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嘉豪區錦新言論 遭多議員反駁批評

  【本報訊】立法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議員蘇嘉豪、區錦新在議程前的言論遭多名議員反駁批評。
  終審法院早前裁定三份候選名單(「學社前進」、「新澳門進步協會」和「民主昌澳門」)的受託人提起的選舉上訴敗訴。議員蘇嘉豪在議程前發言時認為,立法會直選的提名權、參選權和投票權已被動搖,不在民主政治制度,亦有「自動當選」的間選,也有「零票當選」的官委。
  對此,議員陳華強隨即要求發言,指不論選任、委任議員,任期內享有同等地位及相同權利、權力及義務,他稱,全體議員均代表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市民利益,直選議員並不享有特殊地位,他認為有關言論實則貶損其他議員產生方式。
  議員葉兆佳認為,澳門特區的政治制度是基本法規範,包括立法會產生辦法,明確規定立法議員由直選、間選、委任組成。基本法規範的政治制度具有民主正當性。終審法院判決已充分指出,個別人士被取消第7屆立法會參選資格原因是不擁護基本法、不效忠特別行政區,蘇嘉豪稱的不民主政治制度是混淆視聽、誤導公眾。
  另外,議員區錦新在議程前發言中指,多位立法會選舉候選人被指沒參選資格,與任何有參加過燭光集會的人都被推論為不擁護《基本法》和不效忠特區有關,形容「令人瞪目結舌。」他又指,即使1989年全國人大已對六四事件作出定論,但與這些決議或報告存在不同意見,並為此而透過和平理性的集會表達不同觀點,是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的公民權利的體現,根本不應以違法視之。
  議員崔世平對有關言論表示反對,指澳門在「一國兩制」制度下,應尊重全國人大的決議,議員更應責無旁貸遵守國家的決定,指區錦新言論不當。
  立法會主席高開賢亦表示,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報告已對六四事件有明確定性,作為一國兩制方針之下,澳門特別行政區應尊重有關決定及政策,立法議員亦應尊重,區錦新言論明顯嚴重違背國家決定。高開賢又稱,立法會選管會取消有關參選人資格決定已由終審法院作出判決並加以確定,區錦新可以有不同的理解或不認同,但發言中對終審法院、立法會選管會提出一定指責,希望區錦新收回有關言論。他又提到,4日已通過顧問提醒區錦新,希望修改有關發言內容。本應作即時制止有關發言,但希望讓社會知悉有關言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