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到指定區域入境須醫觀

  【本報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河南省、湖南省、江蘇省及四川省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8月1日晚上9時起,所有曾經到過河南省商丘市的梁園區、睢陽區、城鄉一體化示範區周莊社區,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區雲塘街道、益陽市赫山區赫山街道,江蘇省宿遷市宿豫區陸集街道、淮安市盱眙縣,或四川省瀘州市江陽區黃艤鎮且離開該等地方不足14天的入境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
  而所有曾經到過上述地方並已入境的人士,其健康碼將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 14 天為止,期間須在開始措施的第 1、2、4、7、12 天接受最多 5 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免費核酸檢測預約連結為httpsapp.ssm.gov.momandatoryrnatestbook。核酸檢測結果不會上載至澳門健康碼亦不可作為出入境用途。如需將核酸檢測結果在澳門健康碼顯示,則須自費檢測。
  違反者除可能依法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外,尚可被採取強制隔離的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呼籲,市民前往外地應注意做好防疫措施,留意當地疫情發展。在抗疫常態下,仍須堅持戴口罩,嚴格執行各項防疫措施,保持距離,避免人流聚集。同時,強調應在現階段有序地預約接種疫苗,疫苗可有效預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減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風險,築起免疫屏障,保護自己及家人。同時,即使已接種疫苗,亦應避免前往高風險地區,如必須前往,應在完成接種疫苗後14天,待身體產生足夠的免疫力後才前往,以減少感染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