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研愛國者標準 立愛國者治澳法律

  【本報訊】原訂8月10日特首賀一誠列席立法會答問大會,但聲稱因疫情關係而取消,改由書面提問。立法會上載賀一誠對30名議員提問的書面答覆。
  行政長官賀一誠回覆議員陳華強、吳國昌關於愛國者治澳及立法會選舉「DQ事件」的提問時表示,立法會選管會依法獨立運作,包括行政長官在內的任何人均無權干預。選管會根據選舉法賦予的權力對參選人進行資格審查,依法拒絕接納無被選資格的參選組別名單,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特區憲制秩序,有關決定得到澳門特區終審法院裁決的確認。政府尊重和支持選管會依法作出的相關決定,尊重司法機關作出的相關裁決。
  政府將繼續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按照選舉法的規定,一如既往全力配合選管會的工作,確保第七屆立法會選舉順利進行。
  賀一誠強調,「愛國者治澳」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應有之義,是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必須遵循的根本原則,是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的政治基礎。澳門特區「一國兩制」的成功實踐,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始終堅持「愛國者治澳」的根本原則。
  對於如何界定「愛國者」,他稱至少有三個重要準則,一是愛國者必須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不得從事危害國家主權及安全的行為。二是愛國者必須尊重和維護國家的根本制度和澳門特區的憲制秩序。尤其是,憲法第一條規定,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愛國者也必須完全尊重和維護這一根本性制度。三是愛國者必然全力維護澳門的繁榮穩定。
  他又提到,澳門現行的宣誓就職法、立法會選舉法等法律已對落實「愛國者治澳」原則有若干規定。為進一步貫徹這一根本原則,特區政府正展開深入研究,如何更全面、更準確將「愛國者」標準規範化,進一步完善「愛國者治澳」原則的法律機制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