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管會張貼簽署聲明書無效者名單

  【本報訊】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根據法人選民提交的《法人投票人名單登記表》及相關文件,已完成對法人投票人名單的查核工作,並議決了簽署《投票人同意代表法人在間選行使投票權的聲明書》為無效者的名單,相關無效者名單於今日已張貼在水坑尾街公共行政大樓地下大堂門口。
  根據《立法會選舉法》相關規定,無效者名單所載人士可最遲至選舉日前第25日(8月18或之前)以書面方式向選管會提起聲明異議。
  每一投票人不得代表一個以上的法人,如簽署一份以上《投票人同意代表法人在間選行使投票權的聲明書》,則投票人不可代表任何法人投票,且法人不得因此更換或替補投票人。
  此外,法人選民須最遲至選舉日前第2日,即9月10日或之前,領取投票人證明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