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入境須備款五千 業界冀加強宣傳新規

  【本報訊】入澳須備5,000元新規下周起實施,但並非普遍審查,警方只針對特定人群進行抽檢,抽檢無者可拒入境,長期在澳人士則不受限制。
  旅客入境須備款五千
  本月15日(下週一)起,入境旅客須具備維生資源金額,由不少於5,000澳門元調整為按計劃留澳的天數厘訂,7日內最少5,000元,兩周、三周或以上者,則分別為1萬、1.5萬及2萬元,不具備者可被拒入境。
  政府公報昨刊登行政長官批示,訂定非居民入境並在澳門特別行政區逗留須具備的維生資源。當中規定年滿18歲的非居民入境時應證明擁有可持續滿足其本人及家團成員,尤其在食物、住宿、醫療衛生方面基本需求的適當資源,金額將按逗留的天數厘定。例如逗留不超過7日者最少5,000澳門元。逗留7日以上但不超過14日者,最少1萬澳門元。逗留14日以上但不超過21日者,最少1.5萬澳門元。逗留21日以上者,最少2萬澳門元。另外,家庭成員金額按每人增加80%計算。
  金額不一定要現金
  所需金額不一定為現金,可為旅行支票或可轉讓證券等無記名可轉讓票據,又或本澳接受的電子錢包等。另有豁免或減少的規定,例如持有本澳或外地銀行簽發的信用卡;已支付或確保支付在酒店或同類場所的食宿;具銀行擔人、保證保險等檔;持有在本澳從事職業活動或者其他可取得逗留特別許可的活動簽證或許可等。批示與新出入境法於本月15日同步生效。
  治安警出入境管制廳陸路管制處代處長黃琪峰表示,新規定落實後會針對特定人群、特定時間、特定旅行團、特定的國家和地區抽檢,並非普遍地審查每一名入境旅客。
  黃琪峰解釋,措施主要針對旅客,長時間在本澳逗留人士,包括外雇、學生、特別逗留許可人士等不受法規限制,但首次入境同樣需要有至少5,000澳門元。若外雇取消藍卡再度申請來澳工作,將被視為首度入境。
  避免誤解影響復蘇
  政府調整非本地居民入境的維生資源,有旅遊業者表示,過去一直有相關法例,但甚少人知悉。今次是細化維生資源,對旅客影響不大。但建議當局加強宣傳,讓旅客知悉制度的來龍去脈,避免誤會本澳疫後推限制措施,影響疫後旅遊業復蘇。
  旅遊業者表示,消息8日下午經媒體發佈後,業界也感到驚訝,擔憂新例影響旅遊業復蘇步伐。業界經仔細瞭解後發現,原來法例過去一直存在,只是甚少人知悉而已。
  據業界瞭解,舊例規定非本澳居民入境澳門要有5,000元的維生資源,沒有規定逗留期限。新法則是規限7日、14日、21日及以上所需具備的維生金額。目前訪澳旅客以內地居民為主,一般最多逗留7天,相信5,000元限制影響不大。
  不過其他國家或地區的旅客在本澳的逗留期限則較長,有長達21日以上,期望未來與香港、臺灣以及國際恢復正常交往前,當局能夠做好政策宣傳及解說,讓旅客了解法例的用意、來龍去脈,避免旅客誤解本澳於疫後推出新限制,影響旅遊業復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