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赴遼川閩渝粵指定區域 入澳無需醫觀

  【本報訊】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應變協調中心宣佈,因應河南省和湖北省的疫情變化,衛生局根據第22004號法律《傳染病防治法》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自2021年8月13日晚上9時起,取消曾經到過遼寧省瀋陽市、大連市,四川省綿陽市涪城區吳家鎮惠科路1號廠區、成都市、宜賓市南溪區南溪街道,福建省廈門市(包括廈門高崎國際機場),廣東省珠海市(和7月25日珠海市診斷感染者有共同軌跡者)或重慶市江津區雙福街道的人士須按照衛生當局的要求在指定地點接受醫學觀察至離開當地後14天但最短不少於7天或其健康碼變為黃碼及須接受自我健康管理至離開當地14天為止,期間須在開始措施的第1、2、4、7、12天接受最多5次的新冠病毒核酸檢測的相關措施。
  應變協調中心呼籲,市民前往外地應注意做好防疫措施,留意當地疫情發展。在抗疫常態下,仍須堅持戴口罩,嚴格執行各項防疫措施,保持距離,避免人流聚集。同時,強調應在現階段有序地預約接種疫苗,疫苗可有效預防新冠病毒肺炎,有效減少自身感染、重症和死亡風險,築起免疫屏障,保護自己及家人。同時,即使已接種疫苗,亦應避免前往高風險地區,如必須前往,應在完成接種疫苗後14天,待身體產生足夠的免疫力後才前往,以減少感染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