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公僕禁簽提名表 選管會:屬政治表態

  【本報訊】有公務員團體反映收到很多包括保安部隊在內的公職人員反映,非工作時間也必須遵守「中立及公正無私」的義務,已被告知不能簽署《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表》,不能參與立法會直選候選名單所組織的競選活動,不能在社交媒體上對候選名單進行評論、建議、支持或批評。
  選管會主席唐曉峰表示,已收到反映,會轉介警察部門了解情況,之後再作交待。他舉例,「司法官通則」也規定法官不能參與政治活動。
  為何容許投票,卻不許簽署提名表?唐曉峰稱,「投票係另一樣嘢,參與政治活動可能有政治立場的時候,呢個係法律唔容許」。他進一步解釋,簽提名表屬政治表態,支持該提名委員會,是要作為提名委員會的成員,要去支持提名人參與一些競選活動。投票則是行使作為公民的投票權利。
  選管會委員、公職局局長高炳坤補充,按照現行「選舉法」,公務員工作期間須履行中立義務,下班後有權參與一定的選舉事務。但現行有一些特別法規範的公務員,例如警察,需要完全執行相關的政治中立義務。現正確認有關情況,再回覆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