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稅惠制議畢 助融大灣區建設

【本報訊】建議在四月一日生效的《從事科技創新業務的稅務優惠制度》法案,立法會一常會昨日完成討論有關意見書並簽署,將排期上大會審議表決。

委員會主席何潤生、秘書馬志成會後總結。何潤生稱,經過五次開會,當中政府代表出席兩次,雙方互相交流意見,委員會提出的大部分建議體現在法案的最後文本。今早政府送交最後文本,委員會沒有更改意見。

何潤生稱,今次是在有效率的情況下完成法案,考慮到今年立法壓力較大,希望能夠盡快完成手頭上的法案。冀法案在短期內、農曆新年前上全體會議作細則性討論表決,以落實“大力促進科技創新,全面建設智慧城市”的施政重點,同時配合落實大灣區發展規劃,推動建設國際科創中心及構建具國際競爭力的現代產業體系,吸引更多科創業務企業落戶澳門。

法案涉及的稅項有不動產的財產轉移印花稅、房屋稅、所得補充稅及職業稅。委員會經分析,現時無法掌握法案生效後能吸引多少企業從事有關業務,故未具條件估算上述稅項收入的實際影響,但現時不動產轉移印花稅和房屋稅來源都主要是住宅,寫字樓較少,相信對稅收影響輕微。

正面來看,委員會認為法案整體效益大,有助吸引更多投資者,並融入灣區建設。委員會亦在意見書中提出,若要達到法案預期目的,政府應制定一套完善政策,除推出稅務優惠,亦要有其他措施配合,如優化從事科創業務企業的營商環境及設施,提升澳門的生活品質以吸引從事高新科技的從業員留澳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