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合各部門法律人員 張:未必有最大效益

  【本報訊】議員葉兆佳、王世民提議,在不抵觸立法法的前提下,在某些工作以行政法規先行先試,待成熟後才提出立法。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時坦言,能用行政法規的,一定用行政法規,因為經過立法會制訂的法律壓力更大,又指經十幾年,大家已較清楚哪些用法律,哪些用行政法規制訂。
  統一各部門法律人員難協調
  葉兆佳並問及如何整合各部門的法律資源,就各部門有不同的法律見解,如何作權威解釋。張永春坦言,曾有考慮整合法律人員,但難以做到,舉例有財務部門的法律專家十分熟悉稅務法典,若把他們整合一起,未必發揮最大效益。至於立法技術的統一,則法務部門須做好相關工作。
  議員羅彩燕問政府會否建立法規指引,以推行電子政務為契機,打破以往各部門各自為政的隔閡,為日後建立整個政府體系深化改革打下基礎?行政法務司司長張永春回應指,電子政務法已於去年9月27日生效,之後亦頒佈相關行政法規,他認為目前法律建設足夠,隨社會發展,相關法律不足夠再提出修法建議。
  議員崔世平提到,不同部門的法律顧問對同一法案有不同見解,不利於法律的執行及政府形象,問會否考慮建立統一法律人才的管理單位。張永春表示,暫時無意統一各部門法律人員,但會統一法律技術。
  曾擔任過法務局局長的張永春表示,若統一法律人員會難以管理,並非管人的問題,而是難以協調,法律人員之間會有不少爭議,大多會堅持自己觀點,難以達至一個共識。
  並提到,現時草擬法律,不像以往般通過公函往來,而是要求部門坐下來商討,坦白說,過程中有好多爭拗、好多心酸,但這是正常現象,相信法律會越辯越明。
  張永春強調,法務局作為法律專門部門,有責任做好技術把關。倘通過爭辯後,法務部門及提案部門對條文達成共識是最好的,但當雙方有分歧,若涉及立法政策的分歧,就由提案部門負責;若涉及法律技術,就由法務部門負責,須跟隨法務局的寫法,「對不住,現時是特區立法,不是某一個立法顧問或專家立法,要統一標準。」
  並表示,目前正把三個法律資料網整合為一個,方便法律人員毋須左搵右搵,並相信仍有不少法律基礎建設工作仍須做下去。
  法案有需要具條件才列規劃
  議員梁安琪關注新一屆立法會開始後,法案「扎堆」提交,而且政府同時開展多部法案公開諮詢,問未來如何加強立法統籌?張永春表示,由於今年是立法會選舉年,今年初已與立法會溝通,除非重要法案,否則待完成選舉後的新一屆立法會再提交,以免成為廢案,認為此乃立法會選舉年的特殊情況。
  至於立法統籌方面,張永春表示,今屆政府已改變做法,並非部門申報就列入立法規劃表,而是有立法需要、具備條件及有把握才列入規劃表,近兩年都是百分百完成立法規劃項目。去年除完成規劃表的七部法案,還完成十二部立法規劃表外的法案、十五部行政法規。今年規劃有七部法案,「都更法」及「升降設施法」定會年尾提交,而「工會法」及「博彩法」在規劃表中已備註視乎公開諮詢情況而定,由於目前仍在諮詢及總結階段,今年不具備條件提交。今年還完成十五部立法規劃表外的法律、四十九部行政法規。
  兩法律制度年內交立會
  政府嚴格落實年度立法規劃。今年特區政府法律提案項目所列的9項法案,《工會法》及《博彩法》已經在進行公開諮詢,其餘7項法案已有5項提交給立法會,另外的2項《都市更新法律制度》及《升降設備安全法律制度》將會如期在年底前提交。另外,截至10月31日,特區政府還頒佈了37項行政法規。