在整个澳门教育系统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持續進修發展計劃」也顺应了居民多样化的学习需求。然而「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自推出以來,不斷有教育機構以違法經營、冒簽或偽造檔等方式「呃資助」。日前司警就再次破獲涉及詐騙政府持續進修資助款項案件,拘捕五名涉案本地男女,眾人短短半年內已「呃」了一百七十六萬澳門元公帑。此等亂象屢禁不止,叫人瞠目結舌。

澳門經濟與社會高速發展,身處當下,活到老,學到老,持續提升個人技能,至關重要。為了有十八般武藝傍身,不被時代所淘汰,老中青都需要不斷學習。市民希望自我增值,政府對人才的需求亦非常殷切。有見及此,特區政府在2011年推出「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目的是透過資助澳門居民持續進修,加強本澳的學習氛圍,形成崇尚學習的價值觀,並提升個人素養和技能,從而配合經濟產業多元發展及營造學習型社會。該計劃由教育暨青年局負責執行,至今已實行了三個階段,每階段為期3年,期間教青局會為每名年滿15歲、參與計劃的澳門居民提供上限6,000澳門元的進修資助,市民可利用資助支付經教青局審批的、本地機構或外地機構的持續教育課程、高等教育課程或證照考試費用。

政府向來高度重視人才培養,持修計劃推行以來,確實鼓勵很多本澳居民利用課餘或工餘時間,報讀一些有興趣的進修培訓課程,以增長自身知識,並提升個人素養和技能,從而有利本澳發展為一個學習型的社會。根據官方統計數據,在2014-2016「持修計劃」中,共有超過38萬人次參與,參與人數亦有近17萬人,使用的金額達7.4億元。參與人數亦涵蓋不同的年齡階層,其中15至24歲的比例為23.9%,25至39歲的比例為41.8%,40至59歲的比例為25.2%。可見,參與群體主要集中在25-59歲組別,反映計劃吸引了不少勞動人口的參與,有助提升整體勞動力的質素。另外,在課程提供方面,計劃一共吸引367間本地機構參與,合共提供超過9萬個課程、100萬個名額供市民報讀,課程供應數量十分充足。在課程類別方面,職業技能類和博雅藝術類課程分別有19.7萬和14.3萬人次參與,反映市民在選擇課程上亦相對平衡,沒有過於偏向職業技能的課程。

在課程成效方面,教青局曾委託機構對首兩個階段的「持修計劃」進行了評估,根據《2014-2016「持修計劃」中期評估》報告,有超過7成的參與者認為課程有助提升個人素養、技能,增進知識,以及提高了持續進修的興趣,亦有超過6成的人認為有助改善個人生活素質和人生態度。對社會的影響方面,有9成以上的受訪者認為該計劃能夠帶動社會的學習及持續進修的風氣,亦有約8成的人認為可以提升居民的競爭力和為澳門未來發展提供合適的人才,反映出市民普遍認同「持修計劃」有助推動本澳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然而,計劃自推出以來,不時被批評課程形式大於內容,更屢屢有教育機構被揭發以違規經營、冒簽或偽造檔等方式詐騙資助。當局為應對五花八門、古靈精怪的詐騙方式,特意訂定嚴謹的恆常監察機制應對,藉實地巡查、審閱文件、事後訪談與網上稽查等措施,力保資助合理、監察到位。例如第三階段持續進修發展計劃,有 18萬人參與,參與課程有 45萬人次,已使用資助 8.5億元。參與人數有明顯升幅。第3階段計劃有480間機構參與,已審批超過10萬個職業技術及博雅課程,其中職業技術類課程最多人參與。在監管方面,當局對參與機構進行超過4,100次的實地巡查、文件審閱超過4,300份、個案抽檢超過41,000宗、已接獲投訴逾 200宗、事後訪談約1,000人次。教青局對違反規定的機構發出超過1,400個口頭勸喻、書面提醒超過400封、開立調查卷宗45個。嚴重違法的41宗個案。反映社會上仍存在不少遊走灰色地帶、試圖挑戰監察機制者。

而經過對多個案件分析,司警發現犯罪團夥的作案手法主要有五種,其一包括透過現金回贈招攬學員,涉案者與學員一起獲得另類「現金分享」。此犯罪團夥為騙取政府持續進修資助款項,無所不用其極,包括利用現金回贈招攬學員,現金回贈由二百至一千八百澳門元不等,主要視乎學員報讀了多少個課程及報讀課程金額而定,「多報多得」,如報讀一個一千二百澳門元課程,可獲得二百澳門元現金回贈;若學員報讀兩至三個合共五千澳門元以上課程時,更可獲得一千三百至一千八百澳門元不等現金回贈。

第二種手法,教育中心會預先向教青局申辦商業行政課程,惟此等課程通常不吸引,沒有學員報讀,但為了騙取資助款項,便會以較吸引的音樂,或投資課程吸引學員報讀,學員上課時繼續上音樂或投資課,但教育中心則以虛假課程騙取資助。

第三種手法,由兩家教育中心在同一日期和同一時間開辦兩個課程出席表,再向教青局騙取「兩份」資助款項;第四種手法,是報讀課程的學員在上課時,不會有導師,職員只向學員派發課程教材「自學」,課程出席表上也沒有導師簽名,但仍以有關出席表向教育局騙取資助。第五種手法,是學員在報讀課程後,一次性簽署多日課程的出席表,然後教育中心便以現金回贈予學員,但學員從來不會也不用上課。

種種詐騙手法,盡顯犯罪團體「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狡詐之處。因澳門屬於小社會,人際關係緊密,肯定有人願意把身份證交給機構,甚至最後一招,又或過去已經存在,就是透過朋友、親屬等人際網路,要求學員來上課,學員有八成以上的出席率,但課程質量差,就算當局巡查也沒有效果,並於下課後透過現金回贈予他們,這也難以偵查和定罪,政府可以做的只能「呼籲市民要有守法意識」,即使動用龐大人力物力嚴密監察,依然讓人有機可乘,鑽空子獲利,證明監管工作尚有改善空間。

事實亦的確如此,審計署今年3月公佈《跟進歷年審計報告-持續進修發展計劃》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指出教育暨青年局自2012年的審計報告至今,四項需跟進問題中仍有三項存在不足,落實審計意見和建議的力度不夠,效力不彰,但數以億計的公帑卻持續花費,有必要進行深入整改,再決定日後如何更好地推行《計劃》。報告指出,教青局在巡查機制、保證金制度、後備報名方案等三方面仍然存在不足,而導師報讀自己任教課程的情況就已經得到改善。在監管上,教青局透過評級及巡查來監察機構舉辦的課程是否符合申辦要求,但是次跟進審計發現這些監管措施罰則設置過於寬鬆,最終達不到改善結果。審計署特別指出,教青局面對審計監督時,總是強調巡查人手不足,故未能貫徹落實監督責任,但多年來《計劃》的規模卻有增無減,甚至在外地不斷擴展,在無法確保制度健全和妥善執行監督工作的情況下不斷擴張覆蓋範圍,人手不足的說法即顯得自相矛盾。內容引起社會嘩然。

因此,對於「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存在的執行漏洞,行政長官賀一誠非常重視,並表示特區政府正根據審計報告建議對計劃進行全面整頓,直言今年內不會再開展計劃,待整頓後再重開。目前,教青局已就審計報告的建議,正遵循「調整定位、嚴謹開辦、電子監察、擇優延續」的方向,積極進行各項優化完善工作,包括新一階段計劃將引入全面電子化模式,採取電子報名、電子簽到、電子實時監察等一系列措施,並透過建構及完善資訊系統,更具親身性及實時性,從而更全面及有效強化計劃的監察工作。報讀程式方面,居民必須親臨機構,使用澳門居民身份證正本並結合電子方式進行報名,不接受委託他人報讀;出勤方面,學員和導師上課及下課均須使用身份證作電子簽到,以核實其身份和實時掌握課程出席的情況。整個監察措施進行全新加強。

而日前政府透露正草擬「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行政法規草案,又指已進入最後階段,稍後將送交行政會討論,預計新一期的持續進修發展計劃可於八月或九月推出。證明相關優化工作進展良好,相信政府已有把握堵塞「計劃」存在的漏洞,但目前只知新增身份證電子簽到措施,至於有否其他突破性改革,尚待當局公佈。有團體認為,持續進修有助推動青年、在職人士,以至全澳居民自我增值、豐富知識、提升技能,有利日後人生規劃及職場發展。尤其今年受到疫情影響,導致本澳就業市場發生變化,暑期工招聘職位相應減少,應屆畢業生求職環境亦更為嚴峻。期望當局於八月份推出新一期持修計劃,有利青年善用暑假,在進入職場前繼續充實知識及提升技能,同時亦有助在職人士自我增值,在職場上保持競爭力。早前由於計劃需整頓而暫停,而新一期將引入全面電子化模式,設立報名、報到、檢查三個部份,相信當局在師資、課程及場所等方面已作嚴謹檢視。為確保公帑得到合理有效運用,呼籲當局必需持續加強巡查及定期隨機抽檢,以監督相關課程嚴格按照當局指引進行,減少違規行為發生的機會。有學者認為,政府應向居民加強宣傳,包括就合資格的教育機構、資助範圍及使用以及報讀課程需知等。可參考最近推出的消費補貼計劃,在合資格的教育機構內貼上當眼的海報或政府認證標誌,或以單張及宣傳牌通知居民注意事項,全面了解「計劃」初衷。基於坊間教育機構質素參差,部分更以不同名目及利益誘使居民報讀課程,容易讓人誤墜法網,政府有必要於源頭堵截,確保計劃更好、合法且合理地推行下去,讓廣大居民尤其青年透過參加課程提升水平。

可見,加強對「持續進修發展計劃」的監管,以確保公帑的合理使用是社會的共識。持修計劃推行至今九年,監督部門揭發各種古靈精怪的詐騙方式,相信已累積了經驗。而細緻研究優化制度,查找更多潛在漏洞,嚴密把關,是當局持續的工作,更需要整個社會配合。不論是機構或居民,知法守法是確保善用公帑持續進修的根本,若得知欺詐、隱瞞情況,應當挺身而出,積極舉報。此外,當局應加強對計劃的審計和執法力度,充分利用科技作全面性監察,包括加大檢查和審計的範圍和頻率,利用數據分析檢測異常的情況,加大對違規的市民和機構的處罰等,以確保資源真正用得其所。更進一步,第四階段應更具針對性,除讓居民利用閒暇時間豐富文娛生活及提升藝術品味外,更應追蹤及深化成效。因應本澳的定位與發展方向,設法鼓勵參與者提升競爭力,考取相關專業認證,推動個人及社會發展,而不是讓「計劃」淪為盤活私人補教市場的「惠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