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惠促融

  新時代下,以《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31條惠台措施」)出臺及細化落實爲標志,大陸惠台政策開啓了以融合發展爲主綫的新進程。中央到地方都在快速、有效、科學地主動出擊,積極作爲地爲臺胞謀福利促融合。重點在於切實擴大台企、臺胞特別是基層民衆的受益面和獲得感,並逐步爲臺灣同胞在大陸學習、創業、就業、生活提供與大陸同胞同等待遇。從更大範圍、更多層面爲臺胞在大陸生活提供便利,爲台企更好更快發展創造條件。
  從各地推進惠台措施情形看,江蘇、浙江、福建、廣東、上海等臺胞聚集的省市落實惠台政策非常迅速。從具體的惠台措施來看,一方面是以中央的惠台措施爲藍本,體現了中央的頂層設計和統籌領導。另一方面,地方紛紛結合各地的實際情况,進一步細化惠台措施,有所强調突出符合自身情况的部分,體現了地方落實惠台措施的靈活性和因地制宜特點。
  以同等待遇爲核心構建政策體系,促進身份融合
  惠台政策是在中共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整合中央政府多個部門聯合推出,各層級地方政府統籌資源實施配套的惠台政策體系和制度安排,對深化兩岸融合發展具有里程碑式意義。
  2018年2月28日,國台辦等29個部門聯合發布《關於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其中涉及對台商台企同等待遇的就有12條,主要包括明確台資企業參與「中國製造况25」、向中西部和東北地區轉移等可享受相關政策等。2019年11月,國台辦又聯合頒布《關於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26條措施」,其中13條專門關注爲臺灣企業參與大陸5G建設、參與大陸城市循環經濟項目等提供同等待遇。「31條」與「26條」讓廣大臺胞台企切實享受到了諸多「政策措施紅利」,爲其在大陸發展創造更多機遇。
  在中美貿易戰與新冠肺炎疫情嚴重時期,大陸各相關部門還積極出臺政策舉措「助力台企11條」,幫助台商台企克服不良影響,做好復工復産,全力支持台商在大陸的持續發展。
  福建在推進臺胞台企同等待遇方面領先全國其他城市,在率先落實台企臺胞「同等待遇」22項工作基礎上,2018年6月又從「擴大閩台經貿合作」「支持臺胞在閩實習就業創業」「深化閩台文化交流」與「方便臺胞在閩安居樂業」四個方面出臺了「66條實施意見」,其中貫徹落實「31條惠台措施」的有37條、先行先試措施24條、複製推廣自貿區經驗的政策5條。此後,各地市又陸續出臺「厦門60條」「莆田35條」「福州68條」「漳州58條」「龍岩46條」「泉州73條」「南平52條」,出現了一些好的做法和經驗,有效促進臺胞台企配套服務體系和「第一家園」建設,增强了閩台融合發展的動力與保障。
  爲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台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十九届五中全會精神,積極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加快建設臺胞台企登陸第一家園,福建省人民政府台港澳事務辦公室2021年1月2日向社會彙集並公布首批225條同等待遇清單。這份清單涵蓋經濟、社會、文教、便利化等四個領域。福建省這一同等待遇清單,不僅爲台企同胞們提供了一個良好的營商條件,更彰顯了大陸的誠意。
  2020年福建省的經濟總量首次超過臺灣地區,這意味著福建省將爲台企臺胞提供更有質量的經濟發展機遇,可以成爲「以惠促融」的示範點,畢竟福建與臺灣在地理上存在很大的優勢,再加上政策、産業等方面的扶持,兩地之間的關係將會越來越緊密。新時代深化兩岸融合發展、落實同等待遇是促進臺灣同胞身份認同積極轉化的重要路徑,通過一系列涉台公共政策的實施,在增進臺灣同胞福祉、提供同等待遇的同時,會使臺灣同胞對祖國大陸的身份認同更加積極,更具歸屬感與凝聚力。
  惠台政策賦予臺灣同胞實踐主體地位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們堅持寄希望於臺灣人民的方針,一如既往尊重臺灣同胞、關愛臺灣同胞、團結臺灣同胞、依靠臺灣同胞。真誠希望臺灣同胞積極參與到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的正義事業中來。」無論島內政治格局如何變化,大陸惠台政策方向性始終如一,一視同仁給予臺灣同胞同等待遇,確保臺灣同胞得到真正的利益和實恵,深刻體現了爲臺灣同胞謀福祉的誠意善意。
  以恵促融是兩岸融合發展的具體實踐過程,通過一系列措施與實施細則,使臺胞在大陸生活發展的同時擁有更多的獲得感。惠台政策陚予臺灣同胞在實踐中積極參與的主體地位,以同等待遇消弭隔閡,引領臺灣同胞成爲兩岸融合發展的參與者,展現對臺灣同胞的高度尊重和信任;以同等待遇突破政策壁壘,激發臺灣同胞的積極性、主動性,引領臺灣同胞在融合發展中培植共同利益、形塑共同認知,成爲兩岸命運共同體的踐行者。
  福建是臺灣同胞的主要祖籍地,閩台關係歷史悠久、淵源深厚,福建對台工作具有强大的示範效應。福建省爲了就臺灣同胞來福建就業激勵政策的制定開展了數次專項調研,爲後續的决策提供依據。誠然,廣泛調研、傾聽臺胞意見的政策决策模式保障了每一項惠台政策的背後都凝聚了臺灣同胞的呼聲與民意,做到「因民之利而導之,順民之意而能之」。
  臺胞群體不僅應是惠台政策的政策目標,更應該廣泛地參與到惠台政策的制定過程中。福建通過融入日常性、體驗性和共享性的生活共同體模式,推出更多的恵台政策,不斷提高臺胞台企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能够在臺灣島內産生强大震撼力,全方位推動高質量發展超越。
  惠台政策成效顯著,形塑融合發展生力軍
  作爲對台前沿省份,福建充分發揮地緣優勢和「先行先試」政策優勢,致力於打造臺胞台企登陸的第一家園。福建始終高度重視惠台工作,相繼發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了扶持臺胞台企發展的政策體系。整體來看,舉措含金量高,可操作性强,確實提升了臺胞台企的獲得感。
  如2018年上半年,被認定爲高新技術企業的在閩台企,可按規定享受減按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福建省有176家台資企業享受此項政策,優惠總金額達7.58億元。在農業合作方面,福建6個台創園中,已有永福台品櫻花園、漳平鴻鼎農場、漳州钜寶生物科技、福建萬辰生物科技等183家台資農業企業享受了電價優恵,年減少生産用電支出1420萬元。厘門在全省率先開展在厦就業臺灣人才申報認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工作,25名長庚醫院的台籍醫師拿到了職稱認定書。厦門率先出臺《關於臺灣服務者在厦門設立個體診所有關規定的通知》,已成立了6家臺胞獨資個體診所。
  2021年對台工作會議指出,「要支持台商台企抓住國家構建新發展格局的機遇,積極參與‘十四五’規劃實施、國家區域協調發展戰略,持續完善保障臺灣同胞福祉和實現同等待遇的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讓臺胞有更多獲得感。」由此可見,未來,在進一步構建兩岸共同利益的過程中,還需要進一步擴大臺灣同胞在兩岸交流中的參與度、融入度。其中,要以人民爲中心,以人民爲主體,繼續面向廣大的普通臺灣民衆,比如面向從事農林牧漁産業、文創産業、民生産業、旅游産業等的基層臺灣民衆,推出更多細緻的惠台政策措施。
  今年是「十四五」規劃開局之年,大陸適時出臺「農林22條措施」,鼓勵和支持臺胞台企抓住機遇、升級發展,積極參與鄉村振興戰略和農業林業高質量發展,進一步拓寬了臺胞台企參與大陸市場、與大陸産業深度融合的路徑。其中,爲解决兩岸標準對接難題,第21條明確臺胞台企可同等參與茶葉、水果、花卉等農林産品的國家標準起草工作,將加快促進兩岸標準互聯互通。面對「拓展市場難」,第22條爲支持臺胞台企拓展大陸內銷市場作了具體安排,特別提出「鼓勵臺灣同胞和台資企業發展鄉村特色農業、現代農産品加工業、鄉村休閑旅游等鄉村産業,參與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
  另外,惠台政策在實踐層面破解資本與人才流動的非均衡性,爲優化人才流動構建制度化通道,重塑兩岸人才流動的結構、速率,形塑以臺灣同胞尤其是臺灣青年爲主體的人才集聚效應,爲融合發展培育生力軍。
  以惠促融,臺灣同胞既是惠台政策的參與者又是推動者、獲益者。以惠促融,助益臺胞在兩岸不同的政治體系和社會制度下實踐經濟社會融合與認同的共生,在經濟社會交流交往中建構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集體記憶,凝聚共同的民族情感,形塑兩岸命運共同體認知,實現從淺層融入到深層融合的跨越。以惠促融,吸引臺胞尤其是臺灣青年可以充分運用自己的聰明才智參與祖國建設,共同承擔責任爲共同享有利益提供堅實的基礎,在個人利益得到巨大發展的基礎上共享國家改革發展和現代化建設的成果,共享祖國繁榮昌盛帶來的民族尊嚴和自豪感。
  祖國和平統一,中華民族的强盛是兩岸同胞共同的福祉,要團結臺灣同胞、依靠臺灣同胞共同去創造,惠台新政激勵兩岸同胞在和平統一的道路上携手,成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創造者。
(劉楠/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