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來行是要還的,時候一到一切都報

  澳門特區第七屆立法會選管會上週五宣布有一組直選名單的兩名候選人並非選民,另有六組直選名單共二十一人經事實證明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即共二十三名人士沒有被選資格,亦即被「DQ」出局,震撼澳門特區。法律界和據大多數「澳人」都對此持正面態度,並表達尊重選管會依法作出的審查決定。有法律界人士進一步指出,澳門特區有憲制責任配合建立「總體國家安全觀」,將國家安全覆蓋至經濟、教育、公民權責和生物安全等各層面,並確保「愛國者治澳」,這既是防範和化解未來澳門選舉風險的迫切現實需要,也是落實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的要求,不斷「完善特別行政區同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的切實舉措。具體而言,就是注意防範台灣「太陽花運動」、香港非法「佔中」、「修例風波」的負面影響,防止澳門本地反對勢力把「反中亂港」模式複製過來,將那些披着愛國者外衣的「潛伏者」「偽裝者」一一剔除出去,把特別行政區管治權牢牢掌握在愛國者手中的正義作為。當然,也是根據澳門的實際情況,借鑒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經驗做法,不斷完善澳門本地選舉制度的具體表現。
  其實,選管會對六個所謂「民主派」直選組別的處理方式,還是嚴格掌握政策量度,寬嚴有度的。實際上,對其中三個打正「政治反對派」旗號的參選組別,是全組參選人「DQ」「一鍋端」,實質上是宣布這三個參選組別及其背後的團體,不但是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而且更是屬於對國家安全及澳門特區政治安全構成嚴重威脅的「潛伏者」和「偽裝者」,他們此前的各種「反中亂澳」行為,就具有把「反中亂港」模式複製過來,及引進台灣「太陽花運動」的明顯特徵。對此,不但要褫奪其成員的參選權,而且在不斷「完善特別行政區同憲法和基本法實施相關的制度和機制」,尤其是借鑒完善香港選舉制度的經驗做法,不斷完善澳門本地選舉制度之後,直接將其背後的團體列入各項公職選舉的「負面清單」。
  至於有三個參選組別只是有其中的個別參選人的參選資格被「DQ」,並沒有整個組別「一鍋端」,那就顯示,對這些組別及其背後的團體,尚未視為「反中亂澳」組織,但其中的個別成員,卻已經被視為「潛伏者」和「偽裝者」,必須剔除出去,杜絕其混進作為澳門特區政權機關之一的立法會,以確保「愛國者治澳」。當然,如果繼續滑落下去,可能連帶其所在的團體,也被列入各項公職選舉的「負面清單」,今後無論是提名任何人參選,都將會「一鍋端」。這就是「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一到,一切都報」。
  因此,雖然選管會根據《立法會選舉法》宣布,涉及的直選候選名單,已通知其受託人須最遲於七月十二日作出糾正及替換候選人;而且對於選管會所作的決定,相關候選名單受託人可提出異議,並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但本來平時「互咬」的三個被「一鍋端」的所謂「民主派」參選組別,卻破天荒地齊聚一起(但其中仍有個別人互相「唔順超」,貌合神離),召開記者會聲稱,不會按照選管會的指引,替換候選人,但必定會「依照法律作出下一步行動」。估計,這是說他們將會向終審法院提起上訴。
  雖然他們所持的理由,是「堅持團隊所有候選人都合符資格」,但其實也已是「雞食放光蟲——心知肚明」,既然是整組「一鍋端」,就是已經將其所在團體視為「反中亂澳」勢力,更換任何人都必然會被「DQ」,端的是「法國大餐——多舊魚」,因而完全放棄該項權利,轉而將希望寄託在向終審法院上訴之上。
  但上訴的結果能否如願「翻轉」,可能會是天真的幻想。比照一個多月前終審法院對幾乎同一批人,就某項政治集會提起的上訴,判決敗訴,就可以想見並不「樂觀」。實際上,司法機關也是澳門特區的政權機關之一,其法官也必須遵循「愛國者治澳」的原則,當然不會讓涉嫌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或不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以至涉嫌危害國家安全及澳門特區政治安全的司法訴訟,訴求得直。
  與幾年前法院在審理其中兩人的被檢察院控訴「加重違令罪」案件時,可能是為了避免其中的一名現任立法會議員,因而獲判超越《澳門基本法》褫奪議員資格的三十日刑期,而變成「製造烈士」,到全球各地去「告國際御狀」,因而改判「非法集會罪」罪名成立,只是罰款不同的是,這次可能司法機關在也沒有「投鼠忌器」之虞了。反正,現在以美國為首的西方國家,都已經是對中國在香港、新疆的事務上,用盡一切「制裁」手段,已經到了「最壞」的程度,都未能動中國及其香港、新疆一根毫毛,還有什麼可怕的?何況,澳門並沒有發生類似香港的情況,美國尚且在各種「評估」上,尤其是無視澳門六百多天沒有本土病例的事實,竟然將澳門定為旅遊中度風險地區,風險高於目前陷於水深火熱的台灣地區,對於山姆大叔要祭出的什麼「制裁」措施,又何足懼哉?!
  實際上,選管會作出「DQ」決定後,至今尚未見有何國家發表聲明。或許,在今日上班後,將會「吱吱喳喳」幾句,但也只不過是「小小寰球,有幾個蒼蠅碰壁。嗡嗡叫,幾聲淒厲,幾聲抽泣。」而已。
  就是在澳門,也沒有多少為這些被「DQ」者「鳴不平」的聲音。除了是當事人之外,只有來自香港的一名教授,及一位葡裔律師,表達「驚震」,但也僅此而已。
  反而有人指出,其實選管會已經很「體貼」這些人了。因為反正遲早都會被「DQ」,倘是在當選並出任一段時間議員後才被「DQ」,就好像香港的區議員那樣,被追繳薪津,說不好將會「破產」。現在在其未正式參選之前就「DQ」,避免其中有可能當選者遭受名譽及財產的損失,這已是很「體貼」的了。
  其中某些有可能會當選者被「DQ」後,「騰出來」的名額,可能會讓政治光譜位於建制派一端的獨立參選新人,或是建制派團體舊人中此前的「高票落選」者得益。盡管其支持者的票源不會流給他們,但因為他們不能參選了,建制派可以均分的名額就多了。實際上,此前有人分析,由於選民大幅增加,估計要一萬票才可當選。但在「DQ」了所謂「民主派」參選人之後,或許當選「門檻」將會降低。此前「高票落選」的一些人士,亦即建制派團體候選名單的第二、三人,也包括屬於建制派的新人,今次都有機會。
  過去曾經「高票落選」的博彩商人,在政治光譜上也是處於建制派一端,放棄今次機會,可能會後悔沒有參選。因為如果當選,可能也有機會當選。
  有人發出號召投廢票白票。這是破壞民主選舉的行為,應負刑事責任。因此,網管部門從現在起就要開始盯緊,搜集資料。這是維護澳門立法會選舉安全、健康及公平、公正、廉潔進行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