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五十文即獲券 促內需勝消費卡

  【本報訊】政府5月起推出促進本地消費計劃的電子消費優惠,每消費50元會回贈等額電子消費券,以3倍核銷提供優惠。經科局長戴建業表示,計劃是經過深入研究及參考內地成功經驗,在特區政府具備條件下推出的更精準消費優惠措施,計劃以居民消費模式構思設計,優惠使用範圍廣泛,希望透過倍數使用拉動內需穩定經濟,推動企業穩定及保就業。
  戴建業表示,去年疫情至今,內地126個城市都有推出相關電子消費券計劃,投入一定的政府資源推動居民二次消費,以拉動內需。故是次電子消費優惠計劃是經過深入研究及參考內地成功經驗的。
  以今年2月為例,本澳居民消費金額逾50元的電子支付交易約400萬宗,佔總體交易逾四成,相信隨著計劃推出,交易額將以倍數增長。從中可見,1筆過50元的消費是日常生活的經常事,亦不需大家額外投放現金。更可在日常消費中獲得額外的優惠,二次消費的優惠是以六六折計算的。換言之,“攞券容易,用券簡便又著數!”相比內地已好得多了,當地居民需要以“搶”的方式才獲得電子消費券。
  至於1筆過50元的消費亦非難事,一天當中是有多種場景,會否有一個場景是可以超過50元,值得大家思考?不一定是用於餐飲,買餸、買日常生活用品也可,不要針對每一筆消費都要有優惠的。再者回看消費卡一、二期的交易金額,逾半都是50元以上的。
  再者,消費卡欠拉動消費作用,只是補助居民的基本消費。而現在除了支持基本消費外,更需要一筆額外消費來支撐整個經濟轉動。第一筆消費是日常事,第二筆才是誘因推動投入。居民的消費模式是沒有改變的,反而從中可獲取優惠。現時澳門有8大金融機構,以每間金融機構帳戶每月上限600元補貼計算,1月可獲4,800元補貼的。
  此外,去年移動支付是一件新鮮事,但經過1年的發展,移動支付已普及化。現時8個移動支付機構的實名登記用戶逾76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