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方案橫琴優於前海並對澳門訴求有所「補償」

  中共中央、國務院先後發布了《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和《全面深化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改革開放方案》。而「橫琴方案」與「前海方案」相比,最大的分別是,「橫琴方案」是廣東省與澳門特區共商、共建、共管、共享「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管委會是實行「雙主任」制,廣東省與澳門特區各出一位主任,而且唯一的常務副主任是澳門特區「出人」。另外,從財稅角度看,「橫琴方案」對合作區符合條件的産業企業减按百分之十五的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將有利於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的産業全部納入政策範圍。對在合作區工作的境內外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其個人所得稅負超過百分之十五的部分予以免征。考慮到所涉及的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包括境內和境外,這將極其有利于合作區集聚人才。「橫琴方案」對在合作區工作的澳門居民,其個人所得稅稅負超過澳門稅負的部分予以免征,這有助于合作區吸引澳門居民生活就業,從而建設便利澳門居民生活就業的新家園。而根據「橫琴方案」,貨物「一綫」放開、「二綫」管住,相應的稅收政策將有力地促進與澳門一體化高水平開放的新體系的建設,讓橫琴和澳門進一步融合,同時也讓橫琴更容易開拓內地市場。
  而「前海方案」首先在粵港雙方合作的程度上,就缺乏了「深度」這個關鍵詞,只是使用了「全面深化」這個較為「普遍性、一般化」的詞語,「含金量」當然沒有「深度合作」那麼高。而且,在合作領域相比,「橫琴方案」才是「全面」的,而「前海方案」則局限於現代服務業領域。在位階方面,「橫琴方案」是「粵澳合作」亦即廣東省與澳門特區的合作;而「前海方案」對主導者的表述是「深港合作」,亦即是作為副省級市的深圳市與香港特區的合作。在財稅方面,並沒有「共享」的安排。尤其是管理機構的組成方面,「前海方案」更沒有類似「橫琴方案」的「共管」機制,亦即是由廣東省和深圳市「操之於我」地實施單方領導及管理,並未列明香港特區政府在制度上的角色。不過,「前海方案」實現了「擴容」、「擴區」,總面積由十四點九二平方公里擴展至一百二十點五六平方公里,即增加約七倍,幾乎囊括深圳西海岸一帶。「前海方案」提出便利港人及專業北上發展、辦學、開設醫療機構等,並提出港人可出任前海法定機構職務。港區全國人大代表、前海香港事務首席聯絡官員洪為民對此差異的解讀是,中央處理橫琴與前海方式不同,澳門與廣東可「共管」橫琴,因澳門提出用地要求,但港府未有要求深圳用地發展,兩者情况不同。
  但無論如何,「橫琴方案」和「前海方案」對於進一步推進由習近平主席親自謀劃、親自部署、親自推動的「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這項重大國家戰略,都具有重大意義,成為深入實施《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的重點舉措,及豐富「一國兩制」實踐的重大部署。「橫琴方案」為澳門長遠發展注入的重要動力,有利於推動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前海方案」也有利於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範區,及增強香港同胞對祖國的向心力。兩個方案都將能分別充分發揮橫琴和前海在進一步深化改革、擴大開放、促進合作中的試驗示範作用,有利於拓展港澳發展空間、優化港澳現有產業結構、優化資源配置,推動港澳更好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當然,具體而言,「橫琴方案」是優於「前海方案」的。這除了是因為橫琴的地理位置與澳門隔河相望,較為容易實施「放開一線,管住二線」的海關監管措施,及將澳門特區的自由港及自由貿易政策部分地延伸到橫琴之外,相信也與以下的幾個要點相關:其一是橫琴負有必須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主席強調的「建設橫琴新區的初心就是為澳門產業多元發展創造條件。」的責任的重任,而前海相對於香港,無論是體量還是產業結構,都無法像橫琴那樣發揮對於澳門的重要性。其二是「乖仔有糖食」,澳門特區官民在踐行「一國兩制」和愛國愛澳事業中表現優異,因而中央籍著「橫琴方案」給予特別的獎勵,因此而也在客觀上,對前段時間某些被「DQ」其參加立法會選舉的資格者,所發出的「『乖仔有糖食』策略『破產』」怨懟的有力回擊。其三是部份地回應澳門特區行政長官賀一誠有關「深度合作區的GDP和稅收歸於澳門特區」的訴求。
  其實,對於橫琴的利用,澳門人曾經有過較為「奢侈」的要求,就是希望能夠將整個橫琴劃歸給澳門。當時橫琴還是一片荒島,似乎較為容易。但當時澳門仍然是處於葡國管治,在國家體制上就根本不可行。而且歷史上有過澳葡意圖使用武力侵佔灣仔及橫琴的侵略行為,路環就是這樣被侵佔的,而且還釀成血案。中國政府當然不會答應,否則就是「第二個李鴻章」,喪權辱國。筆者當時就撰文分析認為,在橫琴島,設有內地的地方國家行政機構,而且理所當然地設有執政黨的地方黨組織,還有駐軍,那就是在上世紀六十年代被國防部授予「南海前哨鋼八連」榮譽稱號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廣東省珠海警備區某部守備第八連,因而毛澤東主席曾先後六次親切接見連隊的官兵代表。如果將整個橫琴劃歸澳門,這些黨政軍機構就必須撤出。這是極為重大的政治問題,當然不能不能滿足部分澳門人的這個奢望。
  但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關於授權澳門特別行政區對設在橫琴島的澳門大學新校區實施管轄的決定》之後,類似的設想又再提了出來。其中,時任行政長官的崔世安,就曾向時任廣東省長的朱小丹提出,租賃橫琴十平方公里土地。但朱小丹的回應是,由澳門出錢,在橫琴外海填海造地十平方公里供澳門租賃使用,而未獲崔世安接受。崔世安在第二次競選行政長官爭取連任時,到訪筆者所服務的報社,筆者拿出一幅珠海市地區,建議向中央提出,租賃鶴洲南海灘填海造地,並向全國人大常委會申請,交由澳門特區管轄並實行澳門制度。至於與澳門之間的聯繫,以高架橋或隧道等不接觸沿途珠海地面的設施以作區隔,就像澳門大學的過海隧道那樣。
  賀一誠提出「粵澳橫琴深度合作區」的申請,並沒有公佈具體的方案。一些人猜測或分析,認為可能就是大小橫琴之間的「待開發處女地」,實際上「澳門新街坊」就位於此地。這是六十年前缺乏農地的順德縣,經廣東省協調後派出民兵「跨越縣域」在屬於珠海縣的大小橫琴之間填海造地,作為順德縣的「飛地」。後來由珠海市收購「贖回」。由於此地域尚未開發,因而是作為「粵澳深度合作區」的理想地域。甚至可以沿用澳門大學及橫琴口岸的澳門管理區那樣,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實行澳門特區的制度。至於其與澳門的連結也很容易,就是在澳門與該地域之間,以不接觸沿途地面的高架橋或隧道實施,而無須在橫琴口岸通關,就像現在的澳門大學校區那樣。
  現在看來,中央並沒有接受賀一誠的要求。但作為「補償」,將「深度合作區」的範圍擴展到橫琴全島,達到一百零六平方公里,而不是賀一誠訴求的一小片區域。
  當然,如果思想再解放一點,膽子再大一點,辦法再多一點,步子再快一點,到了二零三五年「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的最終發展目標達成後,或可成為「一國兩制」的「升級版」,為「五十年不變」期限屆滿前,思考再一個「五十年不變」作好鋪墊,也未嘗不可。但畢竟涉及到較複雜的政治機制,目前還不是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