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經屋接受申請 A區共5254個單位

  【本報訊】2021年經濟房屋申請由2021年7月14日至11月12日,為期約4個月,補交文件期至2021年12月13日,並首次接受電子方式申請。是次可供申請購買的經屋將建於新城A區的A1至A4及A12共5個地段,合共5,254個單位,包括242個一房廳(5%)、4,478個兩房廳(85%)及534個三房廳單位(10%)。
  新經屋法後首批經屋
  房屋局昨日上午假望德樓三樓舉行2021年經濟房屋申請新聞發佈會,房屋局局長山禮度表示,新城A區約有2.4萬個經屋單位,其中今次開隊的5254個單位,是新修訂經屋法生效後首批經屋,亦是經屋申請有史以來首次電子申請。由今次申請經屋單位開始,所有經屋都會永遠姓「經」,而且用計分排序替代過去的電腦抽籤方法,同時已簡化申請手續,預計明年上半年可公佈確定名單。
  據介紹,特區政府昨(12)日刊登四份《經濟房屋法》相關的行政長官批示,包括收入及資產淨值限額、得分表、申請表式樣及附同文件,以及出售經濟房屋的許可書式樣,四份批示今(13)日起生效。
  特區政府在新城A區共規劃2.8萬個公屋單位並陸續推出,加上氹仔偉龍經屋項目、望廈社屋望德樓、台山中街社屋及慕拉士社屋,未來公屋會有穩定的供應量,相信能滿足公屋需求。
  經屋永遠姓「經」
  是次為新修訂《經濟房屋法》的首次公開申請,確立經屋永遠姓「經」,不具投資屬性,購買經屋後只可售回給房屋局,而出售價為購入價,且須扣減還原工程等費用。單位售價由行政長官批示訂定,尤其須考慮批地溢價金、建築及行政成本。
  經屋為長期自住用途,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必須長期在經屋單位內居住,如無合理解釋,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每年在其經屋單位居住不足183日,可被科處單位最初售價5%至15%的罰款。如不糾正,可被解除預約合同。確保公共資源合理使用。
  連同家團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18歲,個人申請的申請人須年滿23歲;申請人必須是在澳門居留至少7年的澳門永久性居民,僅申請人為單位的立約人,並須在提交申請期間屆滿之日(即2021年11月12日)前12個月內至少有183日身處澳門。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亦須符合每月收入下限及上限、資產淨值上限之規定。每月收入是以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的平均收入計算,資產淨值是以2021年6月30日結算的價值。
  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在申請前10年內不得擁有住宅物業,繼承除外;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的配偶須載於同一申請表。取得經屋或四厘利息補貼者不得申請經屋,取得人以外的家團成員,倘日後結婚,自房屋交付10年後可再次申請。
  經屋申請改評分排序
  經屋申請已改為評分排序方式,名次按最後得分依次由高至低排列。按行政長官批示訂定的得分表,有四個評分項目:家團結構及家團人數;在澳門居留的時間;長者、殘疾人士或未成年人;家團組成中澳門永久性居民的比例。確定排序名單的有效期在供申請的單位預約出售完畢後終止。
  申請可透過親臨或電子方式提交,只需提交經填妥及簽署的申請表,以及須附同申請人及其家團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及月收入證明文件,已透過與澳門各政府部門互享資料,豁免申請人提交由其他部門發出的證明文件。
  電子申請須透過經屋申請專題網頁(www.ihm.gov.mo/zh/he2021)登入「一戶通」後進行網上提交。親臨申請須透過網上預約系統(https://booking.ihm.gov.mo)預約時間後,前往澳門鴨涌河南街青洲坊大廈地下K舖的房屋局辦事處提交。
  房屋局將舉辦四場經屋申請公眾講解會,有意參與的市民請致電2859 4875報名,或於房屋局微信帳號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