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亞中提議雖好惟實行將有較高難度


  再有三天,就是中國國民黨主席投票的日期。由於台灣地區目前仍然處於疫情的管制期間,估計投票率將不會太高。而按照以往規律,在受到各種主客觀條件的制約下仍然出來投票的,有幾種情況其一是自主性較強的選民(黨員),這是「鐵票部隊」;其二是受到組織動員(包括「人頭黨員」)的選民;其三是受到某種情景刺激而突然激發投票意欲以表達自己政治立場的選民。至於游離選民,在此種情景下仍然出來投票的,則會較少。
  從這種情況看,星期六的投票將會對張亞中較為有利,但又未必有利到可以導致其勝出的地步。畢竟,「深藍」黨員仍是少數,只要朱立倫操弄的「棄江保朱」策略得到成功運用,朱立倫當選的機率還將是會較高。而且不排除,張亞中目前的高聲量,有著民進黨及其外圍網軍在「灌水」的可能,因為在民進黨的眼中,倘若張亞中當選國民黨主席,民進黨在緊接著的兩場重要公職選舉,壓力將會大減。實際上,二零一九年國民黨進行「總統」黨內初選時,民進黨中央經過評估,認為韓國瑜「最好打」,因而利用國民黨黨內初選採用「全民調」,拼棄黨員投票的方式,對全黨及支持者進行「參與民調」的動員,並制定了「有瑜點瑜,無魚吃菜」的「教戰守則」,從而「協助」韓國瑜出線。因而現在不排除民進黨及其外圍網軍,也在採取同樣的策略,給張亞中「灌水」。
  張亞中可能也沒有料到,自己會成為國民黨主席選舉的「一軍」。本來,他的最初本意,可能只是針對現屆國民黨中央弱化「九二共識」,幾乎變成「小綠」,及喪失戰鬥力,流失打擊民進黨的最佳時機,而要在參選過程中發揮「鯰魚效應」,攪活國民黨的氣氛。他的這個目的確實是達到了,因而選情出現了兩種新景象.其一是包括他自己在內,四名候選人都一致表達堅持「九二共識」,一致反對國民黨改名去除「中國」二字。這樣,他要發揮的「鯰魚效應」就呈現邊際效益遞減,必須「更深層次」地繼續發揮;其二、他本意是「陪太子讀書」,結果卻因他的立場鮮明,觀點明確,口才便給,使其民調及聲量雙漲,直逼朱立倫,甚至還一度超過,而晉升為「主角」,也就籍機「順風使帆」地真正地落場參選。
  張亞中對自己在參選過程中採用的手法「食過翻尋味」,提出了更多的政治主張,包括當選黨主席後與對岸確實「和平協議」。昨日,他在接受廣播節目專訪時,又趁著大陸海關總署暫時禁止台灣釋迦和蓮霧輸入的議題,提出如果他當選黨主席,將會在最快時間到中國大陸設立辦事處的主張。他聲稱,在對岸設立辦事處之後,就不會像現在民進黨那樣搞得連蓮霧都賣不出去,海基、海協會又斷掉。如果在大陸開設辦事處,可以照顧多少台商,這些人在台灣又有多少親戚。
  張亞中提出的主張,在政治上絕對正確,而且也完全符合二零零五年「胡連會」《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提出的各項主張及建議。不過,在目前台灣地區是由民進黨執政之下,受所謂《國安五法》等惡法的制約,卻未必能實行。比如,「簽署兩岸和平協議」,被統稱為「國安五法」的本次修正《刑法》第二章「外患罪」第一百一十三條,明定「應經政府授權之事項,未獲授權,私與外國政府或其派遣之人為約定,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下同)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足以生損害於『中華民國』者,處無期徒刑或七 年以上有期徒刑。」另外,增訂《兩岸關係條例》第五條之三,也明定兩岸確實的協議,必須經過如下的程序:「『立法院』院會審查協議草案經全體『立法委員』四分之三 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同意,再由『行政院』將協議草案,連同公民投票主文、理由書交由『中央選舉委員會』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其獲有效同意票超過投票權人總額之半數者,即為協議草案通過,經負責協議之機關簽署及換文後,呈請『總統』公布生效。」
  因此,張亞中所說的簽署「兩岸和平協議」,根本不可能是具有公權力的協議。當然,可以是由國共兩黨簽署,但意義不大,反而對大陸含有促使必須「急統」的副作用,干擾中央的既定部署。而且,還將會讓民進黨「撿到槍」,增加迫害國民黨的「本錢」。
  至於國民黨在大陸設立辦事處之說,相對於朱立倫、江啟臣計劃到美國設立辦事處,正好是背道而馳,具有進步意義。
  但在實務上,將會是窒礙難行。一方面,將會為國民黨帶來沉重的經費負擔。自從「黨產會」凍結國民黨的黨產及財政後,國民黨的黨務運作經費出現重大困難,有時連黨工的薪水也發不出。黨主席及行財會主委為了籌措經費,東奔西跑,張亞中自己也曾為此而鬧出了個「支票風波」。如果國民黨在大陸設立辦事處,而且還是如同張亞中設想那樣「遍地開花」,在北京、上海、重慶、廣州、武漢等一些台商、台眷、台生比較多的地方都設立辦事處「誠摯做服務」,這筆經費開支可能是沉重的負擔。
  另一方面,目前在大陸地區,為台商服務,已有各地台商協會在進行中。為在地台眷、台生服務,當地台聯還有地方台辦也在發揮作用。倘國民黨再插一手,等於是否定他們的工作。何況,在大陸的台灣當局並不盡然都是國民黨的支持者,可能其中有「賺大陸錢,砸大陸鍋」的民進黨支持者,他們也不一定樂意接受國民黨提供的服務。
  最尷尬的是,這極有可能會向民進黨提供「抗中保台」的「子彈」,祭出「國安五法」,將之打成「賣台」行為,等於是自己主動撞到「槍口」上。
  張亞中提議的不可行,卻給人一個提示,就是幸好當年在海峽兩會的談判中,由於台灣當局提出非分要求,而致兩岸互設辦事處的協議未能達成並簽署。實際上,當時在第八次「陳江會談」中,兩會已經同意就「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議題進行意見溝通,且將各自進行規劃、評估與研究。兩會已經為此議題進行副秘書長層級的非正式溝通,並列入兩會協商議程,進行了九次業務溝通。
  台灣地區「行政院」院會也已通過《大陸地區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機構在台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條例草案》,並送請「立法院」審議。海基會更是已經編列駐陸辦事機構的預算。
  但由於馬英九當局堅持要比照《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的相關規定,給予「外交豁免權」,後來雖然放棄卻仍然堅持「司法探視權」及「證照核發權」等含有「兩國論」意識的主張,而無法進展。
  現在回頭看,幸好沒有簽署這個協議。因為在不久之後,民進黨就上台了。按照「繼承」原則,民進黨當局就將會在大陸地區設有辦事處。這與因為民進黨當局拒絕承認「九二共識」而導致兩岸制度性聯絡機制停擺,存在著扞格。而且,倘是繼續正常運作,單就「探視權」一項,因為疫情關係,台灣方面單方面祭出防疫措施,禁止大陸和港澳居民入境台灣,但大陸方面卻允許台灣民入境,只是要接受隔離十四的醫學觀察措施。這樣,就將會形成台灣居民可以行使「探視權」,大陸居民卻不能赴台行使「探視權」的不公平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