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A區兩地段 設避難所體育場


  【本報訊】城規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討論 15份規劃條件圖草案,當中包括新城 A區計劃用作興建社服設施和避難場所的 A8地段,以及計劃用作興建體育館和游泳池的 A9地段。
  會上有委員表示,有關規劃條件圖草案在綠色低碳方面,在建築的屋頂、外牆立面、停車場等方面資訊都較仔細。關注會否將停車場電動車充電位配置納入規劃內。委員又稱,草案有提到垂直綠化,屋頂除了要滿足現有消防條例外,能否引入太陽能板等綠化方向,以起到公共建築的示範作用,還是日後仔細設計時再考慮?工務局規劃廳廳長麥達堯表示,上述兩個規劃條件圖,在天台是可設綠化或太陽能設備。A區規劃提到設置一定比例的電動車位,但「具體要設置多少」沒有強制寫入有關規劃條件圖草案。由於這為公共工程,在實際設計時,會要求建設部門設置一定比例的電動車充電位。
  另外,在討論沙梨頭海邊街5-7號的規劃條件圖草案時,有委員關注新馬路、內港一帶的騎樓風貌應該整體規劃,擔心單一個案討論失去其騎樓、拱廊風貌的整體價值。
  麥達堯回應指,就內港騎樓建築,過去政府曾邀請專家學者對內港騎樓整體風貌探討研究,作有關資料蒐集、繪製、建築的情況調查等,得出的結論是建議保留騎樓的形式。由於騎樓建築的價值不一,工務部門除了參考過去研究資料,亦有諮詢文化局意見,故對不同的建築所提出的要求不一樣,對部分建築所提出的要求會多一點,最主要保留騎樓形式及原本高度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