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團體日前舉辦活動時違反衛生局防疫指引,被應變協調中心發新聞稿提醒。傳染病防制暨疾病監測部協調員梁亦好表示,涉事團體為關注越南外僱的團體,當時舉辦慶祝「五一」勞動節活動,約300人參與,在活動中並沒戴好口罩及遵守防疫措施。當局已即時聯絡主辦單位了解,該團體解釋以為參與的外僱在疫情期間一直沒有離開澳門,以為沒有感染風險,故沒有執行防疫措施,但承諾日後舉辦活動時會遵守防疫指引。
梁亦好稱,考慮到當局的宣傳方式未必接觸到外籍人士或外僱,應變協調中心再次要求各團體、企業、機構舉辦活動時需要確實遵守各項防疫指引。雖然應變協調中心已對本澳防疫措施進行了廣泛的宣傳,考慮到宣傳方式未必接觸到外僱人士,未來會繼續加強不同渠道的防疫宣傳和推廣,例如透過領事館等展開針對外僱人士的宣傳工作。
另外,根據第71/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為防止新型冠狀病毒肺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傳播,自二零二一年五月五日零時起,不擁有中國內地、香港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居民身份的非本地居民,倘在入境前二十一天未曾到過內地或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的地方,且屬家庭團聚或其他與澳門特別行政區有密切聯繫的例外情況,經衛生當局作出事先批准,方可入境。例如一位持有不是外交部駐澳門公署發出的內地簽證的在澳門長期居住的外國籍人士到內地後,按現時規定要在內地逗留21天才符合資格,而新規定則毋需在內地再居住21天就可以回澳,以便利符合資格的外藉人士往返澳門和內地。因應新措施推行,衛生局網站增加了「外國人申請入境系統」,供有需要人士使用。
就記者問及已接種新冠疫苗的入境人士抗體檢測呈陽性的醫學觀察地點安排情況,她表示,會針對相關人士抗體檢測情況而作出安排,若抗體是因為患者曾經感染新冠肺炎而產生,為避免患者出現復陽情況,將安排其到路環高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進行觀察;如抗體判斷為接種疫苗而產生,將安排其到醫學觀察酒店進行醫學觀察。而就記者問及路環高頂公共衛生臨床中心(下稱臨床中心)監控系統問題,她表示,考慮到安排入住臨床中心的人士可能有醫療需要、特殊護理或身體不適等情況,監控系統主要監察上述人士進行密切觀察,以便醫護人員適時對上述人士作出適當的處理,系統亦能減少醫護人員進出高感染風險人群病房,減低感染風險,若以隱私理由申請取消監控,需對申請個案作出健康評估才能作出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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