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國者治澳就應對參選人實施甄別措施

  實行「愛國者治澳」,已經成為近來最夯的熱門議題之一。繼國務院港澳辦副主任鄧中華,及澳門中聯辦副主任羅永綱,在全國港澳研究會的年會暨學術研討會,分別就「愛國者治澳」提出六項標準要求之後,昨日澳門理論界團體舉行的「『愛國者治澳』現狀與思考研討會」,也就對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進行探討,並認為應當對「愛國者」的標準及方向具有一致性,如必須真心尊重和維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真心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真心維護祖國統一等。但因港澳兩地的政治、經濟及社會氛圍有所不同,在落實愛國者治理時應按各自的區情而有所不同。
  實際上,實行「愛國者治澳」,除了是廣泛的理論性要求外,還應有具體的甄別標準。在廣義上,凡是參與「治澳」者,包括行政、立法、司法二大政權機關眾中人,都必須符合鄧中華和羅永綱分別列舉的六大標準及要求;而在狹義上,就是對第七屆立法會選舉的參選人,還應有實行「愛國者治澳」的具體落實措施,並按此要求甄別參選人,必要時參考香港特區的「DQ」機制,將其中的「潛伏者」「偽裝者」一一剔除出去,以確保立法會是由愛國者組成。
  這是因為,澳門特區立法會是澳門特區的政權機關之一,也是澳門特區唯一的立法機關,肩負為「澳人治澳,高度自治」進行立法等重大任務,因而必須嚴格實行「愛國者治澳」的原則,不能讓那些「潛伏者」「偽裝者」混進去。因此,香港特區實行的「DQ」機制,及值得借鑒引進。
  澳門特區雖然針對某位在任立法會議員參加葡國國會議員選舉,發生「雙重效忠」的疑慮,而修訂了《立法會選舉法》和《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參選者必須填寫一份效忠《澳門基本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聲明書,並規定澳門特區立法會議員在任職期間不得出任外國的相關職位。但似乎是並不足夠,因為「潛伏者」及「偽裝者」可能會為了能夠混進立法會,而假裝效忠《澳門基本法》及澳門特別行政區,也填寫了相關聲明書,「過了海就是神仙」。因此,有必要由被動轉為主動,根據參選人過去表現進行甄別,阻止那些不符合條件者參選。 
  實際上,在已經向立法會選管會遞交參選人的名單中,就有其中個別人士不符鄧中華和羅永綱提出的標準條件的。比如,鄧中華指出,真正的愛國者,必然倍加珍惜、堅決捍衛祖國統一,絕不宣揚、支持、參與「港獨」、「台獨」等分裂國家的活動,並自覺與「港獨」等任何分裂勢力作堅決鬥爭。但是,在已經提交的參選人名單中,有人曾經出席以「藏獨」、「疆獨」、「內蒙獨」、「台獨」及「港獨」骨幹為主的第九屆「國際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並在會上介紹他們在澳門推動「本土化」運動的經驗,與「藏獨」、「疆獨」、「內蒙獨」、「台獨」及「港獨」骨幹沆瀣一氣,臭味相投。這個第九屆「國際族群青年領袖研習營」,是一個「六毒(獨)俱全」的「分裂國土」大聚會。在這次「獨派大聚會」上,有一項活動是研擬一群「民眾」演示與「警察」面對面鬥爭的策略。與會者坐在地上,聆聽並模仿「疆獨」分子的講解與示範(她身後站著幾個「警察」):手怎樣鏈接,腳如何放置,身體呈什麼角度,前後左右彼此關照形成人牆;如何使「警察」氣喘籲籲收穫最小,如何用眼睛盯視使「警察」軟塌;如何堅守有關的十條「行動準則」,在何種情況下退讓以至最終放棄等……。而參加這次活動的兩位澳門居民,都是今次立法會選舉的參選人。
  據有關這次「六獨麕集」的「國際會議」的公開報導說,就是這兩人,特別是其中一人,「拿著麥克風,離開自己的座位瀟灑地走到講台前沿,無拘無束充滿自信地用英文演講,嚴肅中充滿幽默,述說著澳門從葡萄牙殖民者手上回歸大陸後,才發現以為是天上掉下來的民主自由居然日漸萎縮了。於是,他們與當地居民一起為爭取澳門的民主權益,為二零一九年普選行政長官不屈不饒地抗爭。澳門的總面積只有三十平方公裏,他大聲疾呼:『注意!不是兩岸三地,應該是兩岸四地——大陸、台灣、香港、澳門。別把我們四十萬澳門人忘記了。』」生怕「藏獨」、「疆獨」、「內蒙獨」、「台獨」及「港獨」組織遺忘了澳門。
  還有另一位參選人,曾經撰寫了一系列的政論博客或網絡貼文,竟然公開鼓吹「澳獨」、「台獨」、「藏獨」和「疆獨」,並聲稱自己是「以澳門人身份首次提出『澳門獨立』的理念」,質疑什麼連遠在歐洲的黑山、科索沃都能夠獨立,港澳為甚麼不可以?甚至一些來自中國大陸的「有識之士」,也已經主張各地區實行獨立,實行三權分立民主政制、自由經濟和小政府主義。「既然能提出香港獨立、華東獨立、甚至廣東獨立……等,提出澳門獨立有何問題?」並居然在互聯網上大張旗鼓支持西藏的「三一四」暴力活動,此舉豈不是在煽動澳門市民搞暴力活動?
  也有參選人曾經引狼入室,與國際「法輪功」組織沆瀣一氣,在本澳搞什麼「傳遞人權聖火」鬧劇,企圖藉此沖擊北京奧運,忤逆全澳居民祝愿北京奧運成功舉辦的的良好意愿。這就連一些政治立場原傾向「民主派」的網絡「憤青」,也極為不滿,紛紛質疑其口中的「民主」是被其玩弄於股掌中的玩物,甚至有網絡「憤青」呼籲,堅決抵制這種玷污「民主」的政客混進立法會的神聖殿堂。
  另外,包括有上述行為者在內的好幾位參選人,曾經與黃之鋒等「反中亂港」分子過從甚密,並參與了其舉行的一些活動。有人主編的《撤,還記得嗎》一書,王丹、黃之鋒、林飛帆都撰文推薦。而王丹也公開說此人是他的學生,並為其在澳門的「成就」感到自豪和欣慰。因此,台灣地區的媒體在介紹某人時,就將他稱為「澳門林飛帆」,並將他有份發動的一次大型街頭活動稱為「澳門太陽花」。這正是鄧中華所強調的「一定要居安思危、防微杜漸,特別是注意防範台灣『太陽花運動』、香港非法『佔中』、『修例風波』的負面影響,防止澳門本地反對勢力把反中亂港模式複製過來。要根據澳門實際情況,借鑒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經驗做法,不斷完善澳門本地選舉制度,把特別行政區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的所在。
  某人還與《香港革新論》作者方志恆在香港及澳門進行多次研討會「交流」,內容離不開「自治」。例如二零一五年八月二十一日,二人在澳門出席了「《香港革新論》新書分享——中國因素與港澳自治」研討會;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日,二人又在香港「探討」《全球政經脈絡下的青年狀況》。而近年方志恆的政治立場日趨激進,在香港一直鼓吹「內部自決」,而「自決」已經被確定為「港獨」訴求。尤其是黃之鋒等人已經被香港警方控告觸犯《港區國安法》,因而這些參選人也有觸犯《港區國安法》的嫌疑。
  也有的參選人,在澳門警方已經明確反對在公開場合舉行某項活動,終審法院也駁回其上訴之下,仍然在私人場所舉行該項活動,並繼續打出「結束一黨專政」等涉嫌意圖顛覆國家政權的反動旗號。
  對於這一系列違背「愛國者治澳」原則行為的操作者,應當不能讓其混進澳門政權機關之一的立法會,實施甄別及「DQ」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