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海洋事務磋商 海警法符國際慣例

【香港中通社2月4日電 2月3日,第十二輪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以視頻方式舉行。中方重申了在釣魚島問題上的嚴正立場,要求日方避免採取使事態複雜化的舉動。

雙方確認,全面落實中日領導人達成的共識和四點原則共識,通過對話妥善處理矛盾分歧,務實推進海洋領域合作,共同努力把東海建成和平、合作、友好之海。雙方強調維護東海和平穩定的重要性,同意盡快召開防務部門海空聯絡機制年度會議和專門會議,加速啟動該機制下直通電話建設進程,加強危機管控,防止不測事態。雙方願根據此前達成的東海問題原則共識,繼續探討在東海的資源開發合作。

中方重申了在釣魚島問題上的嚴正立場,要求日方避免採取使事態複雜化的舉動。中方敦促日方認真落實《中日漁業協定》安排,同中方一道維護好有關海域漁業秩序。中方應詢介紹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警法》的有關內容,強調制定該法是中國正常立法活動,完全符合國際法和國際慣例。

雙方就涉海具體合作達成以下共識:在《中日海上搜救協定》框架下,推動中國海上搜救中心與日本海上保安廳加強地方窗口之間的合作,開展多種形式的聯合演練。支持中國海警局與日本海上保安廳在打擊海上犯罪及執法人員交流等方面進一步開展合作。

加強海洋環保交流。雙方確認“中日海洋垃圾合作專家對話平台第二次會議及第二屆中日海洋垃圾研討會”達成的共識,進一步開展防治海洋塑料垃圾合作。繼續開展外交部門涉海人員互訪,促進涉海事務青年幹部間的交流,支持涉海智庫、學術及教育機構間的交往合作。就打擊非法捕魚、推進鰻魚資源管理和北太平洋漁業資源養護加強合作。

雙方原則同意,年內舉行第十三輪中日海洋事務高級別磋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