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公庫明年撤銷 職能人員轉法務局

  【本報訊】明年一月一日起,特區政府將撤銷法務公庫,並將公庫原有對登記及公證機關,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及若干委員會提供財政支援的職能轉至法務局,原有的收入撥歸特區庫房,財產則歸特區所有。
  行政會完成討論《撤銷法務公庫》行政法規草案,發言人張永春表示,在公庫聘用的人員將轉入法務局,由公庫徵用的人員改由法務局徵用。特區政府將不會因該行政法規的生效而增加財政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